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一缕烟 吻一缕烟 第48章
作者:四面风
谭知静喂完猫,走过来对他说:“余初,丑丑现在真的过得挺好的,你去看看它。”
谭知静开车带着余初回到了那个地方。
那座城市,他们相遇的地方,也是曾经困住他们的地方。他们那个城市的孩子们,从小认真学习,就是为了长大以后能离开那个地方。他们那个地方的年轻人努力奋斗,就是为了迟早能离开那个地方。他们那个地方的市长副市长,将一条最显眼的公路拆了修、修了拆,也是为了能离开那里,去更高更远的地方。
那座城市,他和谭知静也相继离开了。他们把鱼丑丑留在了那里。鱼丑丑在他们曾经的监牢里找到自己的乐园。他比谭知静幸运,他一直不敢回头去看的那个,这些年安然无恙。
他们看见了鱼丑丑。
鱼丑丑果然已经不认识他们了,竖着尾巴优雅地从他们面前经过。这是一只异常神气的猫,走路时都像是昂着头,毛皮油亮顺滑,个头也比从前大了很多。冬天很少能见到这么神气的野猫。
谭知静看见鱼丑丑依然很想笑,余初依然很爱它。
他们还看见鱼丑丑的小弟,跟在鱼丑丑后面,乖乖排着队等鱼丑丑给它们舔毛。谭知静记得余初以前给他讲,猫是地位高的舔地位低的。那时候是十八岁的余初,用那双十八岁的眼睛看过来,看着自己笑,舌尖在自己胸口上轻舔一下,一脸狡黠地说:“知静哥哥,现在你是我小弟。”
鱼丑丑和它的小弟们声势不凡地离开了,余初目送着它们,问谭知静:“你看它走路姿势像不像老虎?”
他们把这几年新出来的关于老虎的纪录片都补完了,谭知静说:“像。”
厂子依旧是橡胶厂,只不过易了主。
谭知静指给余初,那里是车间,那里是办公室,那里是仓库,那里是工人宿舍。仓库的外墙上有燃烧过的痕迹。
这个厂子经历过一场又一场的劫难。谭知静的父亲被和自己兄弟相称的合伙人骗过,被欠下巨额债务不还过,被一条又一条突来的政策打垮过。好不容易终于有了些转机,又来了一场火,顷刻间什么都没有了,又是从头再来。
余初也问谭知静,有觉得可惜过吗?这个厂子倾注了他那么多心血。他那么不喜欢,却又那么擅长交际,在那个生意场上越混越好。
谭知静说:“这个厂子不是我们俩的心血,是他们俩的。他们为这个厂吃了太多苦,差不多一辈子都在这个厂子里了。他们是把厂子救活以后才交到我们手上的。”
他说自己母亲没怎么上过学,初中都没有读完,全凭自学学会做账。父亲在外面求人,母亲就留在厂子里打理一切。他说母亲实际就是累死的。
那会儿他高中住校,什么都不知道,有一天回到家,他们说,母亲住院了,小毛病,不用他操心。他什么都不知道。之后没多久,他正在上自习,老师让他去趟办公室。家里一个亲戚在,姐姐也在,也是从教室里叫出来的。姐姐在哭,姐姐什么都知道。姐姐后来报考了经济类的专业。他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他和姐姐是同一天出生,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差别?是因为他不可靠?还是因为他表现得好像不怎么在乎自己的家人?他一直都在想这些问题。
谭知静还说,我以前在应酬上那些,根本不算什么。新规定出来之前,他们喝得更凶,一桌十几个、二十几个,灌他一个人。父亲的身体是喝垮的。他父亲是军人,性格非常固执,而且正派。所有他想不明白的事情,他父亲更想不明白,所有让他厌恶的丑陋的东西,对他父亲那样刚正的性格而言更是一种折磨。
他说自己父亲一直是军人做派,到现在走路站立都是军人姿态,挺胸抬头。他的脊背只为那个厂子弯折过,他曾经为了讨债,给人下过跪、磕过头。
所以谭知静说:“跟我爸妈受的那些罪相比,我的那些辛苦什么都不是。”
“你和你姐姐不希望厂子断在他们手里。”
“是。”
可是厂子没有了,因为谭知静的举证。然而那些举证和余初的那封实名信一样,并没有起到什么决定性的作用,还害苦了自己。
所以余初问他:“后悔过吗?”
