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入媚 今日入媚 第68章

作者:戴月回 标签: 近代现代

  我凝望他,认真说:“我答应你,我想和你结婚。只要时代允许。”

  如果时代允许,程蝶衣可以和段小楼成亲,但是时代不允许,准确来说,是我和他的国家不允许,为什么不能抛下故乡去欧洲结婚?因为我们的工作都与国家息息相关,我们遵守它的规则,维护这架巨大的社会机器,从中获利,也被它所隶,做时代的囚徒。

  这是一个无懈可击的逻辑闭环。

  “今天好安静,你把手机关机了?”我问。我能猜到这段时日凌歌需要处理的事情必然繁重,但他为了陪我,一个电话也没接过。

  不等凌歌回答,我抚摸他的手背,“你去吧,把事情处理好,不然我会愧疚。”

  凌歌温柔望我,低头将唇贴到我手背上,两样触感都凉而疲软,他是明白我的,在他的生活圈里他向来稳重优秀,现在为了我叛经离道,他的亲朋好友必然会诟病我。

  他拿上手机和烟去花园里打电话,我洗了澡后把“霁夜”挂进衣橱,在罗马我穿它跳过舞,落过水,它已不如当初那样雍容,我心思微动,在脸书上找到阮小芃,她的主页很干净,只注明是LouisVuitton旗下的设计师,我试着给她打招呼,没想到几秒钟后她就回我了。

  她正在芭提雅度假,距离新国不远,我们聊了一会儿,问候彼此近况,她下线后,我将手机放到一边,关上顶灯和壁灯,窗外的夜景在视野里逐渐清晰。凌家的花园里不种鲜艳花卉,只有小部分纯白玫瑰、栀子花、茉莉,大部分是高大的热带乔木,槟榔和蒲葵摇动绿羽扇大叶,芒果树和菠萝蜜树的树冠是几团浓郁的深影,我看不清凌歌在哪里。

  夜里有些凉,我醒来时,感知到凌歌从身后搂住我,他吹了太多夜风,手臂脸颊都冰冰的,我还嗅出一点清淡烟气,他真的打了很久电话。我想给他盖上毛毯,他忽然翻身压住我,“我们种玫瑰吧,种很多很多红玫瑰。”

  今夜他先在我身上种满玫瑰,我们用69式爱抚对方,不必强求自己吞吐,只想舒服,舔弄柱体,轻揉双球,蹭一蹭腿根处果冻般柔滑的肌肤,他亲吻了我臀缝中的小孔,热流激涌,蚌闪出粉红肉缝,被抛起来丢入油锅。

  用最古老的传教士体位,他俯身冲进肥沃平原,惊起浅塘中的天鹅,细白的颈高亢昂起,无言指向天空,我蜷缩脚趾,绷紧两条腿,享受他在我体内制造的电打雷劈。

  我放声尖叫,纵情呻吟,混在清亮的啪啪声里,他牵住我无措挥动的双手,引导我勾住他的脖颈,“带我飞……”高潮来临时总有高空九万里飞行的畅爽,飞了好久,他抱着我跌落,羽翼被空气燎擦出火焰,燃烧出许多橙红,玫红,嫣红的星点。

  凌歌在情潮的余韵里舔遍我全身,处处都是沸腾的泉眼,尤其是胸前与腋下,我躲闪又放荡,上一句话求他不要,下一句又求哥哥再舔舔,我涕泪横流,丑态毕露,被他用性器、唇舌和手操得神智模糊。

  他再度勃起,换上新的套,我用乘骑位把他吃下,含着火热的硬棍扭荡屁股,异物感逐渐消失,他在我体内化成了滑热的蟒,大腿发力,臀肌收缩,腰身前荡,胸脯晃漾,我知道自己扭得浑然天成,前身被他舔出的水渍微微反光,我难耐地撩动长发,自我感觉极好,像一条油光水滑的雪花蛇。

  灯光大亮,凌歌的汗手上下抚摸我汗湿的身体,汗液里勾连细微的电流,电中光,石中火,梦中身,他看我许久,喃喃说:“你真美。”我捂住他的口鼻,遮住他双眼,身体做一匹绣满吻痕的绸缎,铺天盖地壅塞他的感官,我疯狂摇臀颠颤,拼命吸裹他的雄根,想象他在玫瑰红里窒息而死,我的爱人,死亡后是我爱的标本,我们永生永世,生同衾,死同椁。

