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一缕烟 吻一缕烟 第29章
作者:四面风
余初将脸埋进丑丑那毛茸茸热乎乎的身体上,在心里赌咒似的许愿,鱼丑丑绝不会再过回以前那样的生活。
这时谭知静又说:“我小时候被打得狠,还因为我倔,就算觉得自己错了,嘴上也不肯服软。我爸其实也心疼,但是我嘴上犟得很,不肯认错,他就得一直打下去。”
余初没有说话,他想起自己和妈妈被扒光了,被他用皮带抽得满屋乱窜的样子。
谭知静揽住余初的肩膀,低下头看他的脸,“明白我的意思吗?逞能没有用。要学会服软,才能少吃亏、少受罪。”
余初点了点头,说“明白”,笑出来后才抬头去看谭知静,“我爸现在真不打我了,知静哥哥你放心。”
临走的时候,谭知静从衣柜里找出自己高中时的校服,一股樟脑味儿,除此之外倒没什么,颜色没有显旧,连样式都和余初他们这级的校服差不多。
余初换回自己的外衣,把谭知静的旧校服套在外面,挡住胳膊上的印子。
谭知静开车送他回家,车停到路边后,余初还赖着不想走,被谭知静再三催促才下车。
推门进去,余初看见余庆春和妈妈都在客厅里坐着,电视开着,但没人看,像是特意在等他。余庆春看上去喝多了,皱着眉头直直地盯着他,妈妈则一脸忧虑,责备道:“给你打电话都不接,把我们急坏了。”
余初用换鞋的功夫摆好表情,直起身来时,脸色十分自然,说:“网吧太吵了,没听见,后来想着马上就回家了,怕你们睡了,就没打电话。”
妈妈说:“那也要说一声,我们一直等你呢。你爸喝了那么多酒,多累啊,都不敢睡,生怕你有事。”
余初应了一声,瞟了余庆春一眼。喝醉的人眼神都直,皱眉也是常态,看不出是不是生气了。
这时余庆春忽然站了起来,幸好余初一直绷着神经才没被吓得跳起来。
余庆春走到电视前,从电视柜里拿出一个还没开封的游戏机,走到余初面前递给他,说:“新给你买的,说是新出的型号。以后想打游戏还是在家里打,别去外面那些地方,太乱。”
余初把游戏机接过来,想起谭知静的话,就说了声“谢谢爸爸”。
余庆春又打量他两眼,问:“这是谁的校服?怎么穿别人的衣服?”
余初说:“是班里一个复读的同学的,他们那级的校服跟我们不一样……出来的时候我觉得冷,就借了件衣服。”
余庆春抬手捏了下他的肩膀,说:“现在晚上是有点儿凉。以后要是在外面玩儿得晚,记得带件外套,别穿别人的衣服。”
余初说“好”。
他抱着游戏机回了自己屋,锁门的时候手才开始发抖。
第49章 热恋
那天后的第一天他们也见了面,第二天、第三天和第四天亦如此,都是在谭知静的家里,余初过去找他,带一件自己的外套。
到了第五天,高考成绩出来了,比余初事先估计的还多了十几分。他在电话里对谭知静说,自己运气超级好,本来物理和数学都有瞎蒙的,对答案的时候他都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写的是什么了,现在看来起码蒙对了两道选择题。报本省一本的生物系绰绰有余了。
余初觉得谭知静应该当面奖励自己一下,仅仅在电话里口头表扬几句可远远不够,但这天谭知静一直有事,他白天总是有事,今天晚上还有饭局,让余初不要去家里找他了。
可余初实在想见他,不想又这样浪费掉一天,就擅自去了他应酬的饭店外等他。谭知静中途出来了一趟,把自己的车钥匙给他,让他去自己车里等。余初就蜷在谭知静的的后车座上听歌,玩手机。
耳机里总是放着重复的歌,无比熟悉的旋律,无比亲切的嗓音,耳机里那唱歌的人是余初认识谭知静之前最亲密的朋友。
歌声从耳边溜走了,谭知静摘走耳机,手机也被从手里抽走了。
“别人把车开走了你都不知道吧?”谭知静就坐他旁边,身体倾过来,说。
他离得这么近,眼睛因为喝了酒亮亮的,而面部其他部分则在黑暗中若隐若现。他略一移动,高挺的鼻梁率先接触到窗外照进来的那一点光,由黑暗中逐渐显现,紧接着是立体于面部的额头、颧骨,还有嘴唇,像是有一层薄薄的黑沙从他脸上轻轻地扯下来。
余初控制不住地脸红了,心跳得像是第一次看见他时那么快。
