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一缕烟 吻一缕烟 第30章
作者:四面风
有的人是真的笨,有的人是故意装傻,余初看到知静哥哥就是在和这些人浪费着一天又一天。
谭知静工作上的事从来不避着余初,这点和余庆春很不一样。知静哥哥是在沙发上坐着打电话,而不是躲进一个屋里,锁上门。他用手机收发消息也不避着余初,如果他倚着沙发背,余初就跑到沙发后面搂着他的脖子,和他脸贴着脸,看他打字。
这让余初想起他们刚认识那会儿,自己在他身后抢他的手机,忍不住笑起来。笑出来的热气喷到谭知静的颈侧,痒得谭知静耸了下肩膀,笑着回过头来问他想起什么。
“想起你前男友跟你说分手,说完又后悔。”
谭知静眼里依然浅笑着,看了他两秒,说:“开始打探我的恋爱史了吗?”
余初被他看穿了,不敢再和他对视,把脸埋在他颈侧假装撒娇,又假装冒失地问:“他为什么要说分手啊?”
“因为我不喜欢接吻的时候伸舌头。”
余初抬起头来,怔了怔,说:“哦……”他的视线落到谭知静的嘴唇上,在脑海里飞快地浏览他们每一次亲嘴,觉得自己应该都克制住了,即使偶尔忍不住用嘴唇抿住知静哥哥的嘴唇,也是干燥的。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知静哥哥会觉得舌头比那个地方还脏,口水比那个还难以接受。
晚上谭知静开车送余初回家的时候,余初依然沉浸在有关这件事的思考中。到了地方,谭知静停好车,一条胳膊搭在余初的座椅上方,侧过身问他:“想什么呢?”
余初支支吾吾,视线再次落到他的嘴唇上,舌尖在自己嘴里轻曳。
谭知静笑了,余初也看见他的舌尖,在上齿上蜻蜓点水般地抵了一下,又藏回到嘴唇后面。
“想吃糖吗?”谭知静问他。
“想。”说完才想起已经这么晚了,其实根本不饿。
谭知静在他放糖的那个储物盒里挑了挑,余初看到是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硬糖。只拿了这一块,知静哥哥就将储物盒关上了,还抬手关上了车顶的阅读灯。
谭知静在黑暗中小心地剥开糖纸,不让手碰到糖块,然后用手指肚小心翼翼地托着,隔着一层糖纸,将糖送进自己口中。那颗硬糖在他嘴里滚动,从左脸颊滚到右脸颊,将脸侧硬朗的线条顶起一个小鼓包。硬糖和牙齿磕碰出细碎的脆响。
余初被蛊惑地凑近了,像是因为看不清,所以需要让耳朵更清楚地去听他口腔中的声响,却又很快转过头来,仰着脸将口鼻都凑过去,像是觉得还是应该先闻一闻那水果糖的气味,验证一下它到底是不是真的草莓味的,而于此同时,他的嘴唇也一直在动,像是馋那味道,觉得还是先用自己的舌头亲口尝一尝最好。
谭知静将硬糖咬在齿间,问:“想吃吗?”
余初口中迅速分泌着唾液,不敢相信,却又匆忙地启开嘴唇,生怕错过。
谭知静低笑起来,缓缓地倾身,双手撑在副驾的座位上,压下去。余初被紧紧抵到车门,仰起头来。
那颗糖落进余初嘴里,是草莓味儿的,草莓的香甜气息在口腔中蔓延开来。糖块在舌尖之间游走,糖是硬的,舌尖是软的,他们一起不紧不慢地将这颗糖舔完。
第51章 骄傲
余初才在某天突然想起来,大惊小怪地问谭知静:“报志愿的截止期是不是已经过了?”
