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长明 日月长明 第48章
作者:番茄加糖
这是一幅山水画,画的是座崇山峻岭上的明月东升。
旁边还有题词,看笔迹确实是祖父的字无疑了,可怪就怪在,仔细一看,除去这阙词,整幅画不论从笔墨技法、流派以及个人风格,都与过去见过的祖父画作大相径庭。
高炎定对书画研究不深,能看出并非出自高玄正之手已是极限。手指从峥嵘险峻的山巅滑至高悬苍穹的明月,他越观摩此画越生出几分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悲壮豪情。
此外,还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却又说不上来究竟是什么。
高炎定望着画怔怔出了许久的神,久到金鼓唤了他好几声,他才反应过来,“把收起来的再拿出来瞧瞧。”
金鼓依言照办。
高炎定才发现除了方才那幅,其余的大多都是作于先帝末年到天授初年这段期间,且这些书画大多描绘的是山水景色。
要是自己没记错,那时候的祖父因为不满朝堂上的乌烟瘴气,怒而挂冠而去,为纾解苦闷和不得志,整日寄情于山水之间,聊以自,慰。
这十来卷书画想必就是在游山玩水时有感而发作下的。这样的话,方才那幅山巅明月图是否也属于这一时期?
兴许是祖父与人同游此山,那人作画,祖父题词。可……为何那友人没有落款呢?连年月都不可考?他并不觉得祖父和他友人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真是奇哉怪哉。
高炎定带着疑惑又将其余的书画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最后注意力来到了一幅作于天授六年的画上。
画上绘着波澜壮阔的湖泊,浩浩汤汤,雾霭苍茫,两岸芦苇青青,山明水秀。
似乎没什么特别的。
金鼓眼尖,惊讶地指着湖心的一处白影道:“王爷您瞧,老太爷画了个神仙。”
高炎定半信半疑,顺着他所指的位置定睛去看。
只见先前还当是鱼帆的白影果然有些异样。
那白影有头身之分,像是穿着一身广袖长裾,脚踏凌波,飘然远去。
金鼓道:“古时有陈王在洛水遇宓妃,您说,会不会是咱老太爷也在湖边见到了神女?”
【作者有话说】
早已作古的玄正先生冥冥之中给蠢钝的乖孙留了个重要提示。
重要线索+1的情况下,王爷能猜出什么来吗?
第75章 史官随笔
正常人是做不到在江湖之上如履平地,行走如风的。金鼓说是神仙不是没有道理。
只是……高炎定清楚,祖父一辈子不信神佛,在他别的文章书画中,从未提过神仙鬼怪。
所以这真的是神仙么?
撇开这道白影不谈,高炎定的视线落在旁边的落款上。
作于天授六年暮夏的镜庭湖。
镜庭湖?高炎定一愣,此处正是祖父奉命平叛的最后一战打响的地方。
六王及其三十万大军就是在此折戟沉沙,祖父还成功生擒了反贼宸王,自此文治武功名满天下。
听闻这一战惨烈异常,将士的血染红了整片湖水,断肢遗体竟让水位徒升。
那样的人间炼狱,神女怎会在此显身?来的是水鬼夜叉还差不多。
再看上面的题词,竟没有丁点刚建功立业的志得意满,反而愁肠百结,痛悔难言。
高玄正的诗词很有感染力,那种心如刀割、悲不自胜的浓烈情感化作无数刀剑扎在高炎定心头,令他不知不觉热泪盈眶。
金鼓大为惊奇,不知发生了什么,“王爷您怎么了?”
高炎定揩去泪水,道:“无事,你收拾一下,请人妥善修补好。”
“小的知道了。”***过了立秋,暑热还是分毫未减。
这一日高炎定还在营中处理军务,有亲卫忽然来报,说金鼓派了人来传话。
高炎定心头一紧,以为是府里出了事,他首先想到的是听雪堂,为此更加不淡定了,“快传。”
稍顷,金鼓派来的人进了帐,朝高炎定行礼后说:“禀王爷,今日早晨门房上来了个书生,对方自称他家老师与咱们老太爷是故交,他此次来安宛是为了践行当年老师与老太爷的旧约。”
“与祖父的约定?”高炎定十分意外,那得事隔几十年了罢。
索性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高炎定交待了一番后立马和那报信的人一同返回安宛。
回到王府,金鼓出来迎他。
高炎定问:“那书生人呢?”
