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一缕烟 吻一缕烟 第47章

作者:四面风 标签: 近代现代

  谭知静笑着说“给批”。

  余初又道:“我现在也可会做饭了。你肯定不如我,以前看你天天煮挂面就知道你在这方面没天赋。”

  等余初的妈妈离开了,谭知静开始看着余初,等着他说些什么,比如稍微解释一下他妈妈刚刚说的那句,晚上不回来了。

  余初被他看得有些难为情了,他的小秘密被妈妈说漏了。不过他还是能理直气壮地反问谭知静:“我都去你年会找你了,晚上还不能睡你的床吗?”

  谭知静笑了,问他:“那为什么愿意去年会呢?”

  余初想了想,不肯直接说。谭知静在他身上留下的一些改变,也许是永恒的了。他只是笑着反问:“我都去你公司实习了,还不能去参加年会吗?”

  谭知静这会儿还没能真正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但已经跟着他一起笑起来了。

  余初妈妈帮他们热好包子就去自己屋了。两人在外面吃着包子,小声说着话。

  余初问谭知静好不好吃,谭知静说好吃。

  余初告诉他,自己妈妈现在在别人家里帮忙做饭,“在此之前,我妈没有赚过一分钱。你能想象吗?那时候她都三十多岁了,从没有在家以外挣到过一分钱。我姥姥姥爷还是之前的想法,趁着年纪还没有特别大,还是很漂亮,赶紧再找一个嫁了。我妈这次不听他们的了,当然也有我撺掇的缘故,我姥爷他们就说再也不管我们了。其实他们以前也不管我们呀,都是余庆春给他们送红包。余庆春和我妈可能能算是青梅竹马,早恋是肯定的,余庆春稍微大几岁,校园恋爱,很纯洁。就因为他当时没钱,一个务农出身的在读大学生怎么可能有钱?我亲爸当时很有钱,横空出世,余庆春和我妈就硬被棒打鸳鸯了——那会儿我妈连法定结婚年龄都没到呢,高中都还没毕业,你说我姥姥姥爷离不离谱?到我四五岁的时候,我亲爸才跟我妈去补了结婚证,刚补完,我亲爸在外面被人坑了,跟人打赌欠下好大一笔债,为了躲债跑了,音信全无。我姥爷觉得我成我妈的拖油瓶了,影响她再嫁人,当时死活要把我送人,人家都找好了,男孩儿,年纪小不记事,能卖好多钱呢。这些都是我姥爷亲口告诉我的,他不觉得这些事不好,反而觉得当初留下我,是舍弃了好大一笔钱,我欠了他好大一笔恩情呢。我觉得当初他们没能把我送走,应该是我妈使劲拦着了。后来余庆春就回来了,算是衣锦还乡,把我和我妈接走了。我小时候对我亲爸有印象,但是他在外面做生意,一年回不去几次,我没有记住他的样子。后来我就把他和余庆春弄混了,好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余庆春就是我亲爸,以为是我爸回来了。那会儿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爸爸终于能天天回家了,却又开始打我——唉,我怎么和你说这个了,让你吃不下饭了。”

  谭知静放下咬了两口的包子,认真地问他:“他以前‘经常’打你吗?”

  “特别小的时候经常打,后来随着我长大,越来越好吧,后来就彻底不打了。我后来看过一些书,觉得他是有心理疾病,控制不了自己。”余初发了会儿怔,又摇摇头,“不知道。他是个怪人,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还是接着说我妈吧。我妈可太神了,一个从来没有赚过钱、没在外面工作过的人,突然开始打工了,竟然一点儿都没有觉得接受不了。我之前也有过担心,怕我妈吃不了苦。但是我妈没事,她干活和她平时一样,也是不声不响的,不紧不慢就那么做下去了,特别踏实。我姥姥姥爷当初一口咬定,我妈肯定养活不了我们两个,肯定会回去认错。但是他们错了,我妈做得很好,她做饭是跟以前家里的阿姨学的,手艺很精,就是因为不经常做,干得慢。可她干活特别细致、特别干净,给雇主做饭就像给自己家里做饭一样认真。有人就喜欢她这风格,一顿饭做四个小时又怎么样?干净好吃,连厨房都收拾得比之前漂亮,有的是人愿意请她。”

  谭知静安静地听着,细细品尝余初妈妈包的包子。他说:“余初,说说你自己。”

  余初愣了一下,语塞了。他陷入谭知静常有的困境,一提自己就连第一句都抓不住了。

  “换专业以后有可惜过吗?”

