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入媚 今日入媚 第33章

作者:戴月回 标签: 近代现代

  陈钟岳打了个手势,立刻有四名男子从后面制住我,“陈董!这太粗暴了。”聂甹悠拍案而起。陈钟岳不说话,慢悠悠拈起戒指,套在我左手无名指上。

  和身上的西装一样,不大不小,正正好好,妥帖地可怕,我在他们面前没有秘密,恐怕连头发丝的直径都被测量过。

  周生快步走到陈钟岳身侧,低头道:“车已经开进南庭街,二少爷和凌先生预计20分钟后到达。”

  陈家二少爷,陈栖雪。目前陈露夕跟陈钟岳暂时休战,达成和解。毕竟,在商界,没有永恒的仇恨,只有永恒的利益。

  “太热了,我想吃冰淇淋。”我往椅背上一靠,吊儿郎当地笑:“三少爷要吃冰淇淋。”

  西崽偷眼看过陈钟岳的脸色,恭敬地弯腰递上菜单:“您需要哪种,本季的特色有迷迭香蜂蜜羊奶冰淇淋,添加马达加斯加香草;南美粉色可可豆冰淇淋,搭配生奶油和巧克力玛琳;还有新鲜的伊朗藏红花、意大利黑松露制成的……”

  “都要。”陈钟岳发话,他太了解我的脾性,也熟悉我作妖的套路,所以干脆断了我挑三拣四的念想:“把现成的冰淇淋都送来。”

  巨大的滚轮冰箱被运进大厅,像一个水晶宫,各色奶油琳琅可爱。厨师脱帽致礼:“先生,您想调制什么口味?”

  我眨眨眼:“谢谢你。但我想要……舅父给我调。”我在桌子下轻蹭陈钟岳的脚踝,他面完表情,片刻后纡尊降贵地接过餐盘,埋头为我挑选冰淇淋。

  周围的人暗暗打量我,大概是没见过这么嚣张的男宠。陈钟岳弄出了花花绿绿的一盘,审美堪忧。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老男人总穿一身黑了,因为他压根不懂搭配。

  “好丑啊,像毛毛虫。”

  不等陈钟岳勃然变色,我尝了一大口,挤眉弄眼,最后笑起来:“似乎,挺好吃的嘛!”他太阳穴附近的青筋微微抽搐,像是想怒,又像是想笑,更像是一种无可奈何。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他变了,他会因为我而情绪波动,他在乎我,甚至可以说,他开始爱上我了。

  “失陪一下,我去趟洗手间。”不等陈钟岳发号施令,我主动挑了名保镖:“你,跟着我。”

  站在洗手池前,我阴狠打量镜中的自己,粉雕玉琢的一个人,被泼天富贵挟持着,渐渐活成了会呼吸的花瓶。

  无法不难过,我怕自己再怎么努力都没结果。

  我掬水洗了把脸,深吸一口气,把领带解下来揣在兜里。大步走向门外:“嘿!帮个忙。”

  门外的保镖闻声回头,我伸肘捣他锁骨,极其迅猛的一下,右腿则快速攻击他胯部,摧毁他的下盘重心,他瞬间被我撂倒在地,我抽出领带将他两手绑在背后,拍拍他的脸:“帮我转告他们,我要忙工作。”

  这层楼有两部电梯,我按响其中一部的报警器,保证它至少停运两分钟,然后搭乘另一部电梯到达六楼,走安全通道从后门离开。

  脱下西服甩到肩后,我昂首阔步,在川流不息的车辆、人群里前行,迎面而来的行人下意识避让我。今天风很大,高空漂浮七号风球,而我就是飙风本身,狂妄自如,天生的赌徒。

  今日的一切都是赌来的,此刻我还在赌,赌他们的真心,真心爱一个人,不是拿他当宠物戏耍,是尊重他的独立人格。我要事业,我要施展抱负,而不是耽溺于情情爱爱,我赌他们会作出让步。

  令港区86号,一栋姜黄色三层小楼,岗位亭外挂牌新国第十一行政区工会党办公处,我站在栏杆外仰望未来工作的地方。

  “咋滴,小伙子,等女朋友下班啊?”保安大爷问,合着我大展宏图的雄姿,搁他那儿成了望穿秋水的痴缠态?

  我咧嘴一笑:“是啊,今天准备求婚,您看我穿这身合适吗?”

  大爷仔细把我打量一番:“合适合适,欸我跟你说!你今天来巧了,今天绿化队来种花,等他们把花种好了,你就跪在花丛里大喊我爱你,香喷喷的,笑眯眯的,嘿!这事儿准成!”