谭知静锁上车门,余初在他的亲吻下如花瓣绽放,由蜷坐着到逐渐伸展开来,最后躺倒在座位上。亲吻中有淡淡的酒气,很好闻,是一种醉人的芬芳。
亲吻由嘴唇开始往下,最终来到肚皮上。谭知静之前没有这样亲过他,肚子紧张地凹陷进去,肋骨紧张地挺起来。时间都被这轻柔的细吻拉长了,憋得头晕了才想起自己忘了呼气,猛的把存在肺里的一大口浊气吐出去,肚皮也鼓了上去,引起一串轻笑。
余初扭动着脑袋,以缓解身体里的狂热。此刻的环境让他自发地节制,但一扭头,看到谭知静的一只手紧抓着车座的边缘,座位表面的皮子被他抓出皱纹,指尖陷进去,就像它为了避免在余初身上留下手印,而紧紧地抓住床单,将床单攥出像地壳运动撞击出来的山脉一般峭劲的皱褶。余初有时候觉得知静哥哥起伏的脊背也如山脉一般峭劲。
谭知静查看他的文身,痂已经成熟了,正在脱落。
“忍住了没有挠吧?”谭知静问。
他的呼吸洒在皮肤上,比文身结痂还痒,余初难耐地夹紧了腿,从嗓子眼里“嗯”了一声。
“乖……快长好了。”
余初撑着身子坐起来一些,想看看谭知静此时的表情,结果发现自己那因为年轻而缺乏自控力的某处离谭知静的脸非常近,顿时感到十分难为情,将身体往上挪了挪。
谭知静抬起头来,笑了,“你想要什么奖励?”
余初不禁又夹了夹腿,不敢乱想,但身体又情不自禁地动了动。
谭知静笑得更厉害了,这是从眼睛里看出来的,而嘴唇则矜持地紧闭着,没有张开,嘴角却翘得很高,看起来坏坏的。
余初浑身都发烫了,脚心尤其热得厉害,像踩了两团火,脚趾头都弯曲起来。
谭知静低下头轻轻地闻了闻,嘴唇贴着他的皮肤低语:“洗澡了,是吗?”
余初想说“洗了”,却只发出一声惹人笑的轻哼。
谭知静低笑起来,由喉咙深处发出的声音,轻柔,同时厚重,仿佛能触摸到形状般昭然的磁性。
余初第一次看见谭知静时,就被他那双性感的薄唇迷住了,那时他可不敢肖想这双嘴唇能带给自己这样的快乐。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余初倚在谭知静身上细细地喘气,难得硬气地对知静哥哥发号施令,禁止他对这一过程进行点评。
谭知静搂着他,安静地笑着。余初窝在他怀里,看见外面的车灯,问:“外面会看见我们吗?”
谭知静说话时下巴蹭到他的头发,“现在才开始担心?”又说,“放心吧,看不见。”
“为什么?是因为外面亮,我们车里暗吗?”
“有这个原因,还因为我玻璃上贴了膜——”
“是嘛!”余初从他怀里一骨碌爬起来,去抠窗玻璃,抠了几下,高兴地说:“真的有!我之前都没发现过,白天都看不出来!”
谭知静把他拽回到自己怀里,看着他充满好奇的眼睛,问他:“想过报别的专业吗?要不要再了解一下别的专业,你没准也感兴趣。”
“我本来想学你那个专业的,但是那个学校没有。”
“我哪个专业?”
余初就说了谭知静曾经告诉他的自己读博期间的研究方向。
“傻不傻?本科哪有这种专业,我本科学的自动化,哪个大学都有。”
余初傻眼了,像是马上就要与心爱的生物科学生离死别。谭知静被他逗得直乐,说:“还有几天考虑时间,你再了解了解,选你真正喜欢的。”
“我喜欢你嘛!”余初抓住一切机会表白。
谭知静翘着嘴角仰头,假装躲避他热情得不顾落到何处的亲吻。
余初也学他,从嘴唇开始往下亲。
“脏。”谭知静不让他用嘴碰自己的喉结。他从饭局出来以后洗过脸,但没洗颈部。
余初知道他在这种事上没有商量的余地,只好作罢,但下一秒就有了新主意,说想学他刚才那样也让他舒服一回。
他的建议明显是具有吸引力的,他能从谭知静的眼睛里看出来。
但是谭知静很快就说:“算了吧。”
“为什么!”余初再次气馁。
谭知静却笑了,轻轻挠他的颈侧,像是挠猫的手法。余初也像猫一样,他的手一过去就情不自禁用脸蹭来蹭去。
“我喝酒了,累死你你都给我弄不出来。”谭知静说。
“为什么?”余初这次是真不明白。
谭知静却一脸傲慢地不肯说,被缠得不行了,才奚落一句:“我可不像你那么快。”
余初脸热地自己想了一会儿,有点儿明白了,“知静哥哥,你这算是很厉害吧?”