  高潮来临时火山爆发,我眼前红光汹涌,伸手摸索他湿冷的肩颈、他的下巴,我弯下腰,用尽最后的力气吻他嘴唇,感受巅峰后慢慢的寂灭,火山灰自我坍缩,细小凉密,从平流层簌簌掉落。

  我想起《失乐园》里出轨的男女,吃氰化钾自杀,死后多日尸体被发现,男人的生殖器还插在女人牝户中。

  “净。”身下的“尸体”轻声唤我,他说:“明天我们种玫瑰。”

  第二天下午我们接到空运来的玫瑰,是中国品种,名叫“红拂”。花已经半开,根部包裹泥浆土团,直接移植到土地中即可,凌歌和我戴着手套忙碌,在傍晚前照顾好全部八十株花苗。

  从楼上看,素净的常绿花园里增添一片暗红的星星海,我清楚红拂夜奔的典故,红拂逃离隋末丞相腐败的政治集团,跟随年轻的李靖走南闯北,开启大唐盛世。

  夜风吹过来,被汗濡湿的皮肤生出紧绷感,尤其是头皮,我的头发又厚又长,不想出汗后闷味,所以经常洗,今晚用白茶味的洗发水,凌歌给我吹头发,他又问我会不会自己吹?我吐舌头说不会。于是他一本正经地教我:“先开大冷风,暂时吹干发梢的水珠,这样背上不会被滴落的水打湿;然后开热风中档吹头顶,拨开发层细细地吹……”

  我听累了,拖长了腔抗议:“大哥!我只比你小两天,你们科学天才不是都生活自理能力不行吗?所以我比你强多啦。”

  “你干嘛喊我大哥?喊我哥哥,或者歌——哥……”

  “你好不要脸啊臭弟弟。”我反手给他捏出猪头鼻,他关了吹风机反击我,居然咯吱我腋窝,胡乱打闹一会儿,他抱紧我,闷声说你一定要学会吹头发,“别看这是热带,不吹头还是可能会感冒,所以洗完头以后不要犯懒,把头发吹干再睡觉,知道了吗?”

  “知道了啦。”我嬉皮笑脸,加上一句:“以后要我自己吹头发了,是不是?”

  他没有回答,这句话溶于吹风机温和的噪声里,我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听到。我低声说:“到了这个时候,你还不告诉我吗?哥哥。”

  我们在起居室里,一坐一站,面前没有镜子,壁灯昏黄,照亮桌上的相片,镜框里黑白灰色调掺了浅咖和金,那上面肆意大笑的、搞怪的我们,都好像停留在很久以前,被封印在热如夏季的春天里,我记得照片刚洗出来时,我说如果上面加一只白底黑点的哈巴狗效果会更好。

  “你不要养狗。”凌歌关闭吹风机,轻柔梳拢我的头发,“狗养起来麻烦,你可以养猫,猫是很爱干净的动物。”

  当他说到最后一个字时,我才确信他哭了,他的声音在哭,但他不允许我回头,他的手温柔且不容置疑地禁锢我头颅,我眼望前方,听他继续说下去。

  “以后你要自己吹头发,不能偷懒。”

  “以后你要按时锻炼,每周至少晨跑三次,不要久坐办公室,多运动,但不要刻意为了保持身材高强度健身。”

  “不要熬夜,也不要特意早起,起得太早对肝脏不好。”

  “晚上睡不着觉,喝一杯热牛奶助眠,少用褪黑素。”

  “记着,千万不要再吃完螃蟹就喝牛奶,会拉肚子。”

  “下午茶少吃甜甜圈和马卡龙,如果实在想吃甜,就吃甜的水果。”

  “你喜欢吃中国菜,就雇阿姨来做,我联系了家政所,他们有好几个人选,一会儿你自己挑一个……”

  我说好,我说了好多个“好”,我乖乖地点头,最后我问他:“什么时候?”

  “七月二十号。”

  原来是在我生日的后一天,我问:“坐飞机走吗?”

  “是。”

  “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选在二十号?”

