离婚法庭/法院工作日记 第1章

作者:蛾富贵/降谷蛾 标签: 近代现代

  《离婚法庭/法院工作日记》作者:蛾富贵/降谷蛾

  文案:

  第三人视角讲述大明星起诉总裁离婚并争夺抚养权。

  原创小说 - BL - 中篇 - 完结

  HE - 双性 - 现代 - 轻松

  大明星起诉总裁要求离婚和养子的抚养权。

  法庭上,法官问大明星:“原告你声称养子和你有血缘关系,养子其实是你的私生子吗?”

  大明星:“不是,他是我和被告的婚生子。”

  法官:“**在我国可是违法行为。”

  坐在被告席的总裁勾起唇角,露出静观好戏的笑意。

  大明星窘迫地憋红了脸,自暴自弃地吼道:“孩子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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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裁×双性大明星。

  第一人称叙事体,以第三人(书记员)视角讲一个双性大明星起诉总裁离婚并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小甜饼。

  !!薛定谔的甜饼,不保证所有人都觉得甜,只保证不虐。

  !!文中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存在虚构成分,请勿较真。

  ?感谢喜欢、评论和打赏。

第1章

  这是我在法院民庭做书记员工作的第二年,作为专门负责传统民事案件的业务庭,我们接手的离婚案可谓千奇百怪,我本以为自己已看遍婚姻百态,无论多无底线的夫妇都再难让我心有波澜。

  不过,我拿到这份离婚纠纷的材料时,还是险些在立案庭鸡叫噢不、尖叫出声。

  本案原告和被告均是男人,在同性婚姻合法的今天不算稀奇,令我不敢置信、惊诧不已的,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名人,超级大名人!

  当我将材料抱回办公室,填写卷宗封面的手,都情不自禁地颤抖。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连恩。

  被告:金恺琛。

  ——自我踏进法院工作至今,我做梦都没想过,有一天会接手审理万众瞩目大明星和富可敌国大总裁的离婚案。

  为了证明没有白震惊一场,我略过起诉状,直接翻到当事人身份信息,连恩被评价为“女娲打了一亿次草稿才捏造而成的完美容颜”立马跃然入目,我虽不追星,但以连恩的咖位,我很难不在各大新闻头条页面眼熟他那张俊美无俦的脸。

  连恩身份证上的照片,显然是早些年拍摄的,那时他还没有标志性的及腰长发,短碎发打理得清爽有型,同样精致的五官不似如今柔美中暗含锋芒毕露的艳丽,眉宇间还清晰可见少年人的纯真和朝气。

  我轻手轻脚地从钱包中掏出自己的身份证瞄了一眼,不禁啧啧称奇,要不为什么说人是大明星呢?连身份证照的颜值,普通人都无法比拟。

  至于连恩的年龄……若他没有进行过修改,二十六岁能斩获今日的成就着实令人佩服,并且我记得,连恩是在风头正盛的二十岁,突然和当时还是知名富二代的金恺琛登记结婚,随后两人收养了一名两岁的小男孩,名叫“连喜”——取自“喜结连理”。

  关于金恺琛,我对财经一窍不通,可过去的娱乐八卦,这三个字也是隔三差五就抢占头条的常客,只是和连恩结婚后,金恺琛鲜少再流连花丛,甚至称得上洁身自好,想到媒体将金恺琛这一行为称为“浪子回头”,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心想这不是废话吗?我要能抱得连恩这样的大美人回家,我能终生吃素地把他供起来。

  纵使金恺琛的外形条件和连恩十分登对,家族背景又深远雄厚,然许是我工作中见识了太多人渣,不仅未能麻木,反而更加厌恶在感情里缺乏自我约束的人——品德败坏就是品德败坏,不管如何英俊多金都无法掩盖这一点。

  我本以为连恩起诉离婚的原因是金恺琛“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地出轨——毕竟外面的屎没吃过都新奇,但起诉状却未提及半字,只寥寥几句简述两人各自工作繁忙,感情疏离,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争取养子连喜的抚养权。

  连恩没有要求分割巨额婚后财产,我相信他也不差钱,可他没有和金恺琛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而是走到了诉讼这一步,这其中自然有暂时不能与外人道的理由——我不是他们的亲朋好友,也不是从只字片语就能推断出真相的名侦探,他们婚姻破裂的来龙去脉,只能等到开庭之日,才可一窥究竟。

  我拿起座机听筒,拨通了起诉状上金恺琛的手机号码,听到对方低沉又悦耳的应答,我惊愕地愣了愣,才找回注意力,用尽量平缓的语气,和这位只在媒体平台上远观过的大总裁说道:“这里是人民法院,关于连恩诉你离婚一案,请问你今天有时间来领取传票和相关材料吗?”