  “……还好。小时候说喜欢生物,其实也就是喜欢看动物世界。真正的生物专业,和我心里想的,还是挺不一样的吧。”

  “那喜欢现在的专业吗?”

  余初咬了一口包子,一边咀嚼,一边如咀嚼般观察自己的内心。他把包子咽下去,答道:“我现在好像对什么事都比较无所谓。”

  他曾经是个较真的人。但如今他和谭知静一样,对绝大多数事情都不甚在意了。他的专业,他未来的工作,哪怕是要做一辈子的行业,他也不认为选这个与选那个,会让他的生活有多大的不同。

  余初继续说:“现在这个专业应该算是不错的,就业率高,据说工作待遇也好。”他冲谭知静俏皮地眨了下眼睛,“你在这个行业干得久,还当领导,你比我更懂。我现在既然已经在干这个了,做得也还不错,就顺着惯性继续做下去就行了。”

  说完,余初开始观察谭知静的表情,想看他明不明白他是自己这无所谓的惯性里唯一的例外。

  很快,余初笑了,谭知静当然知道,谭知静是先如此的那个人。

  “但他肯定猜不到我这六年都干了什么。”余初又在心里想,“先不告诉他。”他怕说出来吓着谭知静,毕竟连他自己都觉得这感情骇人。

  吃完这一顿,余初告诉谭知静自己家的杯子放在哪里、热水在哪里。他怕自己是对疫苗反应大的人群,不希望妈妈担心,让谭知静准备好照顾他。

  谭知静看他这样未雨绸缪,再通过他之前的那些叙述,还有他如今的性格,便知道在这个母子俩组成的小家里,通常是由余初来做决定。谭知静还知道,在过得艰难的家庭里,谁做决定,谁就更辛苦。

  他以前那么希望余初能幸福,结果余初吃了这么多苦。

  余初领他去自己房间时显出难堪,别过头不敢看他,说:“你等我换一套新床单吧……”匆匆瞟他一眼,又忙看向别处,解释道:“其实,我见到你以后,就没再见过别人了……其实我以前也很少很少把人带到家里来。我那天,就是想惹你生气。”

  谭知静心里一扎一扎地疼,说:“不用换,我想睡在沾了你气味的床单上。”

  这是不是谭知静能说出口的最肉麻的情话?

  余初笑了,两人都已经洗过澡,相拥着倒在床上。谭知静想吻他,余初躲开了,他还是怕有万一。

  “不会有事的。”谭知静又说了一遍。

  “嗯。”余初应道,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笑出来,“我们真的很怕死。”他想了想,补充说:“我怕你死,你怕我死。”

  谭知静说:“先不说那个字了。”

  “嗯。”

  可是过了一会儿,余初又说:“我再说最后一次,想问你个问题。如果我死了,你会继续活下去吗?”

  谭知静看向他的眼珠轻轻地动了动。余初其实本来就是有答案的,“你会活下去的,你是可以带着痛苦生活的人。”说完,他又添了一句:“知静哥哥,你比那会儿还不爱说话。”

  谭知静仍然那样看着他,看了很久,忽然像是放下了一个重物似的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像是把余初口中所说的,他带着痛苦生活的这六年暂且从肩上卸下来一会儿,稍作休息。

  “什么叫带着痛苦生活的人?”他笑起来,问余初。

  “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人。”余初调皮地眨眨眼,笑着回答,“你和我说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我找到了,《卡拉马佐夫兄弟》,我把它看完了。”他撑着身子半卧起来,爬到谭知静的胸口上,望向谭知静的眼神是独自向神像宣誓的人所特有的虔诚与执着。

  “我以前说我不爱人类,我也不爱邻人,我只爱你。但是我从爱你这件事里,渐渐发现邻人确实有可以爱的地方,陌生人也有可以爱的地方,现在我甚至有一点儿爱上这个世界了。我对你不公平,我开始学会爱别人了,却唯独还恨你。但是你得承受住,因为在我不会爱任何人的时候,我是唯独爱你,所以也只能是你,来承受我过去的心里产生的那些恨意。”

  于是谭知静也记起来了,他也回到那个房间,当他和余初提这本书时,他们是如何抱在一起,那个房间里的温度,还有那些旧家具的气味。

  “知静哥哥,请问,你是一个卡拉马佐夫吗?