谭知静告诉他,早就过了。余初听后又惊讶了一下,随后便将这事抛到脑后了。反正他早就填好了学校和专业,本省,生物,除了被谭知静的“自动化”略微动摇的那一下,自始至终都稳如泰山,从未像别人那样难以抉择过。
没见过像他这么松心的高考生,想怎样就怎样,高分低报,冷门专业,家里都依着他。
谭知静觉得余庆春真是个怪人,说他对余初的学习不上心,却也为余初上大学的事东奔西跑过;说他对余初是散养式教育,却又对晚归抓得这么严。
谭知静自己在这个年纪时虽不爱玩儿,但也知道高考结束后的这段时间应该是同学聚会和毕业旅行密集的时期,即使是他当初那么不合群的人,毕业后也参加过谢师宴和同学会,随便一闹就会超过晚上九点。而余初作为一个刚高考完的男生,一到晚上八点就频频看表,他虽然不说,谭知静也看得出来,他最好在晚上九点左右到家。这其实是有些严格了。
“你爸把你当女孩儿养吧?”他无心地一说,余初却面露尴尬,谭知静就知道余初自己或许也有过类似的感受。
余初也问过他当年报志愿的事,谭知静说,自己报自动化,姐姐报经管,都是为了家里的厂子。可实际上都没什么用。
“学什么、之后做什么,都不重要。说到底,你是生产什么的、卖什么的、产品质量怎么样,都不是重点,最后比的都是认识的人,比谁消息更灵。”他说这话时不自觉带了轻蔑与自嘲,却发现对面的余初一脸懵懂的凝重,不由失笑,怪自己和他说这些没用的东西。
幸好余初虽然问题多,也爱刨根究底,但他毕竟年轻,正处于向前瞻望的年纪,还没看出人实际是由过去积分出来的人,所以从不问会让人真正感到为难的问题。
余初喜欢问当下的情形,问他现在想做什么,现在想要什么,现在快不快乐?
总是很快乐的。
余初的一项特别的快乐是带他看动物的视频,边看边给他讲。帝企鹅之后是狮子,狮子之后是老虎,因为鱼丑丑,于是全都是大猫,老虎之后还有各种豹子。但他其实没太专心听,余初神采飞扬地炫耀知识时,两条眉毛一跳一跳,被吻得鲜嫩水润的嘴唇开开合合,甚至那两只脚也不老实,脚趾一直在动,都让他分神,所以他至今搞不楚花豹和猎豹到底有什么区别。
他只通过余初知道了丑丑的很多习性接近于老虎,还知道了狮子和老虎其实也会爬树。原来猫师傅没有留一后手,反倒是老虎徒弟无师自通学会了游泳。
他还记住大猫们的嘴唇都是黑色的,看上去充满野蛮的凶残,而鱼丑丑的嘴唇是粉红的,即使是一张小丑脸,张开嘴时露出粉红的唇和舌,也能惹人怜爱。
他又分神了,想起余初身上也有一些惹人怜爱的粉红色。余初有很多和鱼丑丑相似的地方,比如喜欢用脸蹭人,比如喜欢被抚摸,比如身体有着优雅的柔软。他问过余初是不是练过舞蹈或者武术,得知并没有,实在惊讶。
实际上他们一起看电视或者交谈的时机并不算多。每天的时间远远不够用。他丢下一些工作,推掉一些饭局,把晚饭也省掉,甚至关机,抓紧一切时间来作乐。
他把人折腾得一放到枕头上立马就能睡过去,看着那具身体上新的旧的手印,于清醒时回忆起这具躯体刚刚在自己怀中被折成怎样令人惊诧的形状。
穿上衣服后再去想那形状,会觉得它已经是非人的状态。余初带他看了那么多动物纪录片,所以他瞬间就联想到了,像被狮子死咬住喉咙的鹿——脖颈与躯干弯成不合常规的姿态,细长的四肢高高地翘起,或者以奇异的角度折向深躯。
有时他不免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疯了,明知道一个人的身体不可能真的被揉进另一个人身体里,却还总是做出这样的努力。
余初不该这样纵容他。是余初的顺从在滋养他变态的那部分,余初心底的疯狂勾引着他关在笼子里的疯狂。
有时他看着余初那犹带有生长迹象的细瘦身体,想起它被自己折成一只濒死的鹿,顿时又意识到,变态和疯狂的其实只有他,非人的也是他。他向来对自己这种非人的状态深深地厌恶着,艰难地与这种厌恶共处,而现在他还要努力不让这厌恶殃及余初。