  “老张今天精神气很足嘛。”一个中年人从楼内走出,我认出他是杨邂,转业军官,现任工会党副主席。

  保安身体一僵,讪笑道:“偶尔一次,就跟小伙子说了几句。”

  “你是区党委的门面,代表我们党的风貌。闲聊,影响不好。”杨邂面孔温和,冲我略点一下头,目光里是有分寸的探究。

  “你好,我叫陈净。”我向他伸出右手。

  他立刻就明白了,玩政治的都是人精,聂甹悠在上面活动,想必他早已听到些风声。“欢迎。”他笑着与我握手,不着痕迹地打量我这个空降兵。

  “今天做绿化,是为下周的建党纪念日做准备?”我问。

  “是。不过取消了,绿化队担心今天有风暴。”

  我观察天色,风球已经降下来了,西边彤云浮现。“天晴了,今晚会是个好天气。不如让我来种花吧,把花苗堆在墙角不健康,要尽快种进土壤。”我指了指那堆玫瑰花株:“移植玫瑰,我还算有经验。”

  杨邂仔细看我一眼,没有犹豫多久便道:“好,工具在仓库,我带你去拿。”

  我挑了铁锹、铲子、弯月镰等物,顺便换身简便的衣服,杨邂帮我找到了积压在仓库里的短袖短裤,是为四月读书节社区活动订制的,我拿到的这件面前写“读书使人明智”,背后印一张爱因斯坦吐舌头的大脸。

  泥土总给我大地之母的厚重感,移栽植物前需要先松土,通过一柄铁铲,土地的质感在我手心颤动,我感知到它的松软、蓬勃,贮存了整个夏日的热量缓缓升发。

  自然之力,是我永远珍视的东西。我蹲在泥土上剪裁花枝,玫瑰有红,有白,有黄,把坏枝裁去,每株保留两三根枝条,将根系平铺放入泥坑内,慢慢填土,稍稍用力压实表层土壤。

  隔着铁栅栏,花圃外是街道,汽车吵闹,行人往来。风早就停了,我埋头在花圃里劳作,城市距我一步之遥,却彻底与我无关,或许有人驻足看我,或许没有。

  全部移植完毕,黄昏时分,玫瑰园内,长发贴在脖颈后,我抬起胳膊肘擦汗,余光里看到栅栏外停留一抹黑色裤脚,街上车水马龙,夏树间蝉鸣声声,都是寻常景象。

  擦掉手上的泥,拾起喷水管浇灌花根,黄玫瑰最幼嫩,我不断调整水压,照顾每一朵花,管中水流的芯有脉搏,在我掌心温柔跳动,我的心似乎随之共振,耳膜也微微鼓涨,世界的声音在空气中振荡出波纹,像怦然心动的霎那。

  我忽然抬起头,视线顺着黑裤脚向上,看到那人的脸。

  是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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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最后几段的时候,耳机里放韩国歌手SAM KIM的《when you fall》,第一分十六秒,钢琴玲珑,大提琴浅浅交织,像爱情怦然心动的刹那,在《今日入媚》的歌单里放了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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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60 再度,彼柔情之心将我驱遣。

  水雾轻轻迸溅,细细密密的清凉笼在眼前,隔出一层奶白色水膜。这是久违的一眼,差不多十年没见,他变了太多,又好像一点也没变。

  他在栅栏外看我种花,不知道看了多久,此刻我蹲在泥地里,鼻尖挂满汗珠,穿搞笑的短袖短裤,腿上被蚊子叮了几个大包,愣头愣脑地问:“你想要玫瑰吗?”

  凌歌想了想,说:“我要红的。”

  我摘下一朵红玫瑰,剪掉花刺,走到栅栏边递给他。

  “听说蔷薇科植物适宜酸性土壤,不能用硬水灌溉。”

  (硬水:含较多钙镁化合物的地下水。玫瑰属蔷薇科植物。)

  我回头看一眼兀自喷水的管道,总阀连接着地下井。“嗯,最好用池水,或者收集雨水浇花,不过刚才我给玫瑰施过了磷钾液态肥,可以中和碱性。”

  “每天都要浇水吗?”

  “差不多吧,早晨浇一次,太阳落山后浇一次。等进入雨季后就不用浇水了。”

  怎么种玫瑰,选什么土,施什么肥,浇什么水,久别重逢后,他与我自然而然地话起家常,再寻常不过。

  “小净。”凌歌忽然很轻地喊我一声。

  我抬眼看他,看他默不作声地注视我,那双潋滟的凤眼被眼镜片遮住,变得内敛无华,他整个人都褪去了少年时的锐意。

  “飞走了。”他意有所指。

  我偏过头,恰好一只白蝶飞离我肩膀,翩跹而去,隐入花丛寻不见,几只绿蜻蜓高低错落地游荡,夏树摇晃,蝉鸣渐渐熄落,老张推开窗朝我大喊:“小伙子浪费水哦!”