  “每个人都是一个卡拉马佐夫。”

  “那你是哪一个?”

  “你觉得我是哪个?”

  “你肯定不是米佳。”

  “我不是吗?”谭知静笑了,他以为自己可以是。

  “不是。”余初笑着说。米佳是坏的那个,谭知静不可能是坏的。

  “你可能是伊万。”余初说。伊万是自己使自己痛苦的那个。

  谭知静又笑了,眼睛没有看着余初,但心里想的全是余初,有关余初的点点滴滴,最后得出结论:“你是阿廖沙。”

  余初惊喜地问:“我有那么好吗?”阿廖沙是完美的那个。谭知静觉得阿廖沙是能救别人的那个。

  “在我心里你就是阿廖沙。”这又是谭知静的一句情话,并且是真心话。

  “可我是伊万。你是伊万,我就是伊万。”这是余初的真心话。

  谭知静不再反驳了。他什么都能听懂。

  过了一会儿,他问余初:“那你会活下去吗?”如果自己死了,余初会活下去吗?

  “我希望我会,”余初立刻就能答出来,“不然我妈会受不了的。不过我经常管不住自己,做出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所以也不好说。”

  谭知静之后就没再说话了。

  但是谭知静的眼睛是一直在说话的。余初假装了六年的谭知静,如今都读得懂了。

  后来他们一起坐在床上看了一会儿老虎的纪录片,因为余初想鱼丑丑了,还担心公司里的那一窝猫。

  他房间里与床相对的那面墙上没有电视,但有一张可以支在床上的懒汉桌,可以把电脑放上来。

  “不止是你一个人会享受。”他笑着对谭知静说。

  以前他们把所有能找到的有关大猫的记录片都看完了。

  “这是这两年新出来的,你还没看过。”他告诉谭知静。

  他们相互依靠着,倚着床头,屏幕里出现大型猫科动物冷酷的眼睛,被六年岁月分隔开来的时间重又相连。

第86章 等待与寻找的相遇

  半夜里,余初觉得头疼,量下体温,发烧了。

  因为狂犬病疫苗的副作用是低烧,而余初是高烧,两人都不安起来,又开始去想那“一般”以外的二般情况,想刚刚在网上看到的,伤口离大脑越近越危险。

  谭知静在脑子里计算病毒移动的速度,狂犬病病毒每天能向大脑移动二十厘米,从余初被抓伤到打上疫苗,一共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可是脸部神经到大脑神经的距离有多远?算不出来。又去查世界上有没有狂犬病治愈的案例,有,太好了……只有六例,都在美国。谭知静又开始盘算怎么能尽快给余初办签证。

  他想带余初再去趟医院,余初纠结了半天,还是怕惊动妈妈,而且他怀疑自己只是感冒了,因为晚上喝过酒后出了些汗,在外面脱了棉衣被风吹的时候就已经觉出不舒服,之后又一惊一乍的,可能是被吹感冒了。

  谭知静照顾着他,后来两个人一起搂着睡着了。半梦半醒时,余初被谭知静叫醒,让他喝水,量体温。

  谭知静端着水杯,小心翼翼地问他:“看见水害怕吗?”余初立刻醒盹了,盯着水杯认真地看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发烧烧得口干,把一杯水都喝完了。他把杯子递还给谭知静的时候,两人又都笑起来,笑他们这么怕死。

  后来半梦半醒的时候,余初又感觉谭知静亲自己,不由用手去推他,潜意识觉得自己嘴唇上有危险的脏。但是谭知静抓住他的手,轻轻地抿他的唇,说:“余初,咬我一下,用力。”

