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金主 逃离金主 第17章
作者:幽谷行云
“对不起,先生……我以后不会这么晚回来了,”知道莫正华昨晚为了等他回来居然没吃饭,他顿时内疚起来,有些殷勤地给他夹菜,“先生你多吃点。”
“好,乖,”莫正华大口吃着碗里的食物,昨晚就喝了点牛奶充饥,又运动了一夜,当真是饿了。
他边吃边说,“我已经吩咐好吴昊,以后经常做好几样菜直接给你送过来,这样我们回来可以一起吃,或者万一我在外面有应酬,你也不至于胡乱对付。”
“还在长个子,要多补充营养,”他接着又补充了一句。
“谢谢先生,”时夕咬唇,感动于莫正华的体贴细心,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先生,如果我会做饭的话,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不会做可以不做,我们有钱任性嘛,可以让厨师做,”莫正华无所谓地笑笑,“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非得面面俱到,只要相处的舒服就好了。”
时夕怔忡地点点头。
脑子里不停回荡的话又变成了‘两个人在一起’。
莫先生这些模棱两可的话真的能轻易让他产生歧义,而且该死的,这个男人为什么连说话都时不时让人觉得贴心,果然是老油条。
时夕捣着碗里的菜又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却突然听莫正华又貌似很随意地说,“你现在在玩的那个酒吧叫什么名字?我有空去逛逛。”
时夕有些微微愣住,有些不情愿地说,“……名字叫‘海边的风’,就是个很小很小的酒吧,人不多,没什么好玩的。”
“海边的风……”莫正华咀嚼着这个有些特别的名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名字还不错。”
紧接着他挑了挑眉,有些探究地看向时夕。,“不好玩你玩到九点多回家?你怎么好像不大愿意让我去?你有事瞒着我?找新男朋友了?”
“没有,我没有找新男朋友,”时夕慌忙摇头解释,“我就是刚好认识了一个大学生乐队,最近在和他们练歌。”
“唱的不好,所以不好意思让你看,”他手指握紧筷子,有些紧张地嘟囔,“除了你,我不会找别人……”
“那就好,我还以为你嫌我老了呢,”莫正华半开玩笑地说。
第四十六章 救场
时夕不知道,自己还能瞒多久。
他总是有种恐惧感,似乎莫先生只要见了夏海这个正主,自己这个替身马上就会被他无情地抛到脑后。
所以自从莫先生说过想要去那个酒吧看看之后,时夕反而好长时间没有再去那个酒吧。
哪怕,在那个酒吧里和那几个大学生玩票一样唱唱歌,让他觉得不那么空虚了,起码能感觉自己还有除了被包养以外的其他价值感。
他觉得自己像只可笑的鸵鸟,只要把头埋在沙子里,就可以当所有问题都不存在。
可是他知道,莫先生总有一天会见到心仪的夏海,他所担心和恐惧的一切,终有一天会发生。
他也没有去找小海学插花,而是自己在网上找了物料来看着学。
可是终究是缺乏基本的创造性,也只会拙劣地模仿而已。
尽管如此,莫先生多少也会表现的有些捧场,也会把照片拍下来,可是却没有多少兴致把照片放大了像夏海的作品一样被他珍视地挂在墙上。
时夕知道,莫先生对于艺术品的审美还是相当有高度的,自己根本达不到他想要的程度。
虽然莫先生什么都没说,可是那种无形的挫败感还是一点点击溃他的心。
自己身上,除了这副皮囊,没有任何值得莫先生喜欢和留恋的东西。
这是个让他绝望的事实,他甚至越来越被这种不安定的感觉折磨到夜不能寐。
这么鸵鸟一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这天傍晚大学生乐队里的成员突然给他打来电话,请他去紧急救个场,因为主唱刘奕突然肠胃不适进医院了。
“大杨哥,我……能不去吗?”时夕握着手机难为情地说,“可以找霹雳手代唱啊。”
“霹雳手”是他们乐队的吉他手兼伴唱,歌唱的也不错,没有主唱也完全撑得起场子。
因为他的名字叫程坤,和《倚天屠龙记》里的假和尚成昆同音,所以大家都叫他“混元霹雳手”,简称“霹雳手”。
“要是平常也就罢了,主要是今天酒吧老板说晚上有两个重量级客人要来,要调整点新节目,所以光靠阿坤一个人太单调了,而且正好我们几个人的歌这些熟客平常都听腻了,老板想换换新歌,我们就集体想到了你。”
“可是我真的走不开……”时夕看了看时间,发现离莫正华平常下班的时间居然超时了,料想莫老板大概临时加班了,不过可能也快回来了。
如果这时候自己不在家的话,莫老板肯定能轻易猜出自己又去了酒吧,说不定会去找自己,那样,就更瞒不住夏海在酒吧里的事了。
他明知道莫先生早晚都会知道,可还是可悲地产生拖一天是一天的想法。
他觉得自己简直无法控制自己的卑劣。
“哎呀,小夕,你可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出现了呢,哥哥们都想你了,正好借这个机会出来玩玩。”
键盘手大杨继续苦劝,“酒吧老板都说了,咱们今天表现好的话有额外的小费,不然他就只能再请一个乐队来唱,这钱咱们说什么也得拿下,而且如果请了别的乐队就可能危及我们的饭碗,快来吧,好弟弟,就当帮帮哥哥们。”
“我……”对方的热情让他完全张不开口拒绝,他正冥思苦想该怎么样才能拒绝时,突然有别的电话接进来。
时夕一看是莫先生,急忙告诉大杨等他一会儿,然后就接起电话。
“时夕,我今天有应酬,不知道要几点回去,可能会很晚,你吃完饭早点休息不用等我了,”莫正华在电话里温柔交代。
“哦,好的,先生记得少喝酒,”时夕乖巧地回答。
两人寒暄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时夕松了口气,只思考了一瞬就又把电话给大杨打了过去。
“大杨哥,我一会儿就过去,”时夕咬了咬唇下决定说,“不过我也不能待太久,陪你们唱完我就要先回去了。”
“好来,没问题,”大杨在那边欢呼一声,“快来快来,等着你!”
