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入媚 今日入媚 第67章
作者:戴月回
门铃声响起,砰,砰,砰,拍门声越发密集,凌歌坐直身体,我从他肩上抬起头,感觉脖子发酸,“是谁?”
“不知道。”他揉揉头发,起身去开门,我跟过去,透过猫眼能看到不少人,傅洲寒站在最前面,开门后他快速将我们上下打量,挤进屋内关上门,“凌教授,请您换上衣服,务必跟我回去,凌女士现在很着急,她说您父亲,出事了。”
我陪在凌歌身旁,跟他一同上车,看他将手机开机,滑动通讯列表,开始打电话:“喂,张叔。”
电话那头讲了很久,他中间嗯了两声,没有再说话,接下来拨出去的电话也是这样,他很少开口,都是面色凝重地听人讲,挂断最后一个电话,他闭目养神,似乎在消化刚才获取的所有信息。
我忧心忡忡,手指冰凉出汗,他忽然抓住我的手,低声说没事,别怕。
他的手温暖坚实,我还能握多久?明天还能吗?我贪婪地凝视他侧脸,路灯偶然映亮那眉峰,睫毛,下颌线,我以为自己已做好心理准备,但此刻还是心碎难忍,我知道,从此以后能令我心跳加速的不是美人,只能是与他有相似之处的人。
下车后前方灯光荧煌,便衣士兵军姿笔挺,从大门列队到别墅玄关口,凌阿姨跑出来,“囝囝!你要妈妈死吗?”
她抱住儿子摸他的头和脸,确定他安全无虞后低声呜咽,“你为什么不接电话?你知道妈妈有多担心吗?”
“妈,我是大人,你别这样。”
“你以为现在是以前吗?你爸爸,你爸爸他……”
“妈你别激动,我已经问过了,我爸他没有大问题,只是个良性肿瘤,手术成功率在95%以上。”
“囝囝你跟妈妈回去,我已经收拾好行李了,我们现在就走,去机场,回国陪你爸爸。”
凌歌说:“我不回去。”
我和凌阿姨都震惊了,凌歌继续说:“我爸不需要我回去,回去之后也不能给他帮上什么忙,我在这里还有科研任务没有完成,等我解决了这边的事,他的病也好了,到时候我们父子见面皆大欢喜。”
凌阿姨怒道:“什么科研任务?我早就问清楚了,你在这边搞远不如回国方便,跟妈妈走!”
“不。妈妈,你先走。”凌歌背对我,我看不见他的脸,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样的目光拒绝他妈妈,凌阿姨迅速镇定下来,称得上和颜悦色,甚至慈爱地笑了,“你偏要这么做,妈妈也没办法,照顾好自己。”
保姆们将她的皮箱送进后车厢,她戴上黑纱手套,拥抱儿子,也拥抱了我,“照顾好凌歌。”她说。我没有感觉到这拥抱的任何份量,很空,像被无声吞噬了身体所占的部分空间,等她松手,我已残缺,又担负一层罪孽,我的爱情被打上了不孝的烙印。
“我可以陪你回去看爸爸。”我走到凌歌身旁。
他用眼神制止我讲下去,确实不现实,等我出国政审的流程走完,他父亲的手术大概也结束了。
“只是小手术,没有大问题。”他像在自言自语,送走凌阿姨,慢慢上楼去,他出门时穿的是我的牛仔裤,有点短,此时不觉得可爱,我可怜他。
这一夜混乱失眠,第二天也是,我不可能接连休息两天,必须着手处理昨天挤压的事务,上午到令港区办公,中午就让小徐送我回来,凌歌正在露台阳台上打电话,今天风大,玻璃门框被吹得摇撼,烟灰缸在门框外,盛了一片落叶,五个烟头。我看到凌歌抽烟的次数屈指可数。
他注意到我回来,掐了手中的烟,我不想让他离开自己的视线,抱着笔记本坐在地上回复CAE的工作邮件,与他相隔一面玻璃,我们偶尔对望,他忽然推开门,蹲下身挑起我的下巴吻我,呼吸粗重,烟味弥漫。
我没有问他什么,这栋别墅内已经空了,只有我和他,落叶飘进门庭之内,白纱帘高空飞扬,像很宁静的世界末日,我用冰箱里的食材做了蛋炒饭和紫菜汤。
夜间我们躺在床上,执手无言,凌晨四点钟,他接到北京打来的电话,手术成功。我能感觉到,他抱住我时,在我的睡衣领中埋下了两滴温热的泪。
或许我们已能稍微获得一点快乐的权利,他跟我讲起他的爸爸,那是位很爱玩的先生,年轻时玩科学,中年时玩山水,每年给出版社写一本科普读物。