  对方沉默良久,久到我以为信号已经中断……

  “我的律师今天下午去取。”语毕,他挂掉了电话。

  应该是我的错觉吧,我总觉得在金恺琛游刃有余的磁性声音中,听出了难以抑制的愤怒。

第2章

  离婚案得以调解贯穿始终——通常而言是这样。

  但本案双方当事人身份特殊,承办法官似乎并未打算庭前调解结案,连我告知她金恺琛的传票由律师领取,本人不到法院,她也仅是不以为意地点点头,应道:“知道了。”

  据我一年来的观察,这位法官办理离婚案,从排案起就会要求当事人到院里,以便她了解情况,当初有当事人委托律师领取传票,还被她训斥:“律师能代替你离婚吗?”

  对于普通人的人生而言,婚姻或许重要过事业,如若摊上离婚官司,无论如何也会将工作放到一旁,及时配合法官处理自己的离婚案。当然,也有人对案件漫不经心——仿佛不急于摆脱家庭的桎梏,也不迫切挽回即逝的爱情,所以在开庭前,法官需要和当事人频繁接触,他们对婚姻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判决的结果。

  可这次的当事人是连恩和金恺琛,像他们那样的人,婚姻又占几分重量呢?以我浅薄的见识,我认为婚姻之于他们,更像一种维持体面的道具,他们同床异梦、貌合神离,却不会轻易分道扬镳,更不会不顾颜面地对簿公堂,究竟发生了什么,让连恩不惜出此下策,也要离开金恺琛?

  我是打心底感到好奇的。

  至于金恺琛对连恩的态度,在我看来有些满不在乎,毕竟他的律师来领取传票时,特意对我强调:“接下来的事宜请老师直接和我接洽,尽管连先生在起诉状上留有金总的私人号码,但金总事务繁忙,开庭之前还是不要打扰他比较好。”

  连恩考虑得很周到,为了确保我们百分之百联系上金恺琛,在金恺琛的联络方式处,留了好几个手机号码,其中包括金恺琛的秘书,以及眼前这位律师。

  做我们这行几乎天天和律师打交道,金恺琛的最强律师团我也有所耳闻,只是不知金恺琛是出于习惯还是别有所图,一个连财产都不涉及的离婚官司,居然出动这样的精英律师。

  相较于金恺琛,连恩显得上心不少,在我通知他领取传票的第二天,他本人带着律师和助理,低调地来了法院。

  在接案时,上头就对我们庭打过招呼,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半点本案的相关信息,所以当同事碰巧看见连恩,事后向我确认是否是本人时,我也只好装傻充愣,说他们看错了——这是后话。

  连恩一行人进入法官接待室,是我先于承办法官一步接待的,我故作老练淡定地捧着茶杯,却目不转睛地盯着连恩缓缓走近——他比荧幕上看起来还要纤细,个头不算太高,大概在一米七五左右,穿着宽松休闲的白色衣裤,没有Logo看不出品牌,只衬得他干净出尘。那头标志性的柔顺长发披散着,头顶的鸭舌帽压得很低,和黑色的大墨镜与口罩一起,挡住了他不足巴掌大的脸。

  我喉咙不禁发紧,像是被他天生的光芒灼烧得生疼,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干巴巴地说道:“请坐,法官马上就下来。”

第3章

  这是我第一次距离名人如此之近,近得能清晰嗅到秋风游走过连恩颈项携取的暗香,不过,我依然没在他失去口罩与墨镜的遮掩,苍白得仿若透明的素颜,窥见一点粗糙的毛孔。

  在我忘记伪饰的露骨注目里,他不以为意地用纤长手指撩开黑色长发,穿透琉璃窗的懒散阳光恰巧洒落至他的耳尖,笼罩着薄粉的肌肤莹莹闪烁起炫目的光斑。

  许是茶杯热气的流窜,我的掌心溢出了一层汗液,仓皇的我下意识将手收得更紧,双唇轻轻嚅嗫,盘算着在法官到场前,能不能向连恩打听一下护肤的秘诀,或是要一份亲笔签名。

  然后,法官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你把缺的材料收齐了吗?”