  他说:“因为已经签了国内的保密项目,二十五号必须到达川西,一个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

第124章 116 春日序曲

  我问这是什么时候定下来的,他没有直接回答,但我明白他早已做好了准备,他父亲做手术时他还留下来陪我,就是因为知道不急于这一时,他知道自己不久之后将彻底回国,和我相聚的日子过一日少一日。

  这样已经很好了,没有内耗,没有争吵,我们都回避了“分手”的字眼,尽管我们都知道这比分手更彻底,比异地恋更决然,很可能几年之内我不能知晓他的任何消息。我问:“18号我们办一个派对好不好?邀请我们共同的好友来,就像我们小时候那样。”

  接下来的日子,我还是很少出门上班,整天在家里办公,凌歌加紧处理他余下的工作,他比我更忙,而且他做的是有一定机密性的工作,我不能和他共处一室。

  我坐在露台上操作笔记本,玻璃门紧闭,室内渐变灯的亮度与外面的天光保持一致,这样玻璃上没有反光,我不费力就能看清他。每当我们对视,我们会微笑,有时候做鬼脸,然后埋头继续做自己的事。

  季风降临,东南亚即将迎来连绵雨天,风很大,满地都是落叶,偶尔打盹,醒来时腿上盖了薄毯,我迷迷糊糊地发昏,抬头看到羽裂蔓绿绒、马拉巴栗树交错的树影,合着光阴和碎响笼罩下来,空气湿润,像静止的深水,偶尔有洋流起伏。

  我忽然有一种人生暮年的错觉,我生了重病,在最后的时刻被爱人陪伴,感受大限将至前的圆满。以前遇到大考时有过这样危险的想法,我称之为心灵逃逸:在我赶往考场要是前出一场车祸就好了,小事故,除了我以外无人员伤亡,而且我只是脚趾骨折,但我有了世界给予的赦免,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延考,或者像英雄一样坚持赶往考场,等成绩出来别人会指着我说:看!尽管他成绩不好,但那是情有可原的!我热衷于在心目中一遍又一遍推演逃逸的过程,我害怕竞争,害怕选择和被选择。

  此时我又开始想象心灵逃逸,我相信一场重病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凌歌不会抛下我不管,而且,我的野心可以原谅我自己。重病让人生前路骤然狭窄,我能安心地归顺于命数,珍惜我现有的一切,放弃无止境的追逐。我真的愿意得重病吗?我问自己。答案是,愿意,愿意的程度和接受现实等同。

  我动了去体检的心思,交代覃奕帮我预约,他发来我今年五月份全面体检的报告单,各项指标正常,我对着电子版报告发呆,几分钟后覃奕用邮件问我是否需要预约心理检查,我没有回他。

  17号凌歌的生日,我们忙得没时间吃蛋糕,在室内做了一整天的爱,床下,餐桌旁,沙发底,到处都留有我们的避孕套杰作。18号上午我们不得不暂时分开去接各自的朋友,我实在不想去,但阮小芃特意从国外赶来,她不是我熟到一定程度的朋友,我必须尽地主之谊亲自去机场接她。

  去的路上还算顺利,我以最快的速度接了阮小芃上车,但返回的途中遇上早高峰,我气得差点狂踩油门,意识到阮小芃还在身旁,我挤出笑容,“堵车真气人啊。”

  她还跟三年前一样姿态高冷,挑染冰蓝色短发,我没话找话说:“《阿黛尔的生活》?”她挑一挑眉,“什么?”原来她没看过,我感觉自己有些蠢了,她说:“下一个路口换我开。”

  阮小姐大概是怕我的驾驶技术威胁她的生命安全,出于礼貌我同意了,但是下一个路口她就开错了道,我要给她开导航,她说不用,“这路我熟,抄远道省时间。”

  果然,临近海滩的环山路上车辆稀少,她将速度飙上一百二十迈,我们开的是保时捷敞篷车,软顶蓬,她将顶蓬折叠,单手开车,给自己点燃一支女士香烟。

  阳光金暖,路边的椰树外是沙滩蓝海,阮小芃掌控方向盘的右手很纤细,腕上戴一支宽镯,银色无纹饰,像月光上拓下来的薄片,我问她是什么时候来过这里,她说高中暑假那会儿。

  “行李箱真漂亮。”我拍了拍座椅缝隙间的柱形白箱子,她分神看我一眼,“里面装着送给你们的衣服。”

  之前在脸书上联系她,想请她帮忙设计情侣装,但因为她在外旅游,一时半会儿来不了新国而作罢,没想到她还是做出来了。“大惊喜啊!不过你是怎么知道凌歌的尺寸的?”