“主要是面向小孩子的。”凌歌谈论父亲时说话很跳跃,“他迷上了登山,前年爬了四姑娘雪山,去年爬梅里雪山,放话说要以珠峰为目标,每年精进自己的登山技术。”
夜风吹彻狂啸,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左冲右突,制造闷响,我们睡不着了,去楼上楼下的房间挨个关窗户,二楼的大书房的窗户倒是关得很严实,我开灯检查一遍,发现长桌上的笔墨纸砚,是凌阿姨留下的,她走时匆忙,没让人收拾,二三十个盛颜料的彩碟已经干涸。
“我妈喜欢画工笔花鸟。”凌歌走过去收拾,我看见其中一幅是仿文俶的《萱石图》。凌歌说:“我妈的画我不太懂,听她说过是跟姑城的老师傅学的,那家有祖传范本。”
我仔细观赏她的画稿,果真是走吴门那一派的,文俶是文徵明的玄孙女,善画花卉怪蝶,笔法细润明丽,这幅画的落款下压一枚朱文印,似是“语诗”二字,我又凑近了细细辨认,确定那两个小篆就是“语诗”。
第122章 114 整点儿温柔的
“凌歌,你看这个。”
“怎么了?哦,‘语诗’我妈的字,或者是号?我忘了。”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在姑城学戏的事儿?”
“嗯,我记得。”
“我的老师也叫语诗,欧阳语诗。”
凌歌放下毛笔,粉色彩墨在笔洗中慢慢晕开,我看着凌歌的眼睛,感到事情不简单,“欧阳语诗,你也认识?”
“我没有见过她,但是,小时候听我妈提起过,准确地讲,是我爸妈吵架的时候频繁提到的。”
我的表情可能很呆,凌歌笑着捏捏我的脸,“他们很少吵架,偶尔有那么几次,所以我记得很清楚。具体原因我不清楚,那时候我还不到十岁,我猜欧阳语诗是我妈的师姐,她们以前在同一个戏剧班,关系很好,但是我妈出去演电影了,这在她们那行是大忌。”
我也听说过,昆曲讲究纯洁和正统,尤其是闺门旦,还未出师就出去拍影视剧或广告,是对师门的背叛。我问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猜,那位欧阳语诗是个玉石俱焚的性子,我妈和她闹得很不愉快,后来向她道歉她也不理,似乎有好几年,我妈想见她,替她安排工作,但她根本不见我妈,我爸问我妈为什么那么执着,他们为此吵架……”
听起来像爱情故事,但我不敢说,我问:“你对他们的事不好奇吗?”
“如果我爸妈想让我知道,他们会告诉我,他们不说,我就不问。”
我趴在桌上,戳那座水晶镇纸,“欧阳老师长得很美,很高冷,我每到一个国家都会给她寄明信片,春节、中秋节、妇女节和重阳节给她寄贺卡。”
“重阳节也寄?”
“嗯,不也是重大节日吗?”
“各地风俗不一样,姑城那边比较重视冬至。”凌歌也趴下来,在镇纸的另一侧,丹凤眼透过水晶的折射,变成了黑白相间的大杏仁,“缘分真奇妙,我妈早晚会喜欢上你。我觉得,欧阳语诗女士可能是她的心结。我妈那人,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
我脱口问出一个傻问题:“你爱她吗?”
凌歌笑了,在水晶镇纸上露出血盆大口,“爱,只要可以,我会尽量满足她的要求让她高兴。但我不是她的附属,就算是母子,也都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抚摸檀木笔杆,提议道:“我们来写字吧。”
我不会写毛笔字,只在学工笔画期间练了一点瘦金体,凌歌敲碎一块墨锭,加水碾磨,动作娴熟,“小时候我妈让我临曹全碑,然后练赵孟睿倭肺尼缑鞯男惺椋鲜λ滴伊返貌淮恚罄醇揭滴业淖忠丫玖嗣乃灼绻榉ǎ么佣趿菲稹!�
他舔墨后让我握住笔杆,带着我的手在纸上行云流水,“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山阴张侯。”
左手抚摸镇纸,我想起在木卫三水晶球内下的雪,灯光穿过水晶莹出一汪淡灰,像故宫欲雪前的天色,雪霁初晴后万物有灵,但心中还藏有一些事,无可奈何,郁郁不能终了。
“你写得很好。”
他捏我耳朵,“只是很好?”
