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庭/法院工作日记 第8章

作者:蛾富贵/降谷蛾 标签: 近代现代

  这半年里,本作为超一线巨星被媒体高度关注的连恩,彻底消失了踪迹,不仅没有任何活动和新作品,连关于他的报道,也只剩下一个永恒的问句:“连恩去哪里了?”

  不过,据我猜想,媒体推测连恩去向的只字片语,都是金恺琛为维持连恩话题热度而进行的炒作——毕竟连恩还是金恺琛名下传媒公司的艺人,要造就同连恩一样的超级明星,除了大量金钱与精力的投入,还依托天时地利人和,纵然富有如金恺琛,也不会对此等“摇钱树”的衰败枯萎视若无睹。

  那么,连恩到底在哪里——

  我不敢置信地盯着电脑内网平台上的收案信息界面,熟悉的案由与当事人姓名,好似时间刹那溯洄至半年前。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连恩。

  被告:金恺琛。

  我再次揉揉眼睛,确定屏幕中的文字是真实存在,并非幻象,终于无法克制地惨叫出声:“啊——我有罪法律会制裁我,连恩你放过我吧!”

  “连恩怎么了?”坐在我背后的同事听见我的哀嚎,扭过头诧异地问道。

  “又来了、又来了……连恩又来起诉离婚了,还真是一天不多、一天不少……刚满六个月就来了。”我欲哭无泪地絮叨着,操作鼠标的手,却只能无可奈何地按下“接收”。

  半年前我落入连恩的圈套,被他戏弄得晕头转向的事情,成了我心底的秘密,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要说原因,大抵是为了避免被同僚们嘲笑吧——现在回想,自作聪明,真真是最大的愚蠢。

  “又来了?”法官从她的电脑后探出头,问道:“这次有新的理由吗?”

  “他要有新的理由哪会等到现在才起诉?”尽管还未见到诉状,我依然回答得理所应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待我抱着卷宗从立案庭再次回到办公室,翻阅诉状的动作,都情不自禁地迟疑——我感到自己仿佛在拆除一颗定时炸弹,一不小心就会被炸得粉身碎骨。

  “诉状上怎么说?”办公室的同事们都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笑嘻嘻地等着我答话。

  我惊愕地从卷宗里抬起头,目瞪口呆地倒吸两口凉气,才勉强缓过神,低声喃喃:“完蛋了……这次还真被他搞到新理由了……”

  “诉状写了什么?把你吓得要跟自己老公离婚似的。”法官好奇地起身走了过来,对我打趣道。

  我心里默念三遍“我是同性恋”,手忙脚乱地拿起座机听筒,一边拨打诉状上连恩律师的电话,一边向法官解释道:“我通知连恩的律师过来,这次情况特殊,得先和他的律师核实一下……”

  连恩的律师还是第一次诉讼时那位,她保持着得体的微笑,温言细语地娓娓说道:“正如起诉状上所说,连先生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半年,所以开庭前无法亲自前往法院,但我递交由连先生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应该能够证明离婚为连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

  的确,卷宗里夹有一份落款为“连恩”的手写委托书,内容大致是若他被限制人身自由,就由律师代他起诉与金恺琛离婚。

  我排好开庭日期,将传票送给连恩的律师,正准备联络金恺琛的律师时,余光瞄见她离开办公室的曼妙背影。

  我立即起身,匆忙交代同事联络被告方,大步流星地冲了出去,“等一下!”

  在连恩的律师走进电梯前,我追上前去,喘着气迎上她打量的目光,“那份委托书……在上次宣判后,连恩就写好了吧?或者说,是在第一次起诉前……”

第34章

  连恩律师所回答的:“我非常欣赏连先生的魄力和预见性。”不知是否算是肯定了我的猜测——连恩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六个月后的第二次诉讼。

  明明未与连恩照面,我的脑海中却自动浮现出他那双无辜中深藏偏执疯狂的眼睛,一股寒意从尾椎直袭脑门,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以至回到办公室,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还没消散。

  “刚才我给金恺琛的律师打了电话,他麻烦我们再通知一下金恺琛本人,你来吗?”同事走到我身边,对浑浑噩噩的我说道。

  “哦、嗯……好。”我恍惚地应了一声,才倏地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同意了什么。

  可惜这世上没有哆啦A梦的时光机,千般不情愿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拨通金恺琛本人的电话,“喂,金恺琛吗?这里是人民法院,关于连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