  “看照片,我是设计师,我的眼睛就是标尺。”临近玫伦区街道,她减慢速度,“衣服还没完全做好,待会儿借我间屋子,我要动针线。”

  “没问题。”剩下的路换我开,我快速驶入凌家的街区,没耐心倒车入库,拎起阮小芃的行李箱就往别墅内走,凌歌不在,他去接穆辞和几个朋友还没回来。开门后安云菲和达芬妮热情拥抱我,我的朋友们大多已经到了,政府部门的王莎莎,鹿馨……CAE的香川影织,王羽喆,佩丽妮卡……椋梨源也在,鹿馨告诉我朱莉安和杨邂都不在国内,所以没来。我知道他们还没有原谅我。

  来的人不多,大部分是当下生活圈里的,平时经常打交道,有几个高中同学是我和凌歌的共同好友,都是我们提前商量好再联系的,他们稳重可靠,早就猜到我们的性向并且不排斥。

  我在客厅和朋友们聊十几分钟,去厨房察看酒水和菜品,为了派对我们特意请了十多个厨师和侍者,准备中餐、日料、欧洲菜、美式菜等,一楼的游泳池很久不用,池底落了层叶子,昨天就请人来处理,但工人今天才来,我监督他们清洁完毕,换上干净池水。最后我走到二楼书房,阮小芃已经缝好了礼物,一黑一白两身正装挂在书架上。

  她正翻看一本画册,问我这是谁的作品,我低头看了几眼,又接过来拿到手上看,这些画有些像达芬奇的草稿作品,封面上写德语,内页里有几行法语,我发现我看不懂,这是凌歌收藏的书,我看不懂。

  面前三米高的书架满满当当,类似的画册还有数十本,我从上到下浏览,突然惊恐地发现,我还没有了解凌歌的全部,或许有人懂他,但那个人不会是我,我醒悟得太晚太晚,补习也来不及。

  我就要失去他了。

  “陈净,陈净?你怎么了?”

  我笑着说我没事,我的笑容很到位,练过的。但阮小芃蹙眉说:“我觉得,你有种不正常的亢奋。”

  书房门被敲响,凌歌带穆辞走进来,他笑问:“这位就是阮小姐吧?”我管不了在场的人,把书往阮小芃手里一塞,直接过去抱住他,鼻尖埋进他汗湿的短袖,深深闻他的气息,我后悔了,不该叫朋友们来,我明明只想要他一人。

  “嗨。”穆辞有些尴尬,和阮小芃交谈起来,“您在看我的画册?”

  “哦?这是您的作品?”

  “没错,这是我大学期间的草稿,德国的书商感兴趣,我就卖了版权。”

  “您很有才,这真是巧了,我从书架上随手抽一本书,就是您的作品。”

  “哦我的天哪,Berg und Tal kommen nicht zusammen, wohl aber die Menschen.”(德国谚语:山和山不相遇,人与人必相逢。)

  “好了,小净。”凌歌轻拍我的后背,“我看到书架上挂了两身衣服,是给我们的吗?”

  我们去卧室换上礼服,他穿白,我穿黑,样式很简洁,没有融入特别时尚的元素,阮小芃向来胜在服装的剪裁和轮廓。

  凌歌帮我在胸袋里插上柚粉色手帕,我帮他插上淡蓝色的,这一切都让我觉得无力,没有任何意义,垂死前无聊的仪式,我混在朋友们之间,感受到成千上百倍的孤独,没有一个人能帮到我,大家喝酒、庆生、大笑,送上热切祝福,还不知道明天过后我和凌歌将劳燕分飞。

  隔着那么多人,那么多被各色衣服首饰包裹的躯体,我只感受到他的体温,他白衬衫的衣领护在脖颈上,拉出灰蓝色的细长阴影,我知道那里吻上去是什么滋味。凌歌,我知道。你滑缎般的肌肤被我干燥起皮的嘴唇擦出踩雪的碎响,你会勒令我今天不准再吃橘子,然后切一盘水蜜桃递给我。

