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做纨绔君主 我在乱世做纨绔君主 第101章

作者:全是我梦里梦见的 标签: 强强 天之骄子 相爱相杀 穿越重生

  想到这儿,谢宣说话已经没有半点好语气了:“我们去哪儿?”

  赵彻今日的耐心似乎极高,一点不生气,极自然地回道:“我,还有你,一起去晋安郡。”

第103章 野兔

  马车行过陡路, 清风拂过,掠起车帘,太阳已经出来了。

  兴许是憋得久了, 终日不见光亮, 时常被数道目光窥着。如今坐着阎王的车,谢宣竟也从这光景中品出一丝快意来。

  他们一路没有说话,马车行于林中,走的路刁钻无比,当地人来此,见着眼前数道分叉口, 也未必寻得见出口, 可赵彻走得熟稔,只到下午, 马车便已行出华阳郡,往晋安郡城街处走了。估算时间, 约莫明日晌午,便能抵达晋安郡城门口。

  一离开华阳郡,想起当初与贾二的约定, 谢宣心中就像悬了块巨石, 落不到底。千算万算, 也算不到赵彻会抛下余下所有精兵,低调前往晋安郡, 还硬要拉上他做垫脚石。

  想着, 他问出口:“为什么是晋安郡?”

  赵彻没有回话。

  谢宣又说:“你预备这一路都不停车了?”

  这回,赵彻很快应了, 压低嗓音, 散漫着语调, 一副吊儿郎当作派:“怎么,皇上想如厕?”

  这话不说就罢,一说出来,谢宣便记起来,从昨夜到现在,他还不曾喝过一口水。

  “你……”

  正想驳回,小腹忽然一阵紧绞,咕噜叫了一声。

  他紧闭着眼,难以消化这个事实。打从娘胎里出来,他还不曾经历这般丢人的时刻——想与人吵架,嘴还没动,肚子先叫了。

  几乎是肚子叫的后一秒,他听见赵彻笑了。

  谢宣心中捶胸顿足,恨不能找个地洞钻。他正羞恼着,帘外扔进来东西,砸在他的膝上,低头一看,是个米饼,个头挺大,但其貌不扬,瞧着是打仗剩余的军粮,应当是从马鞍袋里摸出来的。

  他将米饼捧在手里,仔细观摩一遍,想起这饼先前待在马鞍袋里,不知尘封了多久,也不知与多少双手打过交道,忍不住小声怨念一句:“脏的。”

  “吃不死人。”赵彻慢吞吞应道。

  谢宣白眼一翻:“此话你倒是听见了?”

  不过饿得实在难受,他早已没力气与赵彻争辩了。再瞧手中的米饼,丑是丑了些,可起码能填满肚子。

  这么想着,他一点一点撕下米饼表层的皮,剥出一个勉强能叫人接受的“新”米饼,终于咬了一口。

  然而,叫停马车、手撑马车干呕时,谢宣痛不欲生,后悔不已。他太低估被娇养十几年的身子骨,究竟有多脆弱了。

  赵彻靠在车上,斜眼看他,他紧捂腹部,回瞪过去。

  赵彻问:“华阳郡闹饥荒,又是打仗时,你待在定北军中,不曾吃过干粮。悉心照料至此,皇上与定北王,是什么样的关系?”

  话刚说完,不等回答,他又说:“上次醉酒,皇上喊了他的名字。想必此人在皇上心中也占据极重要的地位。”

  倘若只有上句,谢宣只会闭口不谈,一笑而过,或迅速编些胡话搪塞过去。

  可是偏偏不只有上句。

  一想自己醉酒时会喊陈元狩的名字,又忆起那日醉酒,他与赵彻同床共枕一夜,谢宣已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装出镇定的模样,问:“醉酒那天,我说了什么?”

  赵彻静默一会儿,说:“主角,话本的主人公,这是皇上对心上人独特的夸赞吗?”

  什么?

  因这揣测过于荒诞,谢宣下意识便反驳:“当然不是!”

  听到这话,赵彻好像终于来了兴致,支起身子,竟颇有耐心地询问:“那是什么?”

  “这些事,我解释不清,纵使解释清楚了,恐怕也不会有人相信我。但绝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皇上没有说出来,怎么便确信了我不会相信?”

  这可是你硬要听我“胡言乱语”的。

  谢宣心中想道。

  出于不知道还剩几日可活命的心态,在无人知晓的山林,他将憋了十几年的故事,认真说了一遍,本以为赵彻听到中途,便会拒绝聆听,会认为煜朝皇帝已经因失权而疯癫,不愿面对事实,捏造出这些故事。

  但是并没有,赵彻将整个故事从头听至了尾。

  快要入夜之时,马车也已停了许久,今晚的歇息处,似乎就是这片山林了。

  谢宣与赵彻分隔两侧,各坐一角辕座,他早饿过了头,此时只觉得困意袭来,脑袋枕着车厢,一只眼睁着,另一只眼快全部闭上。

  这时候,赵彻忽然问他:“能吃野味吗?”

  “吃过野外烤的鱼。”谢宣回过神,想了想,“算吗?”

  赵彻眉一挑,极会捕捉言语中的信息量:“谁烤的?”

  谢宣不服:“你不相信我会烤鱼?”

