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第一厨 第17章

作者:浮云素 标签: 美食 天之骄子 穿越重生

  “他们在破落庙中落户时,偶尔能捉到野鸡,但除了粗盐之外并无烹鸡的碗具,便想出了用泥土烤鸡的方法。”这些当然是胡诌的,叫花鸡固然是叫花子发明的,却不是现在的叫花子。

  陆忠等人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不由看向当甩手柜的李三娘,三娘同他们解释道:“我儿从小就喜鼓捣些吃食,于此道上很有天赋,食肆中的菜色多是他弄出来的。”

  若给士族的郎君听见,少不得还要鄙视莫文远一番,君子远庖房的理论自古有之,会在台前忙活的只有小娘子,大老爷们出入厨房,实在可耻。但听李三娘说话的是行商,士农工商,唐代的商人地位也不见得高,他们听了之后只觉得莫文远不愧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小小年纪就能在食道上独具天赋。

  陆忠他们大江南北跑遍了,难免要露宿野外,很有常识,选择落脚的地点依林傍湖,不远处就有一条清澈的小溪。莫文远从包裹中掏出一把菜刀,利落在鸡脖子上开口子,放鸡血掏内脏一气呵成。

  叫花鸡处理的过程中有点很重要,就是不拔毛,他先用盐巴并水在腹腔内荡了一遍,又回车上拿了只竹筒出来,红综色的酱汁倒在刀刃上,他熟练将酱汁均匀抹在野鸡腹中。

  莫小远秘制酱料,抹在肉上烤一烤,倍儿香!

  小溪周围有水分高的黄泥,河内却找不到荷叶,他也不强求,用黄泥把小鸡裹了。

  众人见他动作娴熟,对叫花鸡的味道很好奇,陆忠统一了众人的意见,腆着脸道:“莫小郎君,要不把剩下的鸡都做了吧,烤鸡什么时候都能吃,叫花鸡却难见。”

  就连李三娘都连连点头,她以前并不很贪图口腹之欲,事实证明,如果人不喜欢吃,那定是因为东西不好吃,莫文远做得菜鲜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现在李三娘每天最期待的事就是吃饭。

  莫文远惯好说话,见周围人意见相仿,欣然同意,将剩下两只鸡也做了。

  密林深处,小黑羊口水滴答,跟在他后面的慧智和尚瑟瑟发抖,明明季春的夜晚并不寒冷,他却从心底深处感到一股凉意。

  凭什么别人欢天喜地等待开饭,他却只能啃面饼子,凭什么!

  小黑羊:咩咩咩。

  你还可以选择辟谷。

  ……

  肉干糊糊发出咕咚咕咚的声响,平静的粥面起了一连串沸腾的泡,如同火山深处几欲喷发的岩浆,莫文远道:“可以吃了。”手举大漏勺,给嗷嗷待哺的行商人一人装一碗。

  他自己没急着吃,反倒扒拉篝火坑下面的叫花鸡,先用树枝子把外层的泥土剥开,随后用尖锐的枝桠间猛地一插,黄泥球被叉出来。

  他的控制力很强,黄泥层不很厚,树枝尖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既没有碰到内层鸡肉,也没有刺不进脆硬的土层。

  俨然是不世出的武功高手。

  四只鸡都被掏了出来,等冷却之后他开始逐一拆解,敲碎表面的黄土,鸡毛随之脱落,甚至不需要他伸手拨弄。

  “嗯?”

  莫文远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明明刚才拆出来是四只鸡,怎么忽然变成三只了?他抬头环视一圈,并不认为有人能隔这么远的距离将叫花鸡弄走。

  行商中有眼尖地发现了问题,他眼睁睁看着莫文远套了四个泥球出来,但一眨眼的功夫,少了一个。

  他先没有往精怪上想,行走两京走廊多年,从未有人出过问题,洛阳与长安的僧道可不是吃白饭的,附近郡县中扎根的世家大族也有供奉法师的习惯,他道:”难不成这有黄鼠狼猫狸子?眨眼的功夫竟然把鸡叼走了。”

  莫文远觉得未必,他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插腰带中的禅杖,心下安慰自己:如果真是精怪,怕也是狐狸精怪,喜欢吃鸡。