  我身躯一震,迅速回神,对上法官询问的目光时,瞳孔不由自主地移开闪躲,顺势又转向了连恩,“那个……之前在电话里说的,你的结婚证带来了吗?”

  连恩的起诉卷宗里没有他和金恺琛的结婚证,尽管他们的婚姻关系算得上人尽皆知,可法律程序上必须手续齐全。

  “我还是没有找到结婚证。”没有了机械媒介传播的失真,空气中连恩的音色听上去更加柔和,像一片飘零的羽毛,轻盈又脆弱,“其实我和金恺琛登记后,我再也没见过结婚证,以前没有在意,现在想,应该是被他藏起来了。”语毕,连恩抬手缓缓揉了揉太阳穴,同时眼眸自然低垂,卷长的睫毛颤抖扑扇,有一圈阴影映在眼下,我端详半晌,发现睫影之中,藏着一片疲惫的青紫。

  “我们去民政局开了结婚证明,可以证明连先生和金先生的婚姻关系。”明快的女声拽回了我游走的心神,说话人是连恩的律师,但这是一张生面孔,法官在看卷宗时,也表示从未见过该律师。她似乎明白这股陌生感,遂在末了自我介绍:“我一直在日本工作,这次回国是受连先生的聘请。”

  律师看上去还很年轻,大概三十出头,连恩特意请她从日本过来辩护,应该是非常厉害的人物。这就令我更迷惑:金恺琛出动最强律师团的律师,还可解释为习惯、省事,连恩又是为了什么大费周章请这样一名律师呢?明明看上去不是一件复杂的案子——我只能归结为有钱人什么都要最好的癖好。

  法官让我把证明收好,便问连恩:“你说金恺琛把结婚证藏了起来,你认为他的目的是什么,防止离婚吗?”

  “我不知道他的目的,但他确实不愿意离婚,我私下和他沟通过几次,都被他转移了话题。”连恩习惯于面对媒体记者,所以他的回答滴水不漏又带有保留,比如不随意猜测金恺琛的目的,又比如到底何为“转移话题”。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换句话说,要是金恺琛不愿意离婚,法院很难支持你的诉求,除非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和他的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只是,你的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无法证明这一点,而且,你是首次起诉,判定驳回是八九不离十。除非你有别的理由及事实证据。”法官草草地翻阅着卷宗,看似漫不经心,实则一针见血,“到了法院都不说实话,你怎么达到你的目的?”

  “我和金恺琛本没有感情基础,结婚不过他图皮相、我图名利,他腻了烦了大不了当我是一个闲置在家的花瓶,离不离婚都不影响他在外花天酒地,我既然答应了结婚,这些我都心中有数。”连恩直言不讳地说明他结婚的原因,律师和助理都有些诧异,却也未加以制止,放任他继续道:“但我的孩子长大了,他能够意识到这样的家庭是不健康的,况且他跟我姓,金家从来当他是外人——我没有觊觎金家家产的意思,只是认为孩子不应该在这种处处排斥他的家庭环境中生长,离婚后我带他独自生活,尽管我需要外出工作,可他至少不用活得像现在一样压抑。”

  “也就是说,你想要离婚,是考虑到金恺琛和他的原生家庭给小孩的成长带来了不利影响,但这些你都需要提供证据,像是你说金恺琛在外‘花天酒地’,你有他出轨的证据吗?八卦报道是不能算作证据的,就算拍到他和别的男人女人在外勾肩搭背,也无法定性为‘出轨’。”法官坦言。

  之后,他们又聊了一些连恩与金恺琛的婚后相处状况,大致如同诉状上的描述,两人各自繁忙,鲜少相聚。

  送走了连恩一行人,法官对我说道:“你再联系一下金恺琛,让他抽空过来一趟,我要问问他的想法。”