谭知静笑起来,说:“看来我那会儿还是年轻,还会冲动。”
余初也笑了,诚恳地表示歉意:“是我连累你了。”不止是说厂子,还在说那一天。那一天,谭知静并非出于本意地出现在余初教室的门口,被十八岁的余初盯上。那一天的谭知静肯定不知道,甚至现在的谭知静也还不知道,他将要被这样盯上一辈子。
谭知静认真回答:“不是连累。你帮我解脱出来。我更喜欢现在的生活。”他恰巧地回复了余初心中所想的。今年夏天之前他还不会说他喜欢现在的生活,后来余初回来了,他才这样说。
余初歪着脑袋看了他一会儿,突然说:“知静哥哥,让我看看你踢足球吧,我还没见过。”
谭知静非常意外,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有碰过了。
他们去市区找体育用品商店买足球。谭知静说买一只儿童用的,他玩两下就送给媛媛,省得浪费。
余初哭笑不得,媛媛根本就不玩儿足球,他对谭知静说:“你要学会对自己好一点。”
最后他们买的真正的足球。挑的时候,谭知静在货架前用脚尖试着踮球,一开始有些拘束,动作也生疏,但很快就熟练起来,低头看着球。余初的视线从足球移到他脸上,看到他放松而愉快地笑着。
从体育用品商店出来的时候,两人并排走着,谭知静一只手拎着购物袋,另一只手时不时和余初的手碰一下,之后那两只手不知不觉间握在了一起。经过旋转门时,余初先穿过去,然后谭知静跟出来,两人的手又握到一起。
后来余初一直走得稍靠前一些,拉着谭知静的手带着他在停车找车。
余初说谭知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人物,不会为了自己的幸福让别的一切都给自己让路。
谭知静不会这个,余初会,余初学会了。谭知静把余初从地狱里托举出来,余初由谭知静出发,独自行走六年,学会了如何追求幸福。如今他们的幸福是一致的,余初回来找谭知静了,这次换他牵着谭知静往前走。他们两个从来都不是一场你追我赶,他们一直都是一场等待与寻找的相遇。
第87章 谭知静爱余初
有一次他们去谭知静姐姐家去吃饭,谭知静的姐姐拉着余初说悄悄话,说希望他不要怪知静当初没有追出去。她把错都揽到自己头上,说是因为自己当时拼命拦着,因为那时候看余初年纪小,觉得他们不合适,父亲又刚做完手术,还在恢复中,怕知静太冲动,惹父亲生气。
余初笑着说他谁都不怪,他那会儿也有责任,他们那会儿确实不合适,现在才是最好的时候。
他喜欢谭知静的姐姐,因为姐姐真心对谭知静好。那时候他在门外听着,听见谭知静的姐姐说:“知静,你要是这么难受,就把人追回来吧。”
谭知静想做什么,谁能拦得住?他不想做什么,谁又能强迫他呢?是他自己选择的,他自己选择让自己的心爱之物丢失了六年,他自己选择受苦。
姐姐还告诉余初,“以前厂子里着了一场火,是厂里一个年轻工人放的火。刚到能打工的年纪,没比我和知静大几岁,整天喝得醉醺醺的去车间,厂里考虑到他家境不好,容忍了他一段时间,但是他一直没长进,就把他辞退了。他是出于报复才放的火,之后没两年,我们的母亲就病逝了。后来知静在厂里听说,放火那小子一直在心里嫉恨他,经常说,凭什么厂长家的儿子就能过那么好,整天抱着只足球在厂里踢球,他就得天天下车间,又脏又累。后来知静就不玩儿球了,从学校足球队里退出来,家里的足球也不知道放哪去了,再也没有见他拿出来过。后来我想,是不是知静把我们母亲生病的事也怪到自己头上了,觉得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老是在厂里踢球,没有招人嫉妒,就不会有那场火,母亲也不会生病。”
“余初,知静是一个恐惧快乐的人,他觉得快乐对于他而言是罪恶。”
余初说:“我知道的,姐姐,我都知道。”无论是谭知静对于快乐的恐惧,还是那场火,他早就知道了。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谭知静的人,甚至强于谭知静本人。
他们买上足球,余初让谭知静带他去他以前最经常练习踢球的地方。
余初以为他们要回厂里,但谭知静带他来到老房子的楼下。
他们到了那里,余初环顾四周,这熟悉而陌生的地方,“在这里吗?为什么不找片宽敞的空地?”