  更何况守株待鸡本就奇怪得紧,若四只野鸡真是被赶过来的,取走一只作为报酬很是正常。

  哎,晚上还是多在地上撒些雄黄粉末吧,丹药也要燃起来才行。

  ……

  三只叫花鸡体积不小,皮脆嫩,颜色焦黄,腹腔内涂抹的特制酱料中含有蜂蜜,香甜的蜂蜜侵入鸡肉之中,让肉质更软更滑嫩。

  酱料的咸香被牢牢锁在鸡肉中,凑近了闻尚且不觉得香味扑鼻,但撕下一条肉塞入口中咀嚼,悠长的韵味在口腔中逐渐弥散开。

  初时觉得香味微弱,随着咬合肌不断运动,牙齿厮磨鸡肉,那股微弱而悠远的香气越来越浓,越来越浓,口中分泌的津液也越来越多,到了某个临界点,鸡肉的味道同石破天惊的一道霹雳,猛地在味蕾上炸开。

  “太好吃了!”

  “鸡肉竟能出此鲜美!”

  “大郎聪慧!”

  莫文远自己不是很满意,野外做叫花鸡难以把握时间,肉埋得深了浅了,温度如何都很难控制,他这次做得鸡肉就有点柴,烤得时间太长,下一次时间还要短些。

  肉质与水分的区别只有厨子与顶级老饕才能吃出来,对行商还有李三娘来说,叫花鸡已经是不得了的美味,配合着滚烫的糊糊呼啦啦吃完,每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美食是缓解疲劳告慰心灵的良方。

  ……

  小饕餮灵活运用蹄子,将黄泥敲碎,低头品尝叫花鸡的味道。

  他自认是只有品味的饕餮,除了一开始吃四喜烤麸太激动把盘子一起咬碎,之后从未干出过粗鲁的事。在吃食的精细程度上,与他同族的凶兽还没有谁能与他相提并论,鸡头不吃,脖子不吃,屁股不吃,只吃最好的部分。

  他朝慧智拱了一下短尾巴,似乎在问:要不要吃。

  慧智连连摇头,在人间他是大兴善寺的僧侣,不能破戒,在天界他是与佛教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神仙,更要严于律己,怎么能沾荤腥。

  更何况还是鸡头鸡脖子鸡屁股,就算吃也要吃好点的肉啊。

  吃完之后小黑羊没有快乐地摇尾巴,慧智竟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在沉思!

  慧智:“有何不妥?”

  小黑羊:“咩咩咩!”肉老了!

  慧智:“额,有甚区别?”

  小黑羊:“咩咩咩!”没他想象中的好吃!

  慧智心中大喜,心说难不成饕餮终于能离开莫小郎君了?说实话他与莫小郎君有半师之谊,想到对方要因为一手好厨艺被小饕餮盯上,还有点心疼,他声音柔和道:“要不我们换一下去吃?且别盯着小郎君了。”

  小黑羊:“咩咩咩咩咩!”

  他的舌头告诉自己,其他人会做得更糟糕,小郎君似也是初次做鸡,便多给他两次机会。

  慧智:“……”

  他一脸无语抬头望天,天道老儿,为何要给让一只饕餮有精细无比的舌头?人间是少了祸患没错,他却要被烦死了啊!

  哎,真真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

  到洛阳之前,商队众人路过缑氏县,别地不同,在洛阳周边缑氏县颇为出名。

  李三娘同莫文远解释道:“此地为玄奘法师家乡,我听闻当年玄奘法师出生,天边有金云飘过,其母梦中听见菩萨低语,梦醒之后就感到腹内一阵剧痛,玄奘法师咕咕坠地。”

  莫文远在寺院内也听说过此段,玄奘法师是全国名人,有各种版本的降妖除魔故事在民间流传,他感叹道:“玄奘法师真是生而不凡啊。”

  陆忠对缑氏县很熟,他想自己一路上也吃了不少莫文远烹制的美食,有意答谢他,便道:“小郎君可要尝尝洛阳水席?此地还未到洛阳,水席却做得很好,值得一试。”

  莫文远的眼睛都亮了,前两日他在厨神系统中兑换了洛阳地方美食的介绍,其中就提到了水席。

  介绍生动有趣,不仅指出水席中常以粉、莲菜、山药、萝卜、白菜等做材料,还附上精美的成品图片。

  优秀的厨子绝不仅仅将眼光局限于所学菜系,他师父一开始就教导他要广尝天下菜,博采众长,如此才能提高手艺。

  现在亲尝水席的机会摆在眼前,他能不兴奋?

  “要要要要要!”

  他一定要尝尝水席!