  “法院来电话了吗?”传声筒另一边惺忪性感但不属于金恺琛的声音,令我背得滚瓜烂熟的套话戛然而止,我握住话筒的手无法克制地收紧,瞬间失去言语的能力。

  “这次又是什么理由?”金恺琛随后开口,若无其事的口气显然不是在问我。

  “法律规定六个月后可以以相同理由再次起诉喔,不愧是我从日本高价聘请的律师,真是尽职尽责,完全没有拖延。”连恩仿若在向金恺琛撒娇,那吐气如兰的魅惑模样,隔着电话我也能够清晰想象,“我本没打算如此大费周章,谁让老公你手眼通天,国内的律师就算不被你买通,也会对你有所忌惮。”

  纵使是拿腔作调,从连恩嘴里说出来,也丝毫不显忸怩。我想,我本应感到心旷神怡,沉溺在他勾魂摄魄的软语温言中。而我僵直的身体宛如成为了毒蛇獠牙下的猎物,他的一字一句传入我的耳朵,都不过是吐着蛇信的嘶嘶作响。

  “你怎么了?喂、你还好吗?”同事关切的呼唤令我猛然回神,我遂察觉自己早已挂断电话,六神无主地呆坐良久。

  “要是这次金恺琛还是不同意调解离婚,我们干脆判离了吧。”翻阅完卷宗的法官不疾不徐地说道:“如果两人之间真有感情,离婚了还能复婚。只是走到诉讼这一步,原告心里是有怨气的,强行将他们绑在一起,怨气没能发泄,无论如何都没法重修旧好。”

  若连恩真只是想要发泄一下心底的怨气就好了,我如此默想。

  第二次诉讼相较于上一次,变得风平浪静了许多,原、被告双方都未提出先行调解,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除了我夜夜失眠,开庭日似乎到来得格外的快。

  金恺琛还是老样子,身着剪裁得体的衬衣西装裤,淡定从容地牵着连恩的手走进审判庭,如同参加晚宴。

  连恩尽管还是一身白色的宽松休闲装,比起半年前却多了几分慵懒,披散长发下的面容苍白得几近透明,唯有眼角水润,泛滥出一抹多情的薄红。

  我坐在书记员席,兢兢业业地做着庭审记录,由原告举证时,连恩的律师出示金恺琛与连恩共同居住别墅的监控记录、连恩空白的行程安排以及媒体的相关报道,证明连恩这半年内,被金恺琛禁足在家。

  她慢条斯理地论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我的额角滑下冷汗,呼吸渐渐缓慢沉重……

  难以想象,要是我当初没有瞎猫撞上死耗子,发现连恩遗落在审判庭内的手机,是不是这一次诉讼,根本是另一种形态?

  连恩对金恺琛的控诉,会不会还仅停留在“限制人身自由”?

  在最后,连恩的律师补充道:“我方保留以《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起诉被告人的权利。”

  这一刻,我没有一丁点儿怀疑,连恩有让金恺琛坐上刑事审判庭被告席的本事。

  强制爱——作为言情小说里霸道总裁最屡见不鲜、又最得读者喜闻乐见的手段,放到现实中成了违法行为,反而显得更加戏剧性的刺激。

  金恺琛会缴械投降吗?

  或是戏谑地告白:“为了他连犯罪都不敢,还敢说爱他?”

  ——我恶劣地,期待着。

第35章

  “对原告所出示关于被告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证据,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但关联性有异议。”本以为是四面楚歌的境地,金恺琛的律师却慢条斯理地镇定质证,“我方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并非限制原告人身自由,而是对原告进行看护管理。”他说着,便从堆叠在桌面上的文件中,清理出证据材料。

  “不用说了。”金恺琛倏然打断了自己律师的抗辩,“休庭调解吧,我同意按连恩的诉讼请求离婚。”他冷漠得近乎残酷的语调,令我甚至怀疑产生了幻听。

  “说下去。”然而连恩不依不饶,哑着声音一字一字地命令金恺琛的律师。

  金恺琛的律师面露难色,侧头看向金恺琛。

  “我方对原告的证据三性无异议,没有证据出示,同意原告的一切要求和原告离婚。”金恺琛无动于衷,利落地复述了自己的决断。

  我扭过脑袋向后看,以眼神询问法官的意见。

  法官若有所思地沉默片刻,敲击法槌,朗声宣布:“现在休庭,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得到指令,我迅速关闭庭审系统,准备制作调解笔录。

  “我让你说下去!”这时,连恩突然拍案而起,不顾律师的拉扯劝阻,神色激动地咄咄相逼:“金恺琛,你到底有什么瞒着我!”

