伥鬼 第9章
作者:银渔
她苦笑着碰了碰额角:“结果我醒来时,却被以命相护的人族挖去了灵犀角,扔进了腐尸堆……若不是翟禾君相救,恐怕我早已沦为烂肉。”
“我侥幸捡了条命,却因失了灵犀角,修为再难以寸进。”
逄风:“……”
淅洺盯着他的眼睛,郑重道:“淅洺此言绝非说教,只是九阙广收曾为人族害过的妖兽,同我有一般经历的妖不在少数。我尚且能与人族不相往来,可有些妖却视人族为不共戴天之敌。若不是门规约束,恐怕会滥杀凡人。若他们知道林道友仍与人族有旧情,必会对林道友产生敌意。”
“况且林道友如今为鬼,人族一向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为金科玉律,林道友念旧情,可他们却不会。”
“曾经我为白犀,人族尚且能分我一口饭食,供我避风挡雨。但我若为犀妖,他们便无法容我了。”
她重新覆上面纱道:“抱歉,淅洺或许言重了……但希望林道友以我为鉴。”
逄风知晓她一腔好意,默然许久道:“多谢淅洺道友提点,林逢自当谨记于心。”
淅洺便不再言语,对他遥遥行了一礼,便回了房。
因谨记淅洺之言,逄风便没有贸然去寻陈二刀。他从器阙师兄购了只传信木鸽,写了封信。陈二刀很快回了信,字迹是正楷,一笔一划极工整,倒像是凡间的读书人。
陈二刀大字不识,显然不是他写的。
信首还是对逄风的感激涕零,逄风直接跳过了这段。接下来的内容却让他蹙起了眉。
陈二刀提到凡人住处条件极差,两人一个巴掌大的房间。若是能贿赂修真者,倒能得个单间。每日发的饭食同泔水没什么区别,若要吃些好的,仍要加价。修士很少收金银,赶上心情好,跪着求没准能收些。他们更愿收灵药、灵石等。
焆都不产灵药、灵石,这些东西在无根之土上很难长出,就算长出药效也会大大减半。灵物往往生于凡间。修士通过凡人王朝向百姓征收的赋税也正是这些东西。
因灵物可抵几年赋税,亦能在黑市卖出高价,凡间衍生出一种特定的职业:采灵人。
灵物旁通常有未开灵智的妖兽镇守,因此采灵人往往九死一生。但即便如此,他们仍如过江之鲫,前仆后继。
——交不上赋税是死,采灵没准能捡一条命。
百姓不允许私藏灵物,曾有人将采来的千年紫芝喂给父亲,却被夷三族。因此灵物被牢牢把控在权贵手中,在焆都过得最好的也是他们。
不过王爷们如今也不能向从前一般嚣张了,陈二刀在信中幸灾乐祸地道,若被发觉了丰厚家底,随时可能被散修杀了。如今权贵也只是能买上一床干净的棉褥、吃顿饱饭而已。
唉,不明白,为何受这样的气也要上天,陈二刀写道。
他这些天铤而走险,夜间悄悄穿墙出去,已经找了十几个门派,却仍没有女儿的下落。
逄风读罢信,便倚在窗边,思索着焆都的怪异之处。窗畔有鸟,呼伴而歌,他的思绪飘出去很远,却突然被钩子拉了回来。
——是南离,他站在院落中,同另一人似是亲密地交谈着。一瓣桂花落在他银白的发上,他不耐烦地甩了甩头,像是狼在抖身上的水珠。
另一人他从未见过,想必是院落中常年闭门不出的第四人。
逄风的脚腕突然一阵灼痛,他低头望去,一串火红的珠子骤然浮现于脚踝,艳丽如火。
第13章 不渝
这串珠子,从逄风苏醒之时,便伴随着他。它并非缠绕在躯体上,而是纠葛在魂魄上,因此能随他至此。
痛苦如毒荆藤蔓攀附缠绕,细白的脚腕在颤抖。逄风下意识地攥住窗棂。魂魄延伸的苦痛几乎让他无法思考。
他早该知道的,那串珊瑚附了一道咒。
情咒。