谭知静双手抱着足球掂了掂,他也环顾着,指着近处的一排高层对余初说:“我小时候那边还没有楼,这里就是一大片空地。”
他们不约而同地面朝向那排和他们无关的楼,而回避身后那幢五层高的老楼。
谭知静松开手,足球跌下去,他用脚背接住,然后把球踩到脚底下,问余初:“想看我小时候怎么练球,是吗?”他今天穿得和平时一样,皮靴,牛仔裤,上衣是余初最喜欢看他穿的长款羊绒大衣。
这一身不适合踢足球,但是他穿着皮靴的脚踩在足球上,大衣敞着怀,下摆自然地垂在大腿的高度,只是这一个形象就已经让余初无比痴迷了。
余初忍不住地笑了,说:“想看。”
谭知静也笑了,“给你看我那会儿练的一个绝技。”他用脚尖把球挑起来,然后用脚背接住,往上一颠,换到另一只脚背上,再一颠,这次颠得更高些,用膝盖停住球,停住一拍,再顺畅地移回到脚背上。
他做成功这套动作,抬头看向余初,脸上的神态看起来非常年轻,还有些骄傲——并非洋洋得意的那种骄傲,而是一种天然的自然流露出来的志得意满,说是天生的桀骜不驯也无妨。
这一神情和余初熟悉的每一个谭知静都不一样,但有类似的时候。
曾经有很多次,他看见谭知静脚步轻快地上楼,一步能跨两阶、甚至三阶,如果是下楼,那就更快了,几乎是一步就跃了下去。那时他跟在谭知静身后,或者面朝向谭知静,朝他迎过去,看着他的背影,或者他的脸,那时余初就知道,在他没有见过的时刻,谭知静一定还有比此刻看上去更潇洒更自由的形象。
现在他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形象了。那是谭知静与生俱来的,没有被规定的命运与现存的规则所抹杀的,如果他第一次见谭知静时就能看到,则很有可能不会爱上的一个形象。现在那个形象又要回来了,他爱上谭知静以后,就在等那个形象回来。
谭知静这样左右脚颠了会儿球,找回些多年以前的脚感,给余初表演他真正拿手的、别人都做不来的动作:用脚跟把球勾到身后,跃起来,双脚在身后倒换,用另一只脚把球勾回到身前。
他不厌其烦地尝试,用这只没有用过的足球,用这双从来没有用来踢过球的皮靴,一遍一遍地练习,最终在余初面前表演成功。
他用脚尖把球挑起来,用手接住,问余初:“想上楼看看吗?租户搬走了,我带了钥匙。”
余初攀住他的肩膀,把脸贴在他的背上,让他带着自己回去。
这里也变得陌生了,整个变了样。这里被余初不认识的人住了很多年,家具被换掉了,房间的气味也换掉了。气味发生了变化,整个就都变了。
余初不肯再往里走了,不想让眼前这个陌生的房间破坏自己的记忆。
他只想问谭知静一个问题,他最后一次站在那个记忆中的房子里,最想问出口的那个问题,这会儿他终于敢问出来:“你那时候看着我那么难过,你心疼吗?”
谭知静轻轻地皱了下眉,眉间挤出几道不起眼的皱纹。他已经把吞咽痛苦的动作练习得这么熟练。
“心疼。”谭知静说,冲破他根深蒂固的沉默,这两个字吐出来。
余初走到他身后,又把身体贴到他的背上,一只手绕到他胸前,伸进他的大衣里,手掌隔着贴身的衣物紧贴住他的心口,问他:“有多疼?”
谭知静说:“有三件事改变我的人生,第一件是我母亲去世,第二件是厂子那次着火,第三次是我没能送你去大学。”
“前两件事都不是你的错,知静哥哥,那两件事不是你能左右的。第三件事是你的错,你那时候只要肯说一句话,不是,你只要喊一声我的名字,第三件事就不会发生。”
“你说得对。”
余初的手掌感觉到谭知静的心跳在加快,他又让他的知静哥哥痛苦了。他闭上眼睛,回到六年前的那个场景。那只手往上走,摸到谭知静的嘴唇,用手指拨开那两片缄默的唇,手指伸进去,撬开谭知静的牙齿,捏谭知静的舌头。
“知静哥哥,我没有洗手。”他又忍不住去挑战他。
谭知静的舌头在他的指尖,张着嘴,唾液开始积蓄。余初的手指掠过谭知静的齿列,摸到他舌根下蓄了一洼的口水。他把手从谭知静嘴里拿出来,用手推着谭知静的下巴让他闭上嘴,手掌蒙住谭知静的嘴唇,轻轻吻谭知静的耳朵,“知静哥哥,咽下去。”
谭知静咽了下去。
余初的手继续往上摸,摸到谭知静的眼睛,沾湿他的睫毛,代替他曾经流不出来的泪水。
他们在窗前做,余初在没有窗帘的窗户前脱掉谭知静的最后一件衣服,露出这具令他痴迷的身体。真希望全世界都能看见他们,是他让谭知静如此快乐,只有他能做到。
以前他一直想弄明白疼痛、爱、痛苦、幸福,这几样事物之间的关系。后来他明白了,这几样东西是纠缠着长在他身体里的,别人可以不带它们地生存下去,而他不能。这些东西长在他的血肉里,他依附它们而生,每一个都不可或缺,而它们在他的身体里,彼此不可分离。