不止是很好,圆朴古雅,雍和从容,字典里可以淘出万千词汇,但或许我就是个俗人,我看不出究竟好在哪里,我挺喜欢瘦金体。
“你爷爷是什么样的人?”
凌歌靠到椅背上,似乎陷入了遐想:“我很少见到爷爷……我以为我最像我妈,从长相到性格都像,因为我是她一手塑造的,后来我才发现,其实我最像爷爷,基因的先天影响占比很重。他让我练二王之后,我妈每天逼我临帖,有一年之久,我甚至练到了能把整本默下来的程度,凡是看过的人都说我能以假乱真。但我在爷爷面前脱帖写了一段后,他说:
‘你不必讨好我,写得好写得坏,都是你自己的财富,书法的好万法归一,最后只有一种好,但坏有很多坏,病气、媚气、馆阁气、功利气……你占哪几种?等你看明白了,你就到了下一个境界了。’
当时我万分羞愧,我才发现原来我的性格中竟然有谄媚的部分,为了获得长辈的肯定?还是为了趋炎附势?我狠下心剖析我自己后,我发誓永远对自己真诚。”
我握住凌歌的手:“有这样的爷爷真幸运,他对你没有要求,给你最大的自由。”我隐约想到如果他爷爷向着他,我们或许不会这么艰难。
“不,他一直要求我,做对国家有用的人。”
对,这样才对,想想也应该是这样,我努力笑出来,低声说真好。“天快亮了,今天我们吃什么?”我转移话题。
“你就想着吃,让我摸摸你的肚子,啊,这是软软的小肥肉吗?”
我腰部敏感,被他一摸就忍不住弯腰向后躲,嘴上还振振有词地反犟:“不是吃得多,是因为这几天吃完就被你拉去躺着,积食了!”
话是这么说,喝完牛奶后我还是去健身房锻炼了半小时。上午九点我们开车出去闲逛,我打开导航,第一次自己从玫伦区开到令港区,直奔一口巷的罗记饭馆——我大学时常吃的小饭馆,三年前我带椋梨源来这里吃过饭,可是一直没带凌歌来过。
现在看店的是名年轻女子,她是罗姨的女儿,她告诉我,罗姨今年三月去世了,脑血栓,走得很突然,几乎没什么痛苦。凌歌将手帕轻轻按到我眼角,擦去湿痕,我将自己的手帕递给罗姨女儿,“阿妹别哭,节哀顺变。”
罗阿妹没有要,拿纸巾擦擦眼泪,“妈妈走了,这家店我不想开了,我怕伤心,平时还要照顾先生和宝宝,这个月底就准备转让了,你们要吃什么?我给你们做。”
我不想让她伤心,但她坚持要做,于是我又要了以前的老四样,清蒸鱼,狮子头,炒干丝,紫菜豆腐汤。我尝过第一口之后,罗阿妹问我味道还和以前一样吗?我点头,但其实已经不一样了。
墙上挂着我穿军装的照片,是我曾联想到《千里江山图》那一幅,罗阿妹说这是隔壁卖云吞面的李阿婆送的,李阿婆前年就不干了,去养老院享清福,我身为区长,年轻时的照片挂在店里,可以帮忙招徕生意。
玻璃镜面已浮满灰尘,凌歌用拇指擦干净,注视照片上青春蓬勃的我,他笑了,“你几乎没有变过,特别是这双眼睛,骗人以为你很温柔,实际上你倔死了。”
临走前罗阿妹把照片送给我们,我许诺帮她尽快找到买主,回到车上电话联系覃奕,让他草拟任务书,下达给规划局,准备重新调研一口巷美食街的经营状况。
我不知道像罗阿姨和李阿婆这样的老人还有多少,老店陆续关闭,风味美食街是否需要转型,如果市场调节的能力有限,那就要政策来保驾护航。
“接下来去哪儿?”
“不知道诶。”
“要不要去看你妈妈?”
我犹豫片刻,说“好”。去舟杉道前先去买了两枝玫瑰,一白一红,凌歌问我喜欢哪枝,我想到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白玫瑰,是男人梦中的千古难题吧,我装出粗嗓子:“ Red or white ,that is the question.”