余初在沉睡中被紧紧地勒醒了,睁开眼看到谭知静的那双眼睛近在咫尺,深晦地望过来。手臂如蟒蛇般逐渐绞紧,肺里储存的空气渐渐排空,胸腔干瘪下去,并且无法在结实的手臂的压制下扩张开来。余初咧嘴笑起来,于眩晕中闭上眼睛,使劲最后一丝体力用腿将谭知静也绞住。谭知静带着他翻滚,两人像动物搏斗一般。
余庆春最先发现余初不一样了。
有一天他坐在沙发上,余初从他面前经过,被他喊住,从头到脚地打量,想看看到底是因为哪里有了变化,导致这个一直长在自己眼前的孩子突然呈现出陌生的面貌。
但余初的变化是由内而外的,余庆春用他敏锐的目光打量再三,最终也只能归因于穿着,便问他,为什么天气越来越热,反而从短裤穿回了长裤。
余初伸了伸腿,笑着说:“长裤比短裤帅。”
余庆春也笑了,说自己要像他这么年轻,才不在夏天穿长裤。
知静哥哥也穿长裤,“大人”都得穿长裤。最性感竟不是裤子脱下的时候,反而是结束以后穿回去。只穿这一条长裤,肩胛骨之间的沟壑中残存着汗水,裤腰松松挂在胯部上方,赤脚走出卧室;很快,他就会拿着一杯水回来。
自从他表现出对皮带的憎恶,知静哥哥在他跟前时就总会将皮带藏起来。
余初有时觉得自己和妈妈一样可悲,在讨好余庆春时会偶尔不自觉动了真心,然后在被赐予关爱时感到满足。但他过后总能清醒过来,知道自己犯了和妈妈一样的错误:怎么能享受这种被恐惧覆盖的爱呢?他会为自己之前的软弱感到恼火和羞耻,以致在余庆春面前都感觉到屈辱,觉得低他一等。
但是现在余初不再有这种感受了。他站在余庆春面前自然地微笑,内心则充满高傲,就如他们此刻的位置,余庆春坐在沙发上,而余初站立着,高他一截。
余初怀着这种骄傲从余庆春眼前走过去,知道自己再也不用去乞求对方的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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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看余初,心疼他爱得卑微,但余初在自己的爱里感受到骄傲。
第52章 陪酒
那天,谭知静提前告诉余初不要去找自己,说自己会应酬到很晚。但余初后来知道原来他是要和余庆春出去。
余初是听见余庆春在和别人打电话时提到谭知静的名字才知道的,余庆春说:“我叫上小谭了,他能喝,又会来事儿,能帮我挡一挡。”
能喝,会来事儿,简直是在说别人。
等余庆春打完电话,余初忙问:“今天和谁吃饭,这么能喝?”
余庆春说是和几个南方的老板。
余初惊讶地问:“不是说南方人不爱喝吗?”
余庆春也纳罕起来,问他:“谁告诉你这个?”
当然是谭知静。
余初没能及时想出怎么撒谎,再想圆的时候已经显得不自然了,干脆岔开话题,问余庆春:“还有人敢灌你酒吗?”
他话里的吹捧意味让余庆春满意地笑起来,说:“不是敢不敢,是那几个太能喝,喝起酒来六亲不认,连我都怵。”
余初一听,这不就是酒疯子吗?这种人怎么能让知静哥哥去挡呢!
“那怎么叫谭老师呢?我看他不像能喝的呀。”
余庆春不在意地笑笑,只把谭知静当作一种酒桌上的典型讲给余初听:“你不能小瞧他。他可能酒量确实一般,但是他有厉害的地方,就是喝多了不显,不上脸不上头,不会失态,还不吐得满地都是。这样的人实际上最厉害,因为你根本看不出他是什么时候醉的。他能陪你一直喝下去,直到把你喝趴下为止。”
余初听着只觉得胆寒,槽牙都要打颤了。
他还想争取,说了几个人选,都是能喝的,想让他们把谭知静替下来,都被余庆春否决了,嫌他们这个口才不好,那个形象不好,那个喝不了红酒,一口就倒。
余初还想再说什么,但余庆春已经对他的热心表现出疑惑,让他不敢再提了,只好改说想跟着一起去见识见识。
余庆春轻蔑地一笑,“都是商人,还是那种没文化的暴发户,你别去,乱哄哄的。”
余初听出他的意思,心里更是抽紧,问:“他们吃完饭还干别的吗?”