时夕于是换了身衣服,出了小区直接打车去到了酒吧。
进到酒吧里面,发现里面卡座上的人已经不少了,看看时间正是下班的一段时间,正是陆续上人的时候。
时夕很少在这个喧闹的时间点来这个酒吧,一时觉得有些不适应。
他刚走到吧台,就被大杨拉到一边,乐队的其他几个人已经在舞台上给乐器调音了,时不时有略显凌乱的音符传出来。
目前酒吧还在放的是音响里的音乐。
“大杨哥,我要唱什么?”时夕搓了搓手,看到酒吧越来越多的客人,他突然有些紧张。
“就唱我们原来和你练的那几首就行,你和霹雳手交替着唱,你唱慢的我们这边唱快的,”大杨仔细交代着,“你唱完就弹吉他给霹雳手伴奏,这样时间就耗得差不多了。”
“可是可是,我怕唱不好,”看着这么多人关注着,时夕还是有些怯场,“我这段时间都没有练。”
“没关系的,别紧张,正常发挥就行了,唱不好也没关系,这个小酒吧的客人还是很包容的,”大杨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时夕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抬脚踏上唱台。
乐队的其他几个人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因为刚开始要烘托气氛,所以霹雳手主唱,不过他们这些歌,之前时夕伴奏也都练过的,好在弹吉他能跟得上趟。
于是几个人跟着节奏很快嗨起来,时夕也很快融入了这热闹的气氛,跟着节奏弹奏起来。
音乐真的是有魔力的东西。
时夕这段时间一直都忧心忡忡的睡不好,现在跟着欢快的音符,还有这几个一直热情洋溢的大学生一起嗨翻全场,原来郁闷的心情没多长时间便一扫而空了。
怪不得人们在繁忙之余会喜欢到酒吧里跳舞、嗨歌,这真的是个能够让人精神放松的地方。
会唱歌的男孩子真的是会发光的存在。
莫正华眯起眼睛,有些惊叹地看着舞台上微微垂着眼睫沉浸在自己歌声的世界里的时夕。
眼前轻易地浮现出第一次隔着耳麦听到时夕的歌声的场景,和时夕经历过的种种随着歌声依依在脑海里逐渐回放。
第四十七章 晦气
“记得早先少年时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清越动听的声音简直能够直抵灵魂深处,听得人的心都化了。
当时夕的歌声响起的时候,整个酒吧里原来沸沸扬扬的声音渐渐安静了下来,时夕顿时有些紧张,幸好旁边的大杨拍了拍他的肩膀,眼神鼓励他别害怕继续唱。
于是他暗暗吐了口气,闭了闭眼定了定神继续唱。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这个孩子不错啊,”挺着将军肚,由于过度肥胖整个人显得肥头大耳的朱理拿着酒杯,有些兴味盎然地看着舞台上那个细细瘦瘦,却长相气质声音都相当优越的男孩子。
这下他不嫌莫总找的地方小的寒颤了,寒颤有寒颤的好处,这个世界上总有意想不到的惊喜等着你。
“朱老板想干什么?”听到他的话,莫正华有些危险地眯起眼睛,隔着镜片有些不悦地看身旁的人。
“不干什么,不过觉得满汉全席吃多了,偶尔吃吃清粥小菜也不错,”朱老板一时没听出来莫正华的声音不对,哈哈一笑,带着侵略性的目光直刺向舞台上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男孩。
他招手让手下把酒吧经理叫过来,直接了当地说,“那个孩子一会儿等他唱完了把他叫过来。”
“翟先生吩咐过两位老板有什么要求可以尽管提,”酒吧经理对着朱老板点头哈腰,“不过那个孩子不是我们酒吧里的,不知道会不会同意朱老板的要求……”
“没事,你就直接把他叫过来就行,不就是钱吗,只要今晚把我伺候好了,钱要多少有多少,”朱老板不耐烦地摆摆手让他去办事。
这也算是这个城市手腕通天的人物之一,得罪不起,没办法,酒吧经理只得按他的吩咐去找时夕。
只摇头感叹,被朱老板盯上,这孩子怕是要毁了。
莫正华脸色已经铁青。
朱老板是个什么货色他一清二楚,这货就是个男女通吃的老流氓,以玩弄少男少女为乐,毁在他手上的男孩女孩大概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时夕八成正对这个畜生的胃口。
“莫老弟,你说奇怪不奇怪,翟云飞这么大的老板,居然有闲工夫开个这么麻雀大的小酒吧,这不像他能干的事儿啊,他是闲着没事干了吗?”朱老板若无其事地笑着说。
“……这你得去问翟云飞,”莫正华咬着牙,皮笑肉不笑地说。
自己真的是失策,本来是想趁着工作应酬的机会顺便来看看这间酒吧有什么特别,能让时夕这么流连忘返,查过之后才发现这酒吧居然是翟云飞置办的。
翟云飞闲着没事置办这么小的酒吧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