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金主 逃离金主 第16章

作者:幽谷行云 标签: 近代现代

  就在时夕以为他不会回来的时候,他却突然又回到了酒吧里继续做他的服务员了。

  小海依旧在一脸沉静地擦手里的杯子,抬眼看对面进来的人,紧绷的唇角微微放松地弯起来。

  “抱歉,那天吓到你了,”看到时夕进来,小海很开心,他有些伤感地说,“我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

  因为说几句话莫名其妙地就突然发病,大概谁也不愿意和这么麻烦的人做朋友了。

  况且当时翟云飞对时夕态度那么恶劣,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专门碰瓷的,一般人遇到这种事都会退避三舍。

  “怎么会,说好了要跟你学插花的,”小海咧咧嘴,有些欲言又止地问,“小海哥,你到底是哪里不舒服?有没有去医院好好看过?”

第四十四章 不是病,是命

  “看过很多次了,医生诊断是重度抑郁,还伴随很严重的肢体症状,情绪波动较大就感觉浑身哪里都疼,这么疼,可能……还有别的病,暂时没查出来。”

  小海平静阐述着自己的病症,“他们给开过药,可是我连每天服药都坚持不下去。”

  他说着突然有些讽刺地笑了,“那些人,好像以为用药就能轻易地控制别人的喜怒哀乐,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根本不是病,是命。”

  时夕看到小海闭上眼睛,胸膛开始越来越剧烈地起伏,拿着杯子的手也开始抖了起来,怕他又因为几句话突然病发,急忙转移话题。

  “小海哥,我们说点开心的,不要老是想那些让你痛苦的事了,”时夕咬了咬唇,想了想然后抬眼看他,“这样吧,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他说着跑到舞台上,自己调试了一下音响,放了一首很老很舒缓的英文歌,跟着节奏慢慢唱起来。

  他的声音是介于青年和少年之间的清越和干净,声线不紧不慢地熨帖着人浮躁痛苦的内心,让人感觉整个人一下子都静了下来。

  小海听着这首轻柔舒缓的慢歌回荡在整个安静的小酒吧,注意力慢慢被歌声从痛苦的往事里拉了出来。

  他呆呆地看着台上拿着话筒,仿佛整个人都像罩着一层柔光的男孩,神情一时有些恍惚,仿佛看到了昔日那个心里满满的都是对未来美好爱情充满无限憧憬的自己。

  这个世界上,是否向往爱情的孩子就不配存在,所以,总要被无情的世界无所不用其极的毁掉?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它那么无情地夺走了单纯赤诚全心全意对自己好的Andy,希望,不要再伤害时夕。

  他还那么年轻,那么美好。

  他的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怎么可以,让他重蹈自己覆辙。

  时夕中文英文切换着,一连唱了好几首歌,无一例外都是比较有治愈向的老歌。

  尽管现在网络上各种爆火的新歌层出不穷,他唱的很多歌都已经被人遗忘,可他还是喜欢老歌,而且不喜欢在自己的歌里添加各种各样花哨的技巧,就只是单纯的用自己的最原始的声线去简单的描述那些歌和歌里的故事。

  幸好他的天赋还是挺不错,声线纯净,虽然技巧欠缺,但让人听着很舒服。

  他唱了几首歌之后,看到一直看着他的小海已经恢复了平静,就停了下来,走到他面前。

  “小海哥,我渴了,”时夕呲牙对他笑。

  “哦,”小海才反应过来,急忙倒了杯酒给他。

  “怎么样,好听吗?”时夕抿了一口酒有些急性子地问道,活脱脱一个做了家务要家长评价的小孩子表情。

  “好听,”小海不自禁地弯起唇角,他点点头建议道,“那个大学生乐队大概一会儿就来了,你可以试着和他们一起唱。”

  “算了,我唱的歌都比较慢的,快的不会唱,也就适合自娱自乐一下,”小海有些腼腆地耸耸肩说。

  “你怎么确定他们就不是自娱自乐?毕竟想要唱出名,本身就是不太现实的事,但是不耽误去喜欢。”

  小海叹了口气,有些神往地说,“那些大学生以后会结婚,会生子,会为了生活放弃年轻时候热爱的梦想,但是,对他们来说,他们有过热爱的回忆,也是属于青春的一抹亮色。”

  “嗯,我懂了,”时夕手里握着酒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等他们来了我跟他们试试。”

  “时夕,有可能的话,多存点钱,离开他。”

  小海看着跃跃欲试的时夕,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不要让自己爱上,爱情会让你变得不幸。”

  时夕怔怔地看着眼中像是时时都有着刻骨伤痛的小海,抿了抿唇,“我知道了。”

  他突然又问,“小海哥,你什么时候教我插花呀。”

  小海,“……”

  “是……为了你的男朋友学的吗?”他顿了顿才问。

  “是……他说他的一个朋友会插花,会做出各种各样很漂亮的造型,希望我也能会,”时夕眨眨眼睛,琉璃般的眸子里像是水洗了样,他抬眼看向微微蹙眉一脸担忧的小海。

  “他的那个朋友就是他真正喜欢的人吧,”小海蹙眉猜道。

  “小海哥,你不用担心我,你的话我记住了,可是吃人嘴短,他对我挺大方的,既然这对我来说是工作,老板的要求我总不能不做。”

  时夕咧了咧咧嘴,垂下眼睫,手指默默摩挲着口袋里一张里面存了二百万的卡,那是莫老板因为他配合纹身给的奖励。

  在钱面前,什么矫情都显得可耻,人就是这么现实,同样,也是这么悲哀。

  没有人比时夕自己更明白钱的重要性。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他怔忡了一会儿歪着头笑了笑对他说。