  金恺琛对连恩的质问充耳不闻,径直向我交代:”对于调解书的内容,我有一个要求,连喜的身份依然是我和连恩的养子。“

  ”金恺琛!“连恩无法容忍金恺琛的忽视,疾步走到被告席前,伸手抓过桌面上本该被金恺琛律师上交法庭的证据材料。

  ”连先生!“金恺琛的律师欲抢夺回来,但晚了半拍,重要内容已被连恩看去七七八八。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你以前不是告诉我……我只是轻度抑郁症吗……”连恩失魂落魄地抬眼凝视金恺琛,一打纸页从他无力的手中滑下,散落了一地。

  我赶忙离开座位,蹲下身将纸张全部收捡起来,如数归还给金恺琛的律师,这过程中自然看见了上面的信息。

  那是一份医院精神科出具的病历报告——

  患者姓名:连恩。

  诊断结果:精神分裂症。

  我克制着自己向连恩投去诧异的目光,心有余悸地坐回座位,交握的双手不由自主地相互抠挖着指甲,同连恩一起,静候金恺琛的回答。

  “你一开始被确诊的,就不是抑郁症。”金恺琛站起身,抬手为连恩擦拭掉他眼角无意坠下的眼泪,“我担心告诉你实情,你会承受不住压力,才和医生商量,伪造了一份‘轻度抑郁症’的病历,让你在家观察治疗。”

  “那又能怎么样?”连恩打开金恺琛的手,歇斯底里地大喊:“你现在说出来又能怎样?什么狗屁‘看护管理’,你还当我是你养的狗吗!金恺琛,我恨你,我恨你!”

  “连先生,请你冷静一点。”金恺琛的律师稳稳当当地陈述:“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一条:经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在家居住的患者,监护人应当做好看护管理。”防止连恩不解其意,他又补充说明:“这种状况下,金总作为你的配偶,是你的第一监护人,为了你病情的康复,他有权同意专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你进行封闭式治疗,你对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控诉,自始不成立。”

  连恩涣散的目光飘忽在金恺琛所在的方向,气若游丝,“所以……你早就算到这一步了,对吗?金恺琛……”

第36章

  我曾劝说连恩,离婚官司没有胜负,双方都是输家。

  若一定要以是否达到目的来判断输赢,连恩的深谋远虑确实厉害。

  算准了第一次诉讼没有充足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会被判决驳回,以他对金恺琛占有欲的了解,对方会将他监禁在家,他便提早与律师计划好,六个月证据齐全后以“限制人身自由”为由再次起诉,同时还能用“虐待罪”威慑金恺琛,可以说这是他十拿九稳的赢局。

  可惜他唯一算漏了——精神分裂症。

  一旦病历报告被采信,那关于金恺琛限制他人身自由的主张就会不攻自破,金恺琛对他的禁足变成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行为,别说控诉金恺琛“家庭暴力”,就算离婚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按照抚养权判决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连喜的抚养权也不会到他手上。

  只是金恺琛的隐瞒,究竟是体贴入微的宠爱,还是不怀好意的预谋?

  答案已经没有意义。

  光从金恺琛制止了己方律师的举证,宁愿坐实“家庭暴力”、宁愿“离婚”,也要保护连恩的秘密来看,我便为长此以往对他的“渣男”印象深感愧疚。

  “连恩……我希望你信任我,一直都希望。”向来不可一世的金恺琛,此刻居然露出了疲惫和哀恸的神色,“但无论我如何努力,都像手握散沙,越是抓紧,越是流失……我想可能我做错了。你说得对,你不是金丝雀,不该被我关在鸟笼里,任由我一人观赏。”他顿了顿,低哑的嗓音似乎流露了一点不易察觉的哭腔,“你那么好,我怎么可以只一心想要独占你。”

  “你什么都知道,对不对?”连恩伸手揪住金恺琛衣袖,那样子就像迷路的小孩,慌忙无措,又憧憬救赎。

  “宝贝……我爱你,过去、现在,未来,只爱你。”金恺琛答非所问,仅?是坚定又深情地向连恩告白,“所以,我不想让你失望,你松手,好吗?我怕再这样下去,我会反悔答应离婚。”

  于是,连恩强迫自己放开了手。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指尖依依不舍地划过金恺琛的指节,那枚自始至终未被金恺琛摘下的结婚戒指,不知会不会在刹那间割伤他的心脏。

  “抚养费和补偿金,连恩说多少就是多少,往后同样如此,笔录好了叫我进来签字。”末了,金恺琛向律师简单交代一句,走出了审判庭。

  连恩跌坐在旁听席的软椅上,泣不成声。

  尽管我分辨不出这一次是真情流露,还是高超演技,依旧小心翼翼地询问:“你们……真要离吗?”

  “离!”连恩不假思索地回答。

  我与法官无奈地对视一眼,任劳任怨地开始输入调解笔录。

  连恩在笔录上签字时,我注视着他轻颤的手,忧心仲仲地提醒:“签了名……你们就真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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