狼同他极少示好,他们间的关系相当怪异,只是以性命强行维系的主仆关系。但是狼可能也忘了,他们的关系曾有那么一段缓和的。
那时它是个半大狼崽,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候。它扑咬自己的影子,狩猎树叶间隙透出的细小光斑……那时狼并不服逄风的管教,常常溜出青宫去,在御宛一待便是一天一夜。
御苑移栽了灵药,不知为何一株灵药成了精,靡艳的花枝下藏了血盆大口。它不再满足猎捕误入期间的飞鸟与鼠虫,而盯上了常来附近玩闹的幼狼。
它只是抖抖枝条,幼狼便伏下身子,试探着一步步走近了。狼歪着脑袋看了一会,便支棱起耳朵,兴奋地向妖花扑去,正中它的大嘴。
而这,逄风其实是知道的。
他无论怎么教导狼,它都不会听从,反而会同他唱反调。比如幼时他曾告诫狼不要靠近火,它却依然被烫伤了鼻子。
火兽竟能被烫伤,不知九阙弟子知道平日严苛的丹景君幼时如此,该有何感想。
这次也是如此,他只是想让狼吃些教训。
幼狼刚被魔花含到口中,便闻涛浪阵阵,一道剑气霎时便甩了过来。魔花被开膛破肚,胃液似的酸臭液体淌了一地,狼也随之滚落出来。
狼耷拉着耳朵,毛发早已脏污,缩成了一个小小的灰球。
那天它格外老实,就算逄风将它提着它后颈皮,为它洗澡,还特意多打了几遍皂角,也没咬他的手,浑不作声。
此事没过两天,便是逄风的生辰。长夜国太子生辰,自然少不了巴结之人。礼车一辆辆往东宫拉。狼将脑袋搁在前爪上,似突然想起了什么。
逄风其实不在意生辰,自从母亲走后,他便对这个日子没了半分兴致。更何况一整日都要忙于应付客人,还要时不时提防父王赐婚,或者往宫中塞人。其实这一日他是比往常累的。
夜上三更,逄风眨了眨酸痛的眼,他核对礼单直到夜半,正准备洗漱时,却传来轻轻的爪子踩在砖面的声音。
是狼,它低低压着耳朵,口中衔着支流光溢彩的火红珊瑚。狼一步步缓缓走到他身旁,轻轻放下珊瑚,便扭过头去。
他的手触碰到珊瑚时,如火赤光突然暴动窜起,暴烈灵流炸开。逄风猝不及防,闷哼了一声。
狼后背上的毛几乎全炸了起来。
这支珊瑚是它从一辆商车中看中的,狼喜爱赤红的颜色,像它额头的纹路一样。或许是不愿欠逄风人情,也或许不愿他收旁人的东西,那日它便鬼使神差地衔着珊瑚去了。
它并不清楚,珊瑚上附了一道咒。
这珊瑚是某个思慕太子的望族小姐所赠,附了道很隐秘的情咒。一旦中咒者意识到自己真情,咒便发作。
狼只是想,无所谓了。
它没有解释,它已经无数次试图杀死自己的主人。他是不会信自己的。
翌日,狼发现那株珊瑚已成珠串,缠在了从不佩珠玉金银的太子脚踝上。如鸽血,似花泥,灼灼入眼,似在挑衅。
然后便是那件事了,那事之后,他们好不容易和缓的关系彻底粉身碎骨。狼也几乎忘记了,曾经它送过他一支红珊瑚。
逄风听见嘈杂的喊声,似隔着茫茫水面入耳,扭曲失了原有音色。眼皮依旧沉重,他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一团白绒绒的东西。
似乎这几次,他每次昏迷醒来,狼都在自己身边。
奇异的安心感在心底升起,他这次没有迟疑,奋力伸出手,揉了揉那只毛茸茸的狼耳。
常青木也在榻旁,顿时惊得手中的木碗砸到了地上。
逄风眯着眼睛,轻声道:“抱歉,一时神志不清……怠慢了丹景君。”
南离:“……”