  “……”如果真能这样就好了。

  小海默默叹息一声,目光有些疼惜地看着他,自己过尽千帆,怎么会看不出来,时夕其实舍不得离开那个人。

  他现在像个憧憬爱情的莽撞的孩子,明明知道前方是个陷阱,却仍然执迷不悟。

  非得错过痛过才知道后悔。

  可是那时候,也许一切都晚了。

  ————

  和那几个大学生多闹腾了一会儿,忘记了时间,结果晚上回去的时候就有些晚了。

  时夕打开门回到家,看到房间里灯亮着,莫老板穿着睡衣,歪在沙发上打盹。

  他看到沙发上的人,忍不住把脚步放轻,猫一样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跟前,然后盘腿坐在地毯上,托着腮歪头静静地看他。

  莫老板长得真的挺好看,妥妥地一个斯文败类。

  鼻梁高挺,眼神时时透着温润,脸颊线条却相对柔和,单从外表看是个没有多少攻击性的斯文帅哥。

  时夕撇撇嘴想,有钱,长得还帅,老天爷有时候真会偏向富人。

  他又转念想了想,其实自己长得也不差,他爸妈以前也挺有钱的,他长得好也是因为妈妈是美人。

  有钱人的优势之一是找老婆美女都能随便挑,自然就能聚拢优质的基因了。

  可长得再帅再好看又如何呢,百年之后这张脸也是尘归尘,土归土。

  他手指无意识地在那张帅脸上滑动,摸到薄唇边的时候,手指突然被一下张嘴含了进去。

  他愣住,看着那双温润的眼里迸射的却是热度过高的光,顿时有些脸红耳热。

第四十五章 老油条

  莫正华舌尖舔舐指尖的瘙痒感像一股细小的电流,从时夕的指尖一路传导进心里。

  时夕哆嗦了一下,想要把手从他嘴里抽出来。

  可还没等他把指尖抽出来,就被莫正华把整个手掌都拉过去,一点点细细地啃起来。

  时夕,“……”

  莫先生真的好像一只毛茸茸的大狗。

  莫大狗很快顺着他的胳膊一路舔到腋窝,把他吻得忍不住笑起来,最后把他整个人都压到地毯上,一点点地吻,口水擦了他一身,像是要把他用口水整个标记起来一样。

  于是时夕被顺理成章地吃干抹净了。

  这一场情事莫正华做的畅快淋漓,时夕光着身子被压在深色的地毯上,白玉般的皮肤被地毯衬得像是会发光一样,还有背上那树灼灼盛放的桃花,娇艳欲滴,摇曳生姿,仿佛能把人勾进一片艳色无双的梦境里。

  “时夕,你这样真的好美,”他膜拜般的吻上他背上的纹身,几乎用舌尖舔遍他整个背上的每个角落。

  感觉到男人异常执迷地啃咬他背上的纹身,时夕心里有些五味杂陈,因为他明显感觉到,莫正华吻他背的频率过高,做事的时候,也是后背位的频率过多。

  也许自己如今所依仗的男人的喜爱,多数是拜这身刺青所赐。

  也就是说,他也不过是个载体,就像一张干巴巴的画纸,如果没有身上的那幅价值连城的画,便是毫无价值。

  悲哀的感觉让他颓丧地把脸埋进胳膊,将落寞的情绪彻底掩藏起来,只留线条流畅的背在男人视线里,反正男人需要的就只是这个而已。

  背上的吻还在继续,在时夕陷入越来越低落的情绪里的时候,却猛然间觉察到,男人的吻滑向了不可思议的地方。

  时夕攸的瞪大眼睛,“……”

  “……先生,不要这样……不干净的,”时夕在过度的刺激下猛烈摇头,克制不住想要挣扎抽身,却被男人更紧地钳制住。

  他眼角微红着,被男人带给他的极乐触感彻底淹没。

  红绡帐暖,一夜荒唐。

  快乐的时光永远不觉得漫长。

  两人精疲力尽地休战时,天光竟然已经开始微微放亮。

  “……先生,为什么,”时夕双手捂着脸,指尖却有泪不甘寂寞地一点点的渗出。

  为什么这人总要在他自以为已经做好了泾渭分明的心理建设之后,仅仅用一个出乎意料的举动就让他全面丢盔卸甲。

  “为什么要问为什么?”男人叹息一声将还在低泣的时夕拉到怀里拥紧,手指餍足地抚着他的背,看着他娇羞啜泣的模样觉得有些好笑,时夕在情事上一向放得开,没想到也会有害羞的一天。

  “这种事你能为我做,我为什么不能为你做?和自己喜欢的人追求最原始的快乐,哪里不干净了。”

  时夕呆呆地看着他,满脑子都是他那句‘和自己喜欢的人’。

  他分不清莫先生这句话到底是真是假,也不知道他说的喜欢的人指的是自己,还是指的他,他没有勇气开口去问。

  “我饿了,”男人伸了个懒腰,揉揉时夕的脑袋把他拉起来,“陪我吃饭,待会儿得睡个回笼觉,不然上班要打瞌睡了。”

  两个人简单冲洗洗漱之后,莫正华把冰箱里保鲜盒里打包好的菜拿出来,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一下,然后盛到盘子里摆在桌子上。

  冰箱里居然装了好几个菜,而且看样子都是没动过的。

  “先生,这些都是你提前买的吗?”时夕有些意外地问。

  “不是,是昨晚准备的,我让吴昊做好了专门送过来的,”莫正华边拿餐具边说,“本来昨晚想和你一起在家吃个晚餐,结果你回来晚了,打电话也不接,也没吃成,就一直放在冰箱里没动。”

  “来,吃点吧,虽然味道肯定不如昨晚,但好歹是大厨手下的家常菜,还是比外卖好点儿,”他说着递给时夕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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