谭知静翘着嘴角不说话,好像默认一样。
但是余初还想起许多别的,比如他曾经用那种浓郁黏稠的眼神看着自己,说:“你受不了我。”这和他后来问自己是否害怕时所显露出的自卑有微妙的相似之处。还有那次,他们第一次做的时候,他那时明明还没有爽,却轻易就说“不用了”,也是那种眼神。
“知静哥哥,你是不是经常x生活不和谐啊?”
“乱用词。”谭知静这样说,可语气就是承认了。
“啊!”余初跳起来,心疼地抱住他的脖子,“太可怜了!折腾半天最后出不来那种感觉我可知道,难受死了!”
谭知静为他夸张的语气皱了下眉,却又忍不住笑起来,有几分是因为得到安慰,还有几分是苦笑,“没办法,应该是天生的毛病。”
“这算是毛病吗?”
“是吧……”他更坦率了些,“有时候确实挺难受的。”
余初放低了声音,两人坐在车里讨论起生理健康。讨论了一会儿,余初把脸贴到谭知静的脸上,充满怜爱地说:“知静哥哥,你除了洁癖和这个,还有别的毛病吗?你可以一口气都告诉我,我受得了。”谭知静把他摁到腿上揍起屁股。
他叫代驾的时候顺便给余初叫了车。接余初的网约车先到了,余初坐进去后才想起来,放下窗户冲他大喊:“知静哥哥,你今天晚上怎么这么高兴啊?是饭桌上碰上什么好事了吗?”
谭知静的脸庞霎时变得柔软,马上又恢复原样,冲他摆摆手,嘱咐一声:“别落东西。”便转身进到车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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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应酬还这么高兴!当然是因为你这个小可爱过来了呀!
第50章 草莓味的硬糖
在余初的年轻而敏感的精神世界中,整个世界经常只有一个“他自己”,而其它一切都是空荡荡的。并不是消失了,而像是从未存在过。这是一种比孤独更透彻的感受。
现在,世界又多了一个谭知静。当他来到谭知静面前时,他就只能感受到知静哥哥了,有时连他自己都像是不复存在。
也许是因为谭知静的眼神总是深沉而宁静,让他联想到宇宙、星河、深海——当然都不是真实的,他还没有通过天文望远镜观看过宇宙,也没有见过大海,这些都只存在于他的想象里。人类的脑海有无穷无尽的空间,让他将自己曾经看到过的最美的图片于想象里连成无限的领域,就成了谭知静的眼睛。
他就是跌进这样的眼睛里,使自己不复存在。于是世界就只剩下知静哥哥一个人了,世界就是谭知静。他就这样日日往返于自己和谭知静之间。
有一次谭知静从外面回来,发现他蹲守在自己家门口,就给了他一把钥匙。谭知静出门的时候,余初就待在他家里陪鱼丑丑,给鱼丑丑理毛,将掉下来的猫毛理下来,团成一个毛球,就不会粘得到处都是,还给鱼丑丑剪指甲,防止他乱抓家具。最重要的是清理猫砂,这是知静哥哥最不爱做的事。
谭知静的衣柜里已经有了几件他的衣服,当初临时开封给他用的新牙刷也长期地摆在了谭知静的浴室里。余初偶尔会想起知静曾经说的,如果是炮友,他能保证让自己非常快乐,如果是谈恋爱,可能会非常痛苦。
他现在能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但他不赞同。知静哥哥无疑是一个能在床上给对方极大满足的好床伴,这对他而言轻而易举。但余初更喜欢他不自控时带给自己的疼痛。知静哥哥在他身上得到满足,比他个人单纯于身体上的快感更能让他快乐,而这种快乐又仅仅只是谈恋爱所有快乐中的一小部分。他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
知静哥哥的预言失误了,和他谈恋爱比当炮友快乐多了。所以那三个月的假设也不再成立。
几个换洗的沙发罩都被鱼丑丑抓花了,余初买来的猫抓板和魔爪器之类全都没用。谭知静说他们两个是原形毕露,余初觉得自己是被鱼丑丑连累了,诚然他确实总是忘记及时扔掉外卖或者猫食的包装,被回到家的知静哥哥逮个正着。
他现在知道知静哥哥真的很忙。他像余庆春一样每天有打不完的电话,还有应付不完的饭局。那次在文身店是知静哥哥唯一一次在电话里发火,后来余初再也没有见过他冲别人发脾气。有时他听知静哥哥和电话对面的人说话,他都要忍不住替知静哥哥不耐烦了,而知静哥哥还是那样平淡的表情,将已经说过好几遍的话再重复一遍。
知静哥哥说,实业不好做了,以前人们还说实业兴国,现在都没人提这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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