他不可能跟一个生病的小辈计较。但那人动作不快,只是慢吞吞揉了两下,震颤般的悸动快感便从体内升起,和他的前主人揉耳朵的感觉几乎完全一致。
……打住,心魔又起了。
南离再看那人,他凤眸浅眯着,裸露在外的手腕白得惊人,慵懒得像只浅寐的狐。
他的心突然热热地烧了起来。
狼是极忠贞的动物,于情一道极认死理。就算未开灵智的野狼,也坚持一夫一妻,伴侣死后也不再觅他偶。对狼妖来说,更是如此。
他们若爱上一人,便是至死不渝。
沉默了片刻,南离慌乱避开了他的目光:“林逢,你能生还,还得多亏程必。”
他将那枯瘦的少年推到了逄风面前,正是神龙不见首尾的第四人。他全身笼罩在黑斗篷中,看不清脸,只是隐约能看清左脸刺满了繁复的咒文。
少年冷淡道:“避日蛛,程必,既然你已经无事,那我便离去了。”
他刚欲起身,却被常青木一把抓住了手:“诶?不要这么冷淡嘛,既然都是同窗,那还是要好好相处才是!听说你是杂阙的,那头怪人是不是特多——”
常青木缓和了尴尬的气氛,南离见他们“相处和睦”,便匆匆溜走了。
南离刚一离去,少年就丝毫不领情,狠狠甩开了常青木的手,声音喑哑:“我的手常碰毒物。”
程必裹紧斗篷,带起一阵阴冷的风,他大步走了几步,却背对逄风冷冷道:“希望你离丹景君远点,不要再烦他了。”
逄风:“?”
……
白狼收回耳朵,叹了口气。
他实在有点招架不住程必。
程必的确是个怪胎,他生于蛛妖部族,因不善蛊毒降术饱受排挤。于是背井离乡,却误入魔门。所幸他本性不坏,魔门被灭时,被南离力排众议带了回来。
他独来独往,从不与任何人交谈,只是埋头研究他的毒蛊。
可避日蛛这个种族虽在很久的大劫中绝迹了,但南离却清楚,避日蛛无毒,根本不善蛊术。程必如此刻苦,最终也注定颗粒无收。
避日蛛虽沾个蛛字,却与蜘蛛无甚关系。它们强大之处是强韧的肉体、鬼魅般的速度以及如钳似刀的巨螯。
它们是天生的体修,避日蛛学毒,同鱼学飞翔那般离谱。
这一族上古便有赫赫威名,曾撕裂鹏鸟,捕食凶兽。南离自然是劝过他好几次,可程必死活不听,只是求他收自己为徒。
他是金属,南离是火属,而且主修元素攻伐,自然是干不出这等误人子弟之事。他骂过程必好几次,只是程必越来越犟。
希望他能和同窗们好好相处罢……南离轻手轻脚地离去了,心头还是烫的。
传讯灵珠滴溜溜转了起来,青鸿声音从中传出:“南离,速来天晓洞一趟,师尊有事唤你。”
第14章 槐安
夕阳西沉,忽的一声号角刺破厚重昳丽的云霞,从云外天边击来。
“掌门令……九阙新入门弟子,将于七日后参与历练,”常青木歪着头念道,“本次历练由南离长老带队——”
此言一出,弟子们顿时如滴入水的热油一般炸了锅。
新弟子们在期待,老弟子则在暗自嘀咕:为什么又是南离师祖带队?他不是不理世事吗?更有师兄,将怜悯的目光投向了师弟师妹们。
他们大多数是云长老带队,云长老没大没小,同他们嘻嘻哈哈,甚至掏出私房钱请弟子们喝酒划拳。可南离师祖的脾气……
逄风:“……”
孽缘根本挡不住,他思索着能不能推掉这次历练。
结果没等他想好推拒的理由,南离反而主动来找他了。
南离今天似乎精心打扮了一番,脸侧一缕银发编成鱼骨辫,别着松石发扣。他的绿眼睛在夜里闪闪发亮,像是琉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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