余庆春说:“他们想干别的也得等吃完饭以后了,到时候我就不陪着了,让你谭老师跟他们去。”
余初什么都顾不得了,说:“我想去!”顿了顿,将话打磨得光滑些:“我还没见识过那种老板是什么样呢。”
余庆春盯住他看了两秒,忽然笑了,“你怎么懂这个了?还知道帮你妈看着我啊……你妈都没说不放心。”他抬手在余初脑袋上揉了两下,说:“想去就去吧。”
坐上车以后,余初又在余庆春的言谈间得知这几个商人是从沿海过来的。听到那几人的籍贯,余初心里又是一紧:他亲爸爸就是那个地方的人。但许是因为没有喝酒,余庆春提那地名时倒很平静,然而余初慌乱的心跳难以平复下去了,总觉得要有什么事发生。
他跟着余庆春到了包间,谭知静自然早就到了。凉菜和几个保温的热菜也都摆上桌了,白酒配着分酒器,红酒在醒酒器里醒着,整齐地码放着。知静哥哥做事总是妥帖的。
余初担忧地瞟向谭知静,谭知静的眼神也从他的脸上掠了一下,之后便再也没有真正地看过来,就连余庆春让余初和谭知静问好的时候,余初都看出他虽然笑着看着自己,但眼里覆着一层隔膜,导致他看自己就像看其他人一样感情虚伪。
余初只好返回到进门后谭知静看向自己的第一眼,意识到知静哥哥可能是生自己的气了。
对方是三个人;余庆春这边,余初不能算,也是三个人:除了谭知静,还有一个余庆春的心腹下属小赵。余初知道这个小赵狡猾得很,不会真喝的,余庆春当然也不会真喝,就只剩下谭知静了。
果然,稍微热了热场,余庆春和小赵就不再提杯了,对方那三个人的身子渐渐全都朝向了谭知静。
谭知静在余庆春和郑副处主导的饭局上就显得文质彬彬,别人说他是高材生他也不否认;而今天在这些暴发户面前,他就也像暴发户一样,和他们一起说着粗俗的话,为彼此的下流笑话捧场大笑。
余初一开始有些听不懂那三个商人的口音,后来才渐渐习惯。他的亲爸爸说话也是这样的腔调吗?也是这样的做派吗?余初已经不记得了。
他一开始数白酒杯,一杯、两杯、三杯……后来数分酒器,一只、两只、三只……后来开始数空酒瓶,一瓶,两瓶……酒杯相碰的叮当声连在一起,仿佛是一串铃声,勒在余初的脖子上。
他不敢看谭知静,只低着头拼命往嘴里送菜,耳朵听着那边的声音,觉得这世界可憎,眼眶里滚烫。有人说要去拿红酒的时候,余初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深红的液体在玻璃瓶里摇曳,像血红的浪一样打在他眼前。
整个包间在这一瞬间旋转起来,他下意识更高地仰起头,看到屋顶的吊灯朝他迎面砸下来,惊得他“啊”地叫出声来。这一声叫喊传进他自己的耳朵后,他才意识到刚才那些都是幻觉,刚刚消失的那些杂音也都瞬间回来了,余庆春他们都问他怎么了。
余初缓了缓,飞快地瞟了谭知静一眼,对余庆春说:“我刚看见这灯晃了一下,还以为它要掉了。”
几人闻言都抬起头朝那吊灯看去,只有谭知静和余初无声地看着彼此。
“你为什么生气啊……为什么不让我来关心你,知静哥哥……”余初在心里问谭知静,心疼得要死了。其实他也明白,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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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得太难受了,先短短一更吧。
想过小初的身高,能长多高。现在觉得估计长不成大高个,这一天到晚的精神压力太大了,太影响消化吸收和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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