  余初一下子又醒盹了,闭紧了嘴巴退得远远的,先说:“你疯了!”又抬手摸摸谭知静的脑袋,说:“傻瓜。”闭上眼睛,余初在心里迷迷糊糊地想,如果自己真得了狂犬病,发病的时候第一个咬的肯定是他。疯了都能认出他。

  第二天早晨醒来,余初的烧退了,头也不疼了。就只是感冒。

  他打的是四针疫苗,七天后去补了第二针。

  到了第十天,猫还活着,余初也安全了。谭知静向余初请教,应该怎么追他。

  余初笑眯眯地问:“你是不是没有追过人啊?”

  谭知静说没有。

  余初说真不巧,他也只追过一个而已。

  谭知静问,那我按你追我的方法来追你?

  余初被他绕口令似的话逗得哈哈直笑,说:“那可不行,你会吓死我的。”

  谭知静追问那要怎么才可以。

  余初执起他的手看了一会儿,说:“你先把手养好了,到时候再说吧!”

  现在谭知静还没有追上他,但他们天天都能见面。有时候在公司,有时候谭知静开车去余初学校接他,两人一起去余初家。余初的妈妈不是每天都在家。

  那一窝大猫小猫被转移去了谭知静家里。余初又买了许多猫玩具、猫窝、猫树之类的东西。现在他学会省钱了,是他先在网上挑好,再把链接发给谭知静,让谭知静下单。

  余初挑的这些东西普遍颜色鲜艳、样式可爱,分散在谭知静家里各处,把那些黑色的家具都变成陪衬。

  他曾经有一个巨大的遗憾,没有给更年轻的那个谭知静留下过照片,鱼丑丑也没有。所以在那段漫长而孤寂的岁月里,他必须得用记忆反复去看,分毫不漏地一遍一遍地复习。他吻不到照片,就只能在记忆之上添加当下的幻想,吻一缕回忆,如同他以前吻不到那双嘴唇时,就只能吻它们吐出的那缕烟。

  现在他的手机是安全的,他也是安全的,他可以随意拍他喜爱的。拍猫、拍谭知静、拍谭知静和猫在一起时的样子。深色家具和深色地板当背景,拍照很好看。

  用猫作借口,谭知静把皮沙发也搬出去了,换成了布沙发。

  他们一直没提那天的事。

  直到第二十八天的时候,余初打完最后一针疫苗,对谭知静说:“我一直都很奇怪,为什么我这么怕死。其实余庆春后来还打过我一次,在我长大以后。他那次打得特别狠,把我打得尿失禁了……所以我那天会对你说那句话。我其实不是恨你,是那会儿的我恨那会儿的余庆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你会让我想起余庆春——以前是,那一天也是——我不知道你们两个在我这里有什么关联,但我特别怕这种关联是共同点,也恨你和他有这种关联,我想不明白……余庆春最后打我那次,我也是特别害怕,急着去医院。我其实挺想不明白的,我那时候过得不快乐,但是又想好好地活下去……人怎么老是有这么多想不明白的事?”

  谭知静沉默了一会儿,敏感地问:“他那次为什么打你?”

  余初耸了下肩膀,用不在乎的语气说:“他就是想打我了,不需要理由。”

  后来,谭知静的手好得很快。只要不那么经常地洗,伤口总会愈合。他洗手,洗的是粘附于精神上的焦虑,无论他洗多少遍手,都不能让他的精神更自由。但余初可以。他洗手是自主发起的惩罚,一经开启,他本人也无法使其终止。但余初可以。

  余初一直想再回那座城市一趟,去看一眼鱼丑丑。但他在家里休养了几天,把假期用完了,学期末事又多,还得赶论文参赛的截止期,比之前更忙了。可要说真忙到连一天的时间都抽不出来,似乎也并非如此。

  有天,谭知静给猫倒猫粮的时候,冷不丁问余初:“你是担心鱼丑丑不认你了吗?”

  余初被吓了一跳,还以为谭知静偷看了自己的日记。不过他的日记一直藏得很好,谭知静不知道。

  “猫记性不好,都这么多年了,多半是不认识我了。”他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