  我知道你喜欢吃橙子和西柚,你不爱切橙子,你擅长剥橙皮,用大拇指旋开顶端的深绿橙梗,然后徒手剥下一整块散发澄澈芬芳的橙皮,完完整整云朵形状;我知道你不爱吃胡萝卜和生菜,讨厌吃咸甜口的沙拉酱,但因为我喜欢,所以早上你会准备两份颜色一样的早餐,用西红柿代替胡萝卜,用半熟青菜代替生菜,用炼奶油代替沙拉酱,我嘲笑你傻,你说笨蛋这是乐趣,我们在嘲弄对方上乐此不疲;我知道你喜欢棋盘的颜色,黑和白,你工作时只穿黑色白色,和低饱和度的灰,我猜如果哪天你穿了浅蓝色,一定会叫你的同事们大吃一惊;我知道你因为我喜欢上调香,但你不沉迷于花哨的味道,日常沐浴时你只用中国上海产的老牌檀香皂;我知道你最喜欢大提琴和古琴的声音,你收藏了上百张马友友和管平湖的专辑,而听到二胡响起时你会不厚道地偷笑,你既成熟又粗俗,你在电子版《红楼梦》《水浒传》《金瓶梅》等书里检索“骂道”二字,把后面跟着的脏话摘录下来,因为你觉得它们有诗歌的韵律,打仗的豪情,在床事中你会蹦出一两句,以为能助兴。

  你的神经兮兮和道貌岸然,是我爱上你之后的附加惊喜。任何人都能感受到你的美貌和才华,但只有我能享受到对你的讨厌。现在我时常为自己的好运气而震撼,我原以为没有谁比我更倒霉,但其实天父最爱我,他让我在很早以前就遇上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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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117 末日飞行

  你问我:“你怎么不吃?大家都在吃呀,你怎么不吃?”我吃了你喂过来的黄桃,朋友们低声哄笑,我想,去他妈的朋友,我一个都不想见到,我只想独占你。

  你察觉到我有多么小气,多么阴暗卑劣。你在我耳边小声说:“再忍一忍,到晚上就好了。”天知道我忍得有多辛苦,当别人跟你说话的时候,我的眼睛看着你,当别人跟我说话的时候,我用余光感受你。我跟所有人说话,我高谈阔论,但我所说的一切全部是给你听的。

  他们喊我们寿星,往我们脸上抹奶油,我可能被抹成了雪人老头,所有人望着我发笑,我眼里只看到你脸上一块块斑驳奶油,我想舔干净。你把我护在身后向大家讨饶:“这衣服是阮小姐送的,我们很珍惜,麻烦大家手下留情。”

  晚上六点多大家从玩完泳池回来,达芬妮换上晚礼服邀请我跳舞,我领她步入客厅中央,《Quizas, Quizas, Quizas》,我尽到一个绅士的责任,用火热眼神时刻注视她,她深绿鱼尾裙的裙摆围绕我的裤脚旋转,她艳红的指甲扣入我腰身,她颈上的银色丝巾风情万种翩飞,扫过我面颊。

  我追逐并退步,转身切克加西班牙托步,她忽然解开我的一粒纽扣,珠光黑衬衫敞出V领,好在未露吻痕,我在追步中增加摇动食指的动作,暗示她不要再这样做,她吐吐舌头,可爱到令我讨厌,她这样好的体力我招架不住,跳了半个小时已汗流浃背,右扭转步时汗珠飞旋,但我还是一脸陶醉,目光放电,所有人都在看,我拼命跳给他看。

  他们围绕沙发闲坐,品尝美酒和甜点,凌歌坐在扶手上,雪山高峙,不动明王,后来音乐换成门德尔松的圆舞曲,大家都加入进来,跳华尔兹、交谊舞,有男士从我手中领走达芙妮,我转身攀住凌歌肩膀,“嘿。”

  “嘿。”

  “我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可以。”

  他不太会跳,我们跳最老调的慢三步,八个花步都做不全,只是依偎在彼此肩头转圈而已。我低声说:“怎么办?他们还不走,我都要困了。”

  凌歌轻轻笑出声,喉管的震动压在我额头,我心跳如擂,毛孔酥麻,真的,我对他的爱还有一见钟情的烈度。他说我也是,“第一次亲眼看到你跳舞,我差点……勃起。”

  我预感到今夜要大做一场,尽管最近纵欲过度,我们都有些吃不消了。

  晚上十点终于送走一拨客人,之前专门预约了十多个代驾,替醉酒的客人们开车回家,客房也安排妥当,招待从国外赶来的客人,凌歌让我先上楼,随后他端来托盘,上面有热牛奶、曲奇和水果切盘,“我看你今天几乎都没吃什么,现在吃一些垫一垫,我下去处理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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