金鼓道:“已经请到前厅茶水点心伺候着了。”
高炎定点点头,抬脚朝前厅走去。
甫一进门,一个穿着素服的中年书生站起身来,朝他作揖。
高炎定快步上前道:“先生不必多礼,既然您的老师与本王的祖父是故交,您就是本王的长辈。”
书生听后,板正的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可能是没想到威震天下的镇北王竟然如此谦和友善。
等落座,高炎定又让人重新沏了新茶过来,然后问道:“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书生谦逊道:“在下才疏学浅,身上也只有秀才功名,当不起王爷‘先生’的敬称。在下姓刘名怀,师承石衡先生。此次来安宛是为了完成老师遗愿。”
高炎定敛容正坐,道:“刘先生请讲。”
刘怀道:“老师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帝京做过史官,也是那时候与您的祖父玄正先生相识,成了好友。”
“老师辞官还乡后,一直到去世前都热衷于著书,他把为官几十年期间的种种见闻整理成册,写下了这部《夙夜斋随笔》。”说着,刘怀将桌上的布包打开,露出一叠手写的文稿,不假人手亲自递给高炎定过目。
高炎定一目十行看了几页,发现这是一部类似于杂史的书,不似正史那般严肃乏味,字里行间夹杂着各种趣闻逸事。
比如,他就看到某一页上写了一件“小事”。
说是先帝爷那会儿,藩王之一的庆王以毓华宫的讲读官们学识浅薄,误人子弟为由,要求先帝换上他举荐的人去给太子讲课,并要让自己的儿子去当伴读,随侍太子左右。
先帝倒没怎么反对,结果太子不愿意,哭闹不休,说新来的讲读官和伴读面目可憎,长此以往,不利于他集中精力用功苦读。
庆王大怒,说他儿子一等一的人品相貌,太子说他貌丑就是在侮辱他庆王一脉,最后闹到御前非要让先帝给个说法不可,否则休想善了。
先帝是个昏聩的糊涂人,只管花天酒地,在女人肚皮上撒欢,压根不想管这档子事,便随口敷衍他们,既然朕的好大儿嫌伴读和师傅丑,那再挑几个相貌绝佳的,两相中和一下,既能让太子专心读书,又能不伤了庆王一系的颜面。
结果选来选去,太子竟挑中了新袭了王爵的宸王来当自己的伴读,还称赞这位小宸王美如冠玉,世无其二。
这位石衡先生写到这儿还发表了自己的感想,说太子和宸王虽出了五服,但真要细论起来,可是叔侄关系,让叔叔给侄子当伴读,简直荒谬。
更有趣的是,石衡先生这人既耿直又风趣,直白地在随笔中写到,自己相貌平平,太子这般以貌取人让他心中颇为不忿,觉得哪来那么多潘安宋玉转世,鬼才信一个黄口小儿说的夸耀之词。
结果等后来无意中见到这位小宸王,石衡先生直言,自己看得入了神,差点翻下桥去,栽进太液池里。
他在随笔中称过去的自己就是土里的蚯蚓,知道个屁的美男子,而今开眼看世界,才知仙人是何模样。
高炎定心底发笑,对这位素未谋面,但幽默风趣的石衡先生好感顿生。
他又听刘怀道:“这部书还没写完,老师就一病不起,所以结尾部分是在下根据他老人家的口述润色后写下的,论学识和修养,我与老师相去甚远,此举实属狗尾续貂了。”
“三年前,老师不幸辞世。在下一边守孝一边整理手稿,于两个月前完成了全部的修订工作。因为老师弥留之际曾叮嘱在下,定要代他完成多年前与玄正先生的约定,所以在下日夜兼程带着手稿赶来安宛面见王爷您。”
高炎定越发好奇,“不知您的老师和我祖父究竟约定了何事?是和这份手稿有关么?”