第4章

  无论出于对案件的推进,还是摒弃职业道德后对我个人好奇心的满足,我都希望尽快与金恺琛见上一面。

  但一方面金恺琛日理万机,就算关系到于他而言同样独一无二的婚姻关系,他的律师依然回答我需要交由秘书安排日程;另一方面我们庭里还有许多案件等待处理,光是连续几天的出差就令我身心疲惫。所以,在得到金恺琛的律师答复我具体会面时间前,我暂且将这起离婚纠纷放了一放。

  直至确认妥帖了金恺琛到院里来的日子,我才意识到,金恺琛和连恩都是公众人物,除了他们双方当事人的说法,了解他们婚姻状况的方法还有很多——网络自然是最简单快捷的首选。

  趁着手上的工作告一段落,我拿出手机,以“连恩”、“金恺琛”、“离婚”为关键词,搜索起相关新闻——这里要事先说明,我是怀抱着对工作的热忱做出这样的举动,绝对没有想看八卦的意思。

  搜索出来的结果和我想象中有一点出入,我本以为他们打算离婚的消息多多少少会走漏些风声,然而不管是连恩还是金恺琛,两人的保密工作都做得天衣无缝,不仅如此,我还在千篇一律的公众号水文中,看到金恺琛和连恩被多次提名“娱乐圈最不可能离婚的夫妇(夫夫)”。

  小编给出的理由大致如下:一、尽管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可歧视现象仍旧存在,普通同性情侣提交结婚申请尚需犹豫再三,金恺琛和连恩却在法案通过的三天后便登记结婚;二、连恩每年的生日,金恺琛都会同他一起庆祝,并准备贴心又昂贵的礼物;三、金恺琛和连恩有共同养育一名儿子。

  这种瞎编乱造只为获取流量的文章,向来是没有什么参考价值的,但关于上述提到的第二条内容,还是吸引了我的眼球。

  回到检索界面,我将“离婚”删去,改为“生日礼物”,再次搜索。

  这次出现的内容较之上次,统一又具有可读性了许多,我翻到连恩粉丝制作的汇总贴点了进去,迅速浏览完毕,带着牙龈酸痛的艳羡再退了出来——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哼,为什么不用来砸我!

  总而言之,金恺琛赠予连恩的生日礼物,绝对不仅是“贴心又昂贵”,金恺琛似乎有意追求“举世无双”,除了独家定制的豪车、游艇、私人喷射机,还有充满传奇的美酒与藏品,更令我震惊不已的,是只因连恩一句“想看企鹅”,金恺琛便为他安排了一场南极中的烛光晚餐。

  这大概就是世人所称的绝美爱情吧……不对,我不能被金钱所迷惑!这不是普通的离婚案,必须要特殊问题特殊对待。

  我赶紧从纸醉金迷的炫目光彩里抽身而出,考虑到以金恺琛的手腕,控制舆论简直轻而易举,我索性放弃了这个查询方向,将目标定位金恺琛和连恩的养子——连喜。

  孩子是夫妻的镜子,不过我显然低估了这对夫夫对连喜的保护欲,别说从镜子内对金恺琛与连恩的婚姻真实状况窥探一二了,我连镜子在哪里,都无从得知。

  网络上关于连喜的消息,都是和连恩串联起来的,内容大同小异为“连恩收工回家陪儿子”,且发布时间集中在这一年左右。

  我对连喜更加好奇,尤其是长相,草草将篇幅不长的网页检索记录看了一遍,我立即开始搜索连喜的照片——没有。我不死心地翻了十几页,只有一张四年前,狗仔偷拍连恩抱着连喜在夜里步行的背影。

  而偷拍这张照片的狗仔及所在公司,被连恩告上法庭,当时坐在原告代理席的,正是金恺琛的最强律师团。

  “连恩那案子,你调查得怎么样了?我一把年纪是不知道现在的明星了,就看你们这些小年轻了解多少。”法官乐呵呵地走到我身边,向我打听进展。

  我放下手机,挠了挠头,强颜欢笑道:“目前来看……完全没发现他们离婚的理由。”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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