第22章 (明天入v)

  商队受到了缑氏县百姓的欢迎,陆忠带来了长安城时下紧俏的货物,面筋、豆腐皮等吃食包括在其中,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胡人的商品。

  洛阳虽大,却不能算是国际都市,外域商品不多,想要买到胡人的东西,还是要靠长安城供应。

  莫文远坐在马车边沿,荡着腿,看父老乡亲来来往往,有的带铜板,有的带绢布。

  “豆腐皮可有?”

  “有的。”

  “价几何?”

  “五文一包。”

  干豆腐皮和干面筋是直接从李三娘食肆进的,不过他们买的时候都是一木槽一木槽地买,回去后分装,莫文远算了一下,五文的量放在店里最多三四文,利润并不少。

  老丈买了豆腐皮笑呵呵道:“回去下一团在汤水里。”

  水席有两种含义,一是指菜色多为汤汤水水,二是指上菜下菜速度很快,如行云流水一般。相较于味众的荤腥,口味清淡的蔬菜更容易入汤,以前常放芦菔块茎等物,等豆腐在洛阳城中卖开之后,他们也经常买块豆腐扔汤水中炖煮。

  莫文远见眼前一老伯询问陆忠长安城中豆腐价格几许,奇道:“缑氏县中并无豆腐店,如何买?”和干豆制品不同,豆腐需当天做当天吃。

  老伯见他长得眉目清秀,小小年纪已经有了逸群之才相,便好言道:“洛阳城距此地不远,隔几日便有人携豆腐来卖。”

  他们这里的人是不缺豆腐吃的。

  ……

  商队停留半日,缑氏县中人都来挑选一番货物,日渐西沉,众人也收拾好地摊,往旅店去了。

  说是旅店,也不过是当地将房子借助给行商的农家,好在风景优美,房间宽敞,莫文远在院中向远处眺望,只见太室山被晚霞所萦绕,明灭不见,院落外是一片纵横交错的田畴,偶有孩童在田间玩耍。

  此山村美景,是行路上孤零零的荒野比不得的。

  陆忠在外喊门:“李三娘,莫大郎,水席好了。”缑氏县中,水席是家家会收拾的,但人厨艺也有高低之分,他走这条路线多年,自知谁家手艺最好,大早上就给了农家定金,让他们收拾出一桌好席面,甚至还出了面筋豆皮,让其放入汤中入味。

  莫文远出门,听陆忠叨叨扰扰:“陈家阿翁腿脚不便,手上功夫却很不错,缑氏县谁家有喜事都会重金找他上门掌勺,我听闻外乡人也有跨乡找他的。手艺我尝过,确实好。”

  在现代时,莫文远也会下乡吃农村的大宴,绝大多数厨师手艺不行,但有时掌勺的确实有本事,他犹记自己在福州乡下吃过的宴席,掌勺雕刻的七宝玲珑塔栩栩如生,便是精于此道的科班厨子也没有他的刀工好。

  农家宴席多是大锅菜,能把大锅菜烧好,是高难度技术活。

  宴开在陆忠住的农家院里,陈桦林与他娘子在前台忙活,他两个儿子年纪不小,却只帮忙择菜洗菜,莫文远光闻到味,就断定陈翁有真本事。

  水席全席24道菜,8个冷盘、4个大件、8个中件、 4个压桌菜,众人到齐时,陈翁正好端上两道冷菜,他面上犹带风霜,粗糙的棕色皮肤上有几道刀刻似的痕迹,走路一拐一拐,不同常人。

  莫文远看他的手,手臂上肌肉紧实,手背上几点烫疤很是明显,手指却很灵活,平日里怕也是会注意保养自己的手指。

  陈桦林见莫文远一双大眼睛盯着自己手看,笑容慈祥:“小郎君看甚?”他语气和蔼,像对待孙儿。

  莫文远笑嘻嘻道:“看阿翁手便知您善厨艺。”

  陈四道:“这还能看出?”

  莫文远道:“手臂有力,掂得了锅铲;背有烫痕,定在台前忙活多年;手指柔软,善雕工,阿翁我说得可对?”

  “你这小郎君,眼睛倒是尖。”

  水宴菜多,众人大快朵颐,莫文远吃相还算斯文,但等豆腐汤上时,他的眼睛却一亮。

  看勺子中并不清亮的汤汁,他的眼神闪了闪,换上筷子在汤水中搅动一番,再将筷子拔出来,果见筷子上蒙上一层乳白色的浆汁。

  [任务:发现初级水淀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