凌歌笑了,“我喜欢红玫瑰, 因为小王子爱上的玫瑰就是红的。”
“哈,情话满分啊凌先生,你油嘴滑舌的本事见长了。”
“你不喜欢吗?”
“不喜欢……哎呦,别亲了,我正开车呢。”
路上空荡荡,前后左右都没有车辆行人,接近沙滩时才看到零星人影,上次卖我玻璃瓶的小姑娘也在,这次她向我们兜售海螺,“买几个吧先生,放到床边,晚上可以听见海的声音!”
结果我们当然是买了,一人拿着一个大海螺继续走,潮落时期,墓地附近干燥无声,我放下玫瑰,“妈妈,我把凌歌带来了,你看,他也长大了。”
“阿姨好。”凌歌向墓碑鞠躬,他从兜里掏出一包湿巾,我们蹲下来擦拭妈妈的墓碑,除掉黏在缝隙里的沙砾,海星,贝壳,阳光从云层中撕裂大口,倾射下洁白光柱,淡青色大理石的边缘流动一线晶莹,像疗养院里,妈妈面向雪山看景时的肩膀。
“妈妈,我过得很好,和凌歌在一起,我很开心。”
我们坐在墓碑前享受清风,绵厚云层的裂口延伸向这里,阳光下的沙银白泛光,凌歌揽住我肩膀,“我们给妈妈讲一个故事吧。你说一句,我说一句,故事里必须带上妈妈,王子,玫瑰。”
“好啊。”
这个接龙故事十分美满,因为小王子不仅有妈妈,还获得了玫瑰的爱,他们在B612星球上观测宇宙,小王子负责研究,妈妈负责保养仪器,玫瑰负责整理数据和散发香气。
第123章 《失乐园》
下午三点的时候我们离开,我主动提出去看剧院表演,滨川国家剧院,自从不堪聂甹悠陈钟岳凌辱而跳海后,我从未想过还会再光顾这颗“大榴莲”,我以为我很怕,我以为这是我一生的阴影,但和凌歌走进去时,我平静得不可思议。
还是过去的装潢,棕木墙板,金色吊灯,前台接待温声细语,四点钟有一场舞蹈诗剧《梁祝》,我请客,买下最高价的二楼中央包厢位置。
盛大的欢喜和悲哀在我心上拉锯,我喜欢梁祝的小提琴协奏曲,胜过舞美和灯光,梁伯山和祝英台合舞时,大提琴与小提琴交相辉映,凌歌讲起一段往事:“我在麻省那会儿,去希伯来大学交流过,其实以色列的教授们过来更方便,但我们一群学生偏要过去,因为年轻,图刺激,只听说过中东叙利亚之战,没有实地经历过。”
我忍不住提高嗓音:“你真去了?”好在这是独立包厢,打扰不到其他人。
“对,到达特拉维夫的当晚,就遭遇了巴勒斯坦哈马斯的火箭弹袭击,以色列启动铁穹防御系统,当时天上全是霰光制造出的夕阳和烟花,很漂亮,街道上特别安静,因为犹太民族经历过太多苦难,国内常年战乱,全民皆兵,我们在一个餐馆吃饭,周围的人不慌不忙,照常用餐,老板放了一曲《梁祝》,我和另外一个中国学生放下餐具,听了很久,我问那个犹太人老板为什么放这支曲子,他说:‘因为很美’。那是我第一次听音乐听到流泪。”
晚十点回到家,我换上阮小芃送给我的“霁夜”长袍,拿一把折扇,给凌歌表演戏曲,他还从未见过我唱戏,我很久不开嗓、不练身段,早已生疏了,但是在他面前我无所顾忌,没什么心理包袱。他不因我有才而爱我。
“不到园林——怎知春风如许——”
唱出第一句念白,我竟不觉得生疏,反而格外清透,在这夜空之下,无月疏星,过去的动作水一般从我的躯体流出,我捻一个吐蕊指,唱良辰美景奈何天……
蔓绿绒的叶随风摇摆,在我手臂上印下婆娑暗影,玻璃门前一排白鹤芋盆栽叶已亭亭,无忧亦无惧,我踩在露台的木地板上,不走戏的程式,只论心迹所往,卧倒在凌歌面前,他抢在我之前,说了蝶衣的台词:“答应我,这辈子我们在一起,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