  赵彻看着他,什么话没讲,神情却已经告诉他,他完全不相信。

  谢宣没趣地扭回头去,承接上文:“话本的主人公烤的。”

  这话说完,赵彻跳下车,一溜烟不见,再出现时,竟真抓了只野兔回来。

  谢宣瞧它稀罕,跳下车来看。

  赵彻揪着野兔耳朵,这野兔体色浅灰,后右腿中了一镖,另外三条腿,依然在使劲扑腾。稍一放松,兔耳滑落,野兔落了地,要逃跑,但因伤了一条腿,行动迟缓,谢宣想躲开,竟变相叫它撞上了自己的腿。

  谢宣抱起野兔,将扎着它右腿的镖取下。同一处,赵彻就地找了几根木头,正欲架柴生火,他抬头看了小皇帝一眼,后者将脑袋低下,避开他的目光,却将怀里的兔子抱紧了。

  赵彻直接道:“你想养这只兔子?”

  谢宣愣了愣。

  赵彻的话只能算说对了一半,这只野兔对生的渴望极为强烈,求生一事,谢宣最能感同身受,自然不想这只兔子死掉,至于养不养它,他不曾想过。

  但谢宣还是点了点头。

  一日后,晋安郡城街。

  晋安郡内鲜有外乡人至此,今日却稀罕。日薄西山时,有一骏马进城,马上有两人,一男一女,举止亲密,瞧着是对少年夫妻,二人在城街走走停停,引起许多注目。

  城街已至,赵彻翻身下马后,伸手想拉还在马上之人。

  谢宣没伸手,身上穿着裙子,他只敢小声说话:“我能留在马上吗?你去打探消息,我等你回来。”

  赵彻毫不买账,道:“你会骑马,想偷偷开溜?”

  一下子被戳穿小心思,谢宣百口莫辩,只能伸手,将怀中灰兔放在马背上,让赵彻将他抱下来,等落了地,赵彻抓起兔子耳朵,将它塞回了谢宣怀里。

  谢宣看得心悸,可顾忌周围人,只能小声埋怨:“它还有伤,你不能温柔些吗?”

  赵彻拉着缰绳向前,当着众人音量不减,答非所问:“夫人,我方才抱得不够温柔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十章内完结,死个男人,让话本主人公出场娶老婆。差不多就结束了。

第104章 叛军

  晋安郡贫困, 民风淳朴,又值邻县战时,街头摆摊的人少之又少。

  穷郡突临少年夫妻, 多半是逃难来的。想到此处, 同样面临贫困窘境的郡民,难免忍不住回头,个个都想将二人面貌瞧上一二,好作收摊回家时的谈资。

  况且这谈资中的女子貌美无比,不施粉黛,素着一张面孔, 不喜不怒, 仪态有仙子之姿,一点不像逃难的, 可她如今又当真在晋安这僻壤地,不曾有假。

  如此一来, 几人一面收摊,一面已将凄美忠贞的爱情故事自作主张编好了。

  两鬓斑白的老翁弓着背,蹲下半个身子, 往背篓装卖不出的最后两捆干菜, 预备回家时, 将家中珍藏的最后半坛酒收拾出来,掺一半水, 就简陋的餐食一并吃了。

  “这干菜还卖吗?”有个声音从头顶传来。

  “卖的, 卖的!剩两捆,两文钱拿走吧。”

  百姓贫穷, 老翁生意做得艰苦, 平日剩两捆三捆已是走了狗屎运, 今日倒叫他踩了两次狗屎,竟掐点卖光了。

  他抬头,看立在摊前的外乡人。

  一男一女,伸手接干菜的是那脖颈有刀伤的男子,问话的是方才频频惹人注目的貌美女子。

  那女子音色特别,介于男女之间,二者皆不像。

  男子接过干菜,置于鞍袋里,袋里还放了一只灰兔,身量短小,比较家兔,模样要潦草许多,更像野兔。放置完干菜,他往里取了一贯钱,放入老翁手里,惹得老翁慌忙摇头推拒。

  “……用、用不了这么多!”

  “别急着还回来。”男子蹲下身,“我有事要与你打听,这是酬劳。”

  老翁抓着沉甸甸的钱币,仍觉心虚:“我一辈子没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公子要打听消息,不、不该找我啊!”

  男子却认准了他:“大约十五年前,晋安郡是不是有位姓宁的官家?”

  日头将落,赵彻寻了家容许夜宿的酒馆,酒馆十分小,除去老板,只剩一位做事的伙计。

  赵彻付钱时,谢宣立在马边,解开捆菜的细绳,抽了两根,喂给装进鞍袋的兔子。这野兔适应良好,吃得畅快,几度要咬了谢宣手指。

  他一面喂,一面在心里叹气。

  这畜生怎么不知它此时是被人囚着呢?

  该想法子逃走才是啊。

  有伙计指路,赵彻牵马去后院马厩,栓好了缰绳。

  日子一旦过得苦起来,马厩便连匹像样的畜生都没有。这酒馆生意相当不好,又得应付郭锐那样无能贪财的县官,为了将日子过下去,怕是抵押了不少值钱玩意。

  伙计一身粗麻短打,利落打了井水,于马厩中添了一捆草料。

  方才嘱咐过,伙计拿来一只缺角的旧碗。

  估摸着是从渣斗里捡回来的,外壁有许多灰,内壁还算干净。

  这伙计是青年模样,神态却老成,懂得察言观色,行事畏畏缩缩的。他环顾眼前二人,也不知把碗给谁。直到谢宣先伸了手,他才小心抬起眼,与人平视了两秒,将手里的破碗交了出去。

  手掌边缘一刮过客人的手指,传来的触感滑如凝脂,须臾失神,他又极快将手缩了回去:“今天酒馆活多,两位客人有事再喊小的,小的先去馆里干活了。”

  谢宣的“谢”字,还不曾出口,伙计扭头没了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