  “啊?噢噢。”我连忙跳出泥地关掉水闸,老张坐在门卫亭里,朝我挥挥手:“快走吧,都过了下班点了,你要是有女朋友她早跟人跑喽。”

  我拽着衣角,一身臭汗地走出大门,凌歌迎着我走来,灰T恤,黑运动裤,个子修长笔挺。干干净净,我的故人,往日的清风再次拂面,他还是那个洁净到骨子里的凌歌。

  “一起走一走吧。”他发出邀请。

  临近傍晚的街道上烟火气浓厚,地铁站口的面包店散发奶油暖香,老太太推着婴儿车散步,情侣们依偎着谈天说地。我跟凌歌之间隔了半米距离,并排漫步。他单手插着裤兜,玫瑰花也在兜里。

  “你现在做哪方面的研究?”我问。

  “宇宙射线。”

  我对这方面并非全然不知,宇宙射线,就是宇宙空间内的高能粒子流,涉及理论物理、天文学等层面。

  “什么时候转行的?”

  凌歌说:“本科,在麻省选修概率论,比较感兴趣,就读了生物和理论物理的双学位。”

  原来是这样。我又问:“那你现在只为中国工作?”

  “对。”

  “什么时候回去?”

  凌歌顿了顿,说:“我请了一个长假。”

  没错,应该的,我能想象到他现在的焦头烂额,以他的出身,想出柜,想要和陈栖雪结婚,绝对要打一场持久战,这非常难,在中国尤其难。

  “小心。”凌歌突然揽住我肩膀,与此同时一辆自行车从我身旁擦过,车铃滴滴泠泠呖呖,像极了上世纪走街串巷的老式车铃声。

  骑车的青年回头对我比了个中指,屁股悬空,两脚将踏板蹬得飞快,冲刺上了令港大桥,他的白衬衣被风吹得鼓满,像一只滑翔的海鸥。

  真正的海鸥在空中盘旋,翅膀上洇染晚霞的浅紫,河面上的轮船缓慢航行,汽笛呜呜然,低哑而悠长,令港码头灯火璀璨。

  这里是令港区最美的地方,斜拉索结构的大桥通体洁白,从东岸延伸到西岸港口,一样是高楼华厦,一样是美轮美奂,满城的霓虹,只有桥上不见。

  一盏盏白地灯从下向上照耀,八十八根拉索煊亮高耸,大桥平坦,好像要通往到不了的远方。

  我想起了少年时收到过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印着海湾、大桥、白鸥,还有一首德文诗,德意志诗人席勒写给心爱的女子:

  马车轰然,桥梁震撼,

  溪水缓流悲叹。

  再度,彼柔情之心将我驱遣。

  我爱,如是欢欣,如是痴顽。

  桥边有乐队声情并茂的弹唱Beatles,身后传来孩童们的嬉闹声,是辆黄色校车,慢吞吞驶过我们,车窗旁挤了一堆孩子,对着我比赛吐舌头做鬼脸:“爱…妮思坦。”“不对!是爱因…湿坦。”“你说发(话)漏风……”“你奶牙叫(掉)了……”

  校车终于彻底超过我们,露出车厢后面的海绵宝宝壁画,我情不自禁地笑起来,转头看凌歌,他也在笑。

  “你以后打算要孩子吗?”我问。

  他收敛笑容,似乎很认真地考虑过:“我应该不会有孩子。”

  我心下了然,凌歌不会结婚生子,不会领养,更不会代孕,即使他很喜欢孩子。因为陈栖雪多次在社交平台上表现出对丁克的向往。

  他一定是很爱陈栖雪,才愿意为他做出任何割舍。

  还嫉妒吗?我问自己。嫉妒陈栖雪曾是我每日的必修功课,他完美如王子,做到了所有我做不到的事,得到了所有我得不到的人。

  可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人的痛苦总来源于比较,特别是和身边人的比较。这世上有不少完美的人,其中一个恰好是我哥哥而已,即使没有他做参照,我这个人也不过尔尔,活得失败且潦草。

  我还嫉妒,但我也满足,能拥有这一瞬间,有凌歌以朋友的身份走在我身边,我觉得生活圆满,这样就很好,我输了,我认了。

  “你呢?”凌歌问我。

  “什么?”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哦,孩子吗?”我笑道:“我已经领养了一个孩子,他是个大孩子了。”

  凌歌停下脚步,惊讶地看我,我遥指前方:“他就住在对岸,我带你去看看?”

  西岸公寓C3-501,一年多以前我租下了这间精装一室一厅安顿椋梨源。留学期间我通过罗姨了解他的生活状况,偶尔还会跟他视频聊天,他过得不错,成绩有很大提升,今年是他高中的最后一年,不出意外的话他可以进入国立大学。

  我按响门铃,在开门的前一刻还在跟凌歌讲椋梨家的情况,但开门后的瞬间,我惊讶的合不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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