谭知静要靠勒到他窒息,而他不躲,来证明,靠掐他、咬他,而他更紧地抱回去,来证明。然而这些和他的所求相比,算不了什么。他需要用真正的痛苦来证明,他不仅要谭知静因为爱他而快乐,还要谭知静因为爱他而痛苦,否则他又会心生疑虑。只有如此刻这样,他才能真正的满足。他早就说他是贪婪的。他早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爱谭知静的那个人。
有一天在余初家里,余初接到一个电话临时出去了,谭知静待在他的房间里。过了一会儿,余初的妈妈进来,准备把冬天的被子收起来,换成薄棉被。
她请谭知静帮忙,把余初的床板掀起来。余初的床是张老式的大床大床,没有床垫,而是铺的褥子,床板可以打开,里面有大片的空间,可以用来存放平时不需要的物品。
谭知静把余初的被褥折起来,把床板掀起来,帮余初的妈妈把薄棉被抱出来,再把厚被子放进去,然后把一切恢复原样。
等余初的妈妈出去了,谭知静又按照刚才的步骤把床板重新打开,弯着腰盯着被子旁边的那些物品看得出了神。
很像是影视剧里警察收集来的证据,一只只密封的透明塑料袋里装着一件件古怪的物品,每个塑料袋上还贴了标签,某年某月某日某地,烟蒂、擦手纸巾、讲题的笔、演算纸……
一件中学校服上衣,看起来既像他的,又像余初的,他分不清,但应该是他的……他想起他们一起低着头,对着余初短袖外的胳膊上不该有的痕迹发起愣,又一起翻箱倒柜,找到这唯一一件与余初那时的年龄相称的长袖外套。那时余初穿上他的衣服,一定会在镜子前照了又照,那时他的个头刚到自己嘴唇,自己高中时的校服对那时的他来说也是会有一些大的。如果是现在的余初,穿这件衣服会正合适。
那时他穿上自己的衣服,挡住胳膊上的痕迹,自己开车送他回家,他害怕吗?颤抖了吗?他坐在自己车里,一定会同往常的每一次一样,抱着自己表达不舍之情。那天的不舍会比别的时候更强烈吗?他缠上来的手臂是否比别的时候更紧,他那天的吻是否比别的时候更热,或者更凉,自己不停地催促,他眼里的泪雾是否比别的时候更委屈、更恐惧?谭知静都不记得了。
一本书,没印象了,翻开来,扉页竟然有他自己写的字,“祝小友余初生日快乐——知静。”他想起余初生日聚会那天,他险些就留下来了,但实际是走了。可终究还是留了下来。他预见到那扇门背后的危险,可还是捏住余初递给他的钥匙,将门推开。
他推开了门,余初就不允许他再关上。那时他料到这一点了吗?也许有预感,所以一直踌躇不决,但也许那预感并不真切,所以他没有追出去,妄想余初能忘记这场短暂的恋爱,过上自在的生活。
一件长款的羊绒大衣……没有印象,但确实是他会选择的款式,没有装在塑料袋里,而是用一个专门用来存放衣物的防尘袋保存着,衣服依然平整。某年某月某日,小区内垃圾桶。谭知静对这个地点十分介意,把大衣从防尘袋里取出来,小心地嗅了一下,已经洗干净了,同时对过去某一时刻的自己感到些许无奈。他竟然做出过把外套扔进垃圾桶的举动。那时果然更年轻一些。
余初比自己多记住了多少?
谭知静忽然产生一种感性的设想:假如自己死了,也没什么损失,他在余初的记忆里比他本人更鲜活。
旁边有几只笔记本,谭知静打开一本,是余初的日记。他把这些日记本挨个拿出来,找到第一本,看到那句话:“那天,他救下鱼丑丑。”
他在余初的日记里没有名字,他是唯一的“他”,恨“他”,爱“他”,想“他”。他是余初在日记里提到最多的那个人,从未间断过。
在重又见到余初后,谭知静有过一些大胆假设。这些日记里记录的真实事件比他的假设更让人吃惊。谭知静读着余初的日记,同时在脑海里修改对过往的记忆。曾经那些穷极无聊的日子,因为背后多了一双生动的眼睛,也都变得值得起来。
谭知静略微翻看了几页,就将日记本合上了。一切恢复原样。余初是去小区门口取快递,已经出去很久了,随时都会回来。
他不希望让自己知道这些,或者说暂时还没准备好。余初已经习惯了伪装成一个“正常人”,乍让他改变,他会恐慌。
况且余初在最新的那几篇日记里提到,希望“他”永远心怀内疚地爱“我”,带着偿还的心思,只要“我”一直表现出“他”还没还完,“他”就永远都觉得欠“我”的,就能一直爱着“我”。
谭知静走出余初的房间,对余初的妈妈说,希望她不要告诉余初是自己帮忙把床板折起来的,因为床下有余初存放的一些东西,他不希望被自己看到。
余初的妈妈点点头。她不管他们的事,从来都是要他们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上一篇:野火(十七场风)
下一篇:每天都在吃反派男二的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