刘怀又掏出一封书信交给高炎定,“具体约定内容在下也知之甚少,但大致与您猜测的应当差不多。这是老师多年前身体无恙时写给已仙逝的玄正先生的亲笔信,他逝世前要在下将之与文稿一同在玄正先生墓前焚毁,以此完成他俩的约定。”
高炎定收下信和手稿,起身对刘怀深深一礼,“石衡先生和刘先生的高义,我代祖父谢过二位了。还请您在我府中好好修养几日,等我找人挑个吉日,咱们再去我祖父墓前祭奠,也好成全他两位的情意。”
刘怀对此无有不满,见该交代的都交代妥帖了,便跟着王府的小厮去客房休息了。
高炎定将信连同那份手稿一块用布包裹好,带了回去。
到了晚间就寝前,他想着这事左右睡不着,便点了灯继续翻阅这部《夙夜斋随笔》。
石衡先生写的文章确实格外有趣,他看入了迷,一直到三更时分都精神抖擞,未见睡意。
石衡先生是在先帝年间开始做史官,一直到天授帝当政的时候才告老还乡。所以他写的很多事,高炎定都不曾听闻过,当然这些也不会在正儿八经的史书中记载。
把它当成几十年前的八卦见闻来读格外让人上瘾。
关于先帝末年到天授初年的藩王如何气焰嚣张,高炎定小时候与兄长在学堂里听先生们讲古时提起过。
但因为中间跨越了几十年,就连先生们都只是道听途说,所以无法从具体事由上告诉他们究竟是怎样的嚣张法。
可石衡先生就不同了,他是亲眼见过那些藩王的人,所以他的书里穿插着许多藩王如何藐视天威,如何在先帝驾崩之际企图逼宫,如何无视年幼继位的天授帝,如此种种。
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他对藩王的深恶痛绝。
可是藩王中,有一人却有着其余人不曾有过的待遇。
那便是宸王此人了。
高炎定越看越糊涂,这天下好人都死绝了,也轮不到这宸王来当,这贼子可是“六王”之一啊!
六王那是何许人也?那可曾经是桓朝藩王中最有权势的六人,这六人犯下的罪恶馨竹难书,也是这六人合力掀起了“六王之乱”,差点颠覆了社稷江山。
可石衡先生笔下的宸王却与高炎定固有的印象截然不同,他不仅是个世所罕见的美男子,还胸怀大志,一心要匡扶桓朝正统,肃清天下乱象。这是宸王?
高炎定惊疑不定,以为是灯火昏暗,自己看走了眼,可来来回回看了数遍,一笔一划之间,确实是“宸王”二字无疑了。
到后面那就更离谱了,竟然白纸黑字地信口胡编,说宸王为了帮天子肃清朝野内外,在天授六年诱发藩王发动了“六王之乱”。
高炎定看到这儿心头火起,觉得自己真是看走了眼,这石衡老头亏得还做过史官呢,怎么能歪曲事实,企图给宸王洗白!
莫非真的是色令智昏,被美色迷昏了头脑!
他越想越气,不禁在屋里头烦躁地走来走去,去他/妈的宸王,一个男子长得一副狐媚子样,一看就不是好鸟。
那个石衡也是鬼迷心窍,这种品性堪忧、颠倒黑白的人也配当祖父故交!
如果宸王是大忠臣,那他祖父成什么了!
原先他还想趁着书稿未焚毁,教人重新抄录一份后给明景宸解闷。
现在他觉得大可不必了,而且还想命人立刻将那刘怀打出王府去。
好在高炎定还有几分理智,若是大半夜真的将远道而来,还是师门与他祖父有渊源的书生赶出府去,恐怕将来天下的士子文人都会避他高炎定如蛇蝎。
玄正先生的美名